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局相关股室:
为全面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简化不动产非公证继承(受遗赠)手续,结合我局实际,制定了《永宁县自然资源局办理不动产非公证继承(受遗赠)登记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研究,抓好落实。
永宁县自然资源局
2023年8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联系人:杨淑英 联系电话:13709575390)
文 号 | 生成日期 | 2023-08-09 | 索引号 | 11640121MB1578437Y/2023-00272 | |
发布机构 | 永宁县自然资源局 | 责任部门 | 永宁县自然资源局 | 效力状态 | 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