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局相关股室:
为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精简优化流程,在法定时限内尽可能压缩办理时限,提高登记工作效率,现就进一步优化不动产登记办理流程,提升服务效能通知如下:
一、扩大即办登记业务范围
(一)企业类即办登记业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首次登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变更登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移登记、证书注销登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抵押权变更登记、抵押权注销登记、遗失补证登记、换证登记。
(二)个体即办登记业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抵押权变更登记、抵押权注销登记、遗失补证登记、换证登记。
二、精简办事流程
将部分业务由原来的受理、复审、登簿“二审制”改为受理登簿“一审制”。
(一)“一审制”登记业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变更登记(公司名称变更)、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抵押权注销登记、证书注销登记、遗失补证登记。
(二)“二审制”登记业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移登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在建工程抵押权登记、非公证继承转移登记、补录产权、换证登记。
三、压缩办结时限
针对企业类不动产登记开通“绿色通道”,优先受理,能当场办结,即时发证,助力企业用最短的时间完成不动产登记。
附件1.《永宁县自然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业务审批制度改革后审批流程示意图》
2.《永宁县自然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业务审批制度变化示意图》
3.企业不动产登记办理时限
永宁县自然资源局
2023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