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宁县生态林场、相关营林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森林防火指挥部、自治区应急管理指挥部办公室、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防火处相关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精神,扎实开展我县自然资源领域清明节期间森林草原防火工作,有效预防森林草原火灾的发生,确保森林草原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努力实现自然资源领域“无较大森林草原火灾发生,无人员伤亡”的工作目标, 按照相关要求,县自然资源局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组将组织人员对自然资源领域各林场、营林单位的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开展一次全面检查,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20年3月24日-25日
二、检查事项
1、各林场、林区、林带管护单位是否进行防火宣传,如防火警示牌、防火宣传标语等设施的建设。
2、森林防火制度是否落实,如值班巡查制度、野外火源管理制度;是否落实日常巡查管护,能否及时监控,杜绝火灾隐患。
3、防火措施是否到位。如对林间杂草、枯枝等可燃物的清除;在林区建设防火隔离带、隔离沟;是否有防火水源等。
4、配置的森林草原防灭火器具是否完整,能否正常使用。
三、检查要求
各林场、营林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森林防火及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全面落实森林防火制度,认真准备,减少火灾隐患。
永宁县自然资源局
2020年3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