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宁夏回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向社会公布2018年度永宁县国土资源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由永宁县国土资源局办公室汇总本单位信息公开情况编制而成,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 2018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在永宁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yongning.yinchuan.gov.cn/)查询。如有疑问或意见建议,请直接与永宁县国土资源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永宁县杨和镇宁和南街134号;邮编:750100;电话:0951-8011462;电子邮箱:ynxgtj@163.com)。
一、概述
2018 年,永宁县国土资源局认真贯彻落实银川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系列新部署新要求,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紧紧围绕国土资源工作,加大公开力度,加强政策解读与舆情回应,积极扩大公众参与,规范公开程序内容,依法深入的将涉及国土资源的政策、制度、管理和服务等政府信息,按照规定的工作流程,及时、规范、完整、真实地向社会公示,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诉求权和监督权,维护群众权益营造良好社会环境,树立了国土资源部门的良好形象。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运行机制
一是成立领导小组。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好自治区、银川市和永宁县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有关精神,进一步推动国土资源局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实现政务公开的长效管理,经会议研究,下发了《关于成立永宁县国土资源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通知》(永国土资发〔2018〕11号)文件,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永宁县国土资源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全面主持政务公开工作,副组长具体抓工作落实。二是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局长对政务公开具体工作落实进行安排部署,安排专职人员2人和兼职人员1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听取专题汇报1次,工作部署安排6次,并在局工作部署会议上对政务公开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深刻剖析。
(二)编制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宁夏回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有关规定,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以自治区国土资源厅、银川市国土资源局基本目录为参照,充分体现“五公开”、政策解读、舆情回应、公众参与等要求,逐项逐环节梳理,明确每个事项的公开内容、责任主体、规定时限、公开方式、公开范围等要素,对本局主动公开基本目录进行编制。
(三)组织开展政府开放日活动
2018年11月6日,国土局组织社会各界代表在不动产登记中心围绕“深化政务公开 提高行政效率”的主题举行政府开放日活动。活动中通过座谈交流、答疑咨询等方式进行宣传。
此次活动取得了较好地活动效果:一是掌握了第一手资料。代表们积极踊跃发言,先后对排号叫号、微信预约、审批速度等方面提出意见建议。通过座谈,了解掌握到群众的需求和呼声,有利于我们下一步有针对性地改进工作。二是增进了彼此了解。部分参加活动的代表感慨地谈到以前对国土局不动产登记中心所担负的职能任务缺乏了解或只是有一些粗浅的印象,通过今天的活动,更加深入直观地了解了不动产登记工作。
(四)组织专题培训会
2018年9月25日,国土局召开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专题培训会议。培训会上,主讲人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及政务信息公开中常见问题进行深入讲解,围绕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公开程序等向参会人员作了详细的讲解。详细阐述了信息公开的特点、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的关系、主动公开的范围、“五公开”的定义及措施等方面的内容。通过培训提升了全体干部职工的业务素质和法律意识,加深了对政务公开的认识和理解。下一步,国土局将继续加强完善信息宣传、政务公开和门户网站建设,做好为微信公众号的管理工作,对照政务公开工作标准,以高效、全面、安全为工作目标,细化工作责任到具体科室和工作人员,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推动政务公开工作深入开展。
(五)落实“规定动作”
一是按照永政办发〔2018〕67号文件要求,制定《国土资源局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进一步加大政务公开力度,规范行政管理行为,提高行政效能,推进工作的发展。二是严格审查和标识公文公开属性,将“五公开”嵌入公文办理程序,在发文稿签单上标明“此件公开发布”“此件依申请公开”“此件不公开”,主动公开文件及时在永宁县政府公众网公开。截至2018年12月31日,在政府公众网发文41件,其中主动公开41件,依申请公开0件,不公开0件。
二、政务公开主动公开情况
2018年,我局主动公开了政府文件、重点工作、机构职能、政策解读、征地拆迁、财政资金使用、规划计划、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公开制度、信息公开年报等10项共41条信息。其中:政府文件11条,涉及我局健康促进机关、普法宣传、乡村振兴、平安建设、信息报送等;重点工作8条,涉及我局“房屋一体”确权登记、闽宁镇土地利用管理情况、严打偷盗挖采、城镇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更新成果等内容;机构职能1条,涉及我局主要职责、领导及人员分工等;政策解读7条,新增了脱贫富民战略、矿产资源开采企业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和安全风险分级标准及管控办法、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域调剂实施办法、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解读;征地拆迁2条,公开了闽宁镇土地利用管理工作、银川市立掌路改扩建公路工程征地拆迁预备工作等内容,让群众关注更多的征地拆迁信息,了解我局的具体工作,增强国土资源局工作的透明度;财政资金2条,更新了2017年度部门决算及2018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规划计划8条,公开了《全县第三次土地调查实施方案》、《第49个世界地球日主题宣传活动周实施方案》、《2018年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计划》、《政法综治宣传月工作计划》、永宁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
