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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40121-114/2017-64385 文  号 生成日期 2016-11-28
发布机构 永宁县林业局 责任部门 永宁县林业局 关 键 字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是否有效 有效

永宁县林业局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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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永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16年度政务公开自查自评工作的通知(永政办发〔2016122)文件要求,我局领导高度重视,结合林业工作,制定了详细工作方案,细化工作措施,确保工作落实到位。现将我局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总结如下

一、具体措施

(一)扎实做好网上政务公开工作。围绕深化改革推进公开,进一步规范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公开。按照规范行政许可等权力事项和服务事项的要求,对依法需要公开的上级下放的行政许可事项和具体流程在相关网站及时进行公开,便于群众上网查询。一是公开行政权力。根据新一轮行政审批事项的“减、放、并、停”等清理工作,实现行政“零审批”,对清理下放的行政审批权力全部制作“办事指南”,明确事项名称、设定依据、申请条件、办理材料、办理地点、办理时间、联系电话、办理流程等要素,予以网上公布,给群众办事和监督部门提供参考依据。二是公开资金信息。对已获批准的部门预算和部门决算进行了公示和网上公布,最大程度地满足公众对部门财政资金信息流向的关注要求。三是公开部门重点工作。根据我局的公共服务职能,对应自治区林业信息网及县政府网站的相关栏目,指定负责人,及时发布相关信息,使业务工作与信息发布同步进行,为群众实时了解部门工作提供方便。

(二)认真开展政策解读工作。围绕经济社会发展推进公开,进一步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各项政策公开透明。积极关注国家林业局、自治区林业厅网站、县政府网站等重点网站,将时事重要新闻、重要林业政策和规范性文件第一时间在网站上进行链接,并安排专门工作人员对政策进行及时解读,将重要的林业政策和富民信息传递给公众。做好永宁林业官方微博的信息发布、回复和相关管理工作,实现了政民的实时交流和信息服务的主动推送。

 (三)积极做好舆情回应。及时关注县政府网站、永宁林业微博市民的留言、咨询和问题,第一时间做出回应。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传统媒体,及时发布林业信息。同时,做好“政风行风在线”的参与工作,及时解答公众疑惑,受理咨询、建议和投诉,扩大发布信息的受众范围。

(四)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按照我局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分工安排,统筹协调,全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对照相关要求,细化工作方案,切实将部门负责的工作落实到位。同时,提高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政策理论学习和业务研究,安排专门工作人员参加国家、区、市各级组织的林业网站建设培训,全面提升网站管理人员工作水平。同时,规范所有正式文件的公开流程和要求,完善信息公开申请接收、登记、办理、审核、答复、归档等环节的配套规定,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加及时规范。

二、工作要求

一是加强信息发布工作。切实按照“严格依法、全面真实、及时便民”的政务公开要求,及时公布重要信息,不断提升信息发布的深度和广度,积极围绕林业重点工作和公众关注的热点问题,组织好新闻解读、政策宣传等工作。

二是提高在线办事能力。加强现有网上平台的应用管理,完善动态发布和业务咨询等服务功能,并着眼便民利民,针对不同受众和不同群体,提供科技知识、便民政策、林产品供应信息等公益性信息,提高在线办事能力,开展网上便民服务。

三是搞好技术保障。根据全国林业信息化建设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抓好网络技术平台和重要业务应用系统建设及功能性软件研发,逐步实现相关政府网站之间网络技术平台的对接和业务应用系统的兼容,逐步形成功能完备的互联共享信息服务体系。

四是认真做好网络安全工作。按照电子政务安全规范和技术要求,不断完善网站的安全基础设施,制定完备的安全策略及应急预案,不断提高对网络攻击、病毒入侵、系统故障等风险的安全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并加大对所属网站的日常巡检和随时监测力度,确保网站能全天候工作、信息页面正常浏览、办事和互动平台畅通有效。

 

 

                                             永宁县林业局

                                            20161128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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