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杨东)
时间:2023年11月22日
来源:永宁县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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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东因保管不善,不慎将位于永宁县杨和幸福小镇十号楼5-202室,土地证号为永国用(2014)第7415号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杨东
永宁县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
2023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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