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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有效
  • 2026年05月08日
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公告(王中强)
时间:2026年05月08日 来源:永宁县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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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经初步查验,不动产登记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不动产登记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永宁县审批服务管理局二楼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永宁县政务大厅二楼不动产登记窗口)                      

联系方式:0951-8022880、0951-8778012

序号

权利人

(被继承人/遗赠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证号

登记申请(继承人/受遗赠人)

1

王中强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永宁县望远阳光100医药综合市场七号楼A10号房

房产证号: 宁房权证永宁字第20146733号 ;土地证号:永国用(2014)第6695号

王贺

2

王中强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永宁县望远镇北方国际建材物流城H5号楼14、16号房

合同编号:宁夏北方置业开发有限公司2011年第0183号

陈秋兰

3

王中强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永宁县望远镇北方国际建材物流城H5号楼18、20号房

合同编号:宁夏北方置业开发有限公司2011年第0217号

陈秋兰

                   

永宁县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

2026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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