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2018年,国土资源局公开重点工作共八个:
(一) 永宁县国土资源局圆满完成2017年农村“房地一体”确权登记目标任务
(二)“准备之冬”提前组件 把好项目报批关
(三)宁夏国土资源厅领导到我局调研闽宁镇土地利用管理工作情况
(四)永宁县国土资源局夜间巡查不放松 严厉打击砂石资源非法盗采行为
(五)永宁县国土资源局出重拳联合执法 严打偷挖盗采行为
(六)永宁县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永宁县 城镇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更新成果的公告
(七)永宁县国土资源局2018年永宁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重点工作分工
(八)关于印发《永宁县国土资源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的通知
四、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情况
2018年,国土资源局工作不涉及“互联网+政务服务”。
五、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的公开情况
2018年,我局具体承办了由杨和镇许波等代表提出关于硬化王太村民生渠1号路建议(县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第4号建议),对1.2公里长的民生渠1号路投资15万元进行了砂砾石铺垫。
六、开展政策解读情况
政策解读公开内容8条,新增了设施农用地管理办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域调剂实施办法、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等内容,进一步丰富了政策解读内容及形式。
七、热点回应情况
2018年我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事件126次,我局责任领导以及责任股室均给予答复且得到了满意的评价。其中微博回应事件10次,12345便民服务中心回应事件102次,银川市政民互动业务办理平台回应事件6次,宁夏网上信访综合管理平台回应事件8次,主要涉及房产证办理以及土地执法监察相关情况。
八、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
2018年,国土资源局没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事项和与本单位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件。
九、公开平台载体建设情况
一是进一步充实、丰富公开内容,及时更新门户网站政务公开专栏内容,切实保证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时效性,方便群众查询,真正达到便民、利民、为民的目的。二是强化公开平台建设,增强支撑保障能力。国土资源局充分发挥微博、微信灵活便捷的优势,做好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办事服务工作,进一步增强公开实效,提升服务水平。按照“谁开设、谁管理”的原则,落实“两微一端”主体责任,严格内容审查把关,不发布与国土资源工作没有直接关联的信息,加强“两微一端”日常监管和维护。
十、完善公开制度机制建设情况
一是不断完善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建立政务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对上网信息进行审核,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工作,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推进依法行政;二是制定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渠道,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
十一、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是政务公开信息不够全面。有的公开内容还不够规范具体,重点不突出,有的应事前公开的内容变成了事后公开,有的公开内容长期不更新或缺乏动态内容。二是政策解读的解读形式单一,以文字解读居多,结合图表、图示较少。
十二、2019年工作初步计划安排
(一)构建长效机制
不断完善和总结政务公开工作的好做法、好经验,健全完善政务公开的各项规章制度,用制度保证政务公开工作的长期性、规范性、针对性。
(二)抓好整改工作
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对政务公开中出现的新问题及时进行归纳梳理,制定整改措施,狠抓工作落实,切实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有力的服务国土资源工作。
(三)加强队伍建设
由办公室主任负责国土资源局信息公开工作,通过将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国土资源局重要工作议程,协调各科室做好信息共享、传播,保证信息公开工作同步研究、同步部署、同步推进,统筹做好信息公开、政策解读、政府网站等工作。
(四)加大政务信息公开力度
紧紧围绕工作职责,结合政务公开工作要求,把群众密切关注的国土资源政策、事项等信息作为工作重点,进一步加大公开力度、加强政策解读、提高公众互动、提升公开实效。
(五)举办“政府开放日”活动
于2019年10月中旬举办“政府开放日”活动,活动主题暂定为动态巡查,土地执法案件查处。
附件2
永宁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8年度)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41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41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 次 |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133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7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10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116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3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2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1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