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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永宁县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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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有效
  • 2026年01月27日
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公告 (陈学明)
时间:2026年01月27日 来源:永宁县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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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经初步查验,不动产登记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不动产登记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永宁县审批服务管理局二楼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永宁县政务大厅二楼不动产登记窗口)                      

联系方式:0951-8022880、0951-8778012

  序号

权利人(被继承人/遗赠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证号

登记申请人(继承人/受遗赠人)




1


  

  

  陈学明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永宁县杨和镇团结西路团结小区1号楼7号房、永宁县杨和镇永泰家园B区十二号楼3-201室

宁(2017)永宁县不动产权第0009281号、永房权证永宁字第20137055号、永国用(2013)第60089号 

   

  

  陈东俊


永宁县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

2026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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