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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40121-114/2017-57646 文  号 永林发〔2017〕59号 生成日期 2017-03-03
发布机构 永宁县林业局 责任部门 永宁县林业局 关 键 字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是否有效 有效

永宁县林业局关于印发《永宁县2017年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防控应急预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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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有关单位监测点:

现将《永宁县2017年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防控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望结合各自职能,认真贯彻落实。

 

                                                            永宁县林业局

                                                          201733

 

   (此件公开发布)

 

永宁县2017年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防控应急预案

 

为了切实加强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的检测工作,及早发现野生动物疫源疫病动态,降低疫情风险和危害,服务于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我县地处贺兰山东麓、黄河以西,土地总面积151.3万亩,宜林地及林地面积58.07万亩,辖区内沟壑纵横,湖泊、湿地众多,是候鸟理想迁徙停歇地,不排除候鸟等陆生动物传播疫病,暴发疫情的可能。为了确保群众的健康安全,确保野生动物种群安全,维护生态平衡,保护野生动物疫源疫病发生及流行动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等法规的相关规定,严格执行国家林业局发布的《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规范》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野生动物疫源疫情应急工作,坚持加强领导、统一指挥、密切配合、预防为主、防控结合、群防群控、依靠科学、依法防治、果断处置、及时发现、快速反应、严格处理、迅速控制、减少损失的指导思想。 

二、基本原则 

提高全社会防范突发野生动物疫情的意识,坚持预防与应急并重,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加强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的检测与防控工作,做到勤监测、早发现、严控制

三、本级任务

1.建立和完善辖区内监测点,做好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和巡查。

2.严格执行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日报表、周报表制度及时上报宁夏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预警中心站,同时做好日常巡视记录的归纳整理工作。

3.建立和完善辖区内陆生野生动物种群档案,针对不同的候鸟种类,建立分类档案。

4.配合属地动检部门做好疫情疫病料的送检和现场处置。

5.配合重大动物疫病防治控制指挥部,做好疫区封锁和处置工作。

6.通过各种渠道广泛宣传,引起社会各界的关注,加强广大群众的防范意识同时唤起人们对野生动物保护的关注。

四、重点监测巡护区域划分

1.黄河沿岸(辖望远镇、杨和镇、望洪镇、李俊镇)黄河护岸林及其湖泊、湿地。

2.惠农渠、汉延渠、唐徕渠三大渠系所辖湖泊、湿地,大的沟壑和盐碱地,包括海子湖、鹤泉湖、珍珠湖等。

3.西部水系(望洪、胜利、望远段)。

五、组织领导

成立永宁县林业局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县林业局局长纳金东担任,副组长由副局长苏庆录担任,成员郭勇、纳玉华、叶兴娟、孙晓玲及各林场负责人。领导小组对县重大动物疫病防治指挥部负责,实行行政主管负责制。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森林派出所。具体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防控工作由检疫站牵头,森林派出所配合。

六、工作流程

野生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程序按照巡查、统计分析、行政主管签发上报程序进行。

1.巡查:检疫站会同森林派出所每3天对重点监测区域全面轮巡一次,发现辖区内候鸟病料和呈现病态的候鸟应立即报告局领导小组。

2.应急响应:接到群众举报疑似信息后,以及接到各级反馈和传达信息后,立即响应,严格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办理。由领导小组组长通知动检部门(县农牧局),配合动检部门做好疫情疫料的送检和现场处置。

3.统计分析上报:填写好巡视记录和值班记录,对每次巡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每周填写、上报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疫情信息报表,由行政主管签批后,经网络上报宁夏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预警中心站。

七、巡查监测时限

第一时段:20172月至20176月;

第二时段:20178月至201712月。

八、野生动物疫情报告与监测信息的发布 

切实做好信息报送工作,保证渠道畅通,在候鸟迁徙防控时期,继续实行24小时值班制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报告内容为: 

1.疫情发生的时间、地点; 

2.染疫、疑似染疫野生动物种类和数量、是否是迁徙物种、同种野生动物数量(人工养殖野生动物免疫情况)、死亡数量、诊断情况

3.是否有人员感染以及流行病和疫源追踪情况; 

4.已采取的控制措施; 

5.疫情报告单位、负责人、报告人及联系方式。 

九、制度

1.日、周报告制度:行文准确、严谨、实事求是,按规定时限上报,不得漏报、瞒报。

2.值班制度:值班室实行全天24小时值班,专线电话确保随时有人接听(值班电话:8022073,传真电话:8011452

3.信息保密制度:严格按照信息保密制度处置信息。

十、保障措施

1.车辆:林业局统一安排

2.设备: GPS1台、望远镜4架、数码照相机5台、台式电脑5台、笔记本电脑1台、配备必要野外作业防护服。

3.通信:小组成员手机全天24小时开机。

十一、责任追究

本预案实施过程中所采取的措施为强制措施,涉及到的任何单位和个人必须遵照执行。执行本预案时,对玩忽职守、不服从统一指挥调度、推诿扯皮、措施落实不到位、工作中出现重大失误,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缓报、瞒报、谎报、阻碍他人报告野生动物疫情的,对不按规定进行隔离、封锁,擅自销售、运输疫区内动物及产品的,对不按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或防碍执行公务的,将按照《森林法》、《动物防疫法》、《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附件:1.永宁县野生动物疫源疫病防控领导小组成员联系电话

            2.值班表

            3.发生异常情况报告电话

 

  

    抄送:自治区森防总站,永宁县农牧局

永宁县林业局办公室                                                                                                        20173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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