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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40121-114/2019-00004 文  号 生成日期 2019-03-26
发布机构 永宁县林业局 责任部门 永宁县林业局 关 键 字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是否有效 有效

永宁县林业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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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包括2018年永宁县林业局政府信息公开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各级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开展政策解读情况、回应社会关切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完善公开制度机制建设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2019年工作思路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报告所列政府信息公开数据统计期限为201811日至20181231日,本报告电子版可在“中国—永宁”—永宁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nxyn.gov.cn)查阅或下载。如有疑问或意见建议,可直接与永宁县林业局联系。地址:银川市永宁县杨和大街41号(邮政编码:750100,电话:0951-8011452:传真:0951-8011452;电子邮箱:ynlyj452126.com)。

一、概述

2018年,永宁县林业局严格按照县人民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统一部署要求,围绕执行力建设,构建服务型政府,不断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任务,完善各项制度,加强制度建设,坚持为民服务、便民利民的工作要求,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具体做法如下:

(一)成立机构,明确职责。政务公开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为确保永宁县林业局各项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及时调整了林业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纳金东任组长,副局长王得志任副组长,成员由各站所室负责人及专(兼)职人员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形成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站所室配合抓,干部职工积极支持和参与的工作机制。


1.1 公开《永宁县林业局关于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文件

(二)提早谋划,制定方案。对照《永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宁县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永政办发〔201867号),根据永宁县林业局工作职责,局长纳金东多次组织召开局务会议,研究部署永宁县林业局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制定《永宁县林业局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具体落实方案》、《永宁县林业局2018年“政府开放日”活动实施方案》,明确本年度单位政务公开工作内容,划分各站所职责分工,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1.2 公开《永宁县林业局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具体落实方案》文件

(三)积极对接,完成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编制工作。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宁夏回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等有关规定,主动与区市对口部门对接,争取业务指导,以市局基本目录为参照,以充分体现“五公开”、政策解读、舆情回应、公众参与等内容为要求,逐项逐环节梳理,完成永宁县林业局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编制工作,明确每个事项的公开内容、公开依据、责任主体、公开属性、公开时限、公开方式、公开类型等要素。


1.3 永宁县林业局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四)大力宣传,组织开展政务公开培训学习。注重运用多种方式,积极加大政务公开工作的宣传力度,不断扩大政务公开的知晓面。除了利用电子显示屏、展板、标语等形式外,还综合运用县人民政府网站、政务微博等平台及时公开政府信息、发布工作动态,同时组织林业系统干部职工传达政务公开工作会议精神、学习政务公开相关文件,重点围绕行政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方面及重点领域政务公开情况进行培训。

  

  

  1.4 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宣传          图1.5 组织政务公开工作培训

(五)狠抓落实,成功举办“政府开放日”活动。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加快推进阳光、透明、开放、服务型政府建设,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按照县人民政府安排部署,结合工作实际,永宁县林业局于1031日下午开展2018年“政府开放日”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众代表、服务对象、媒体记者等开放对象20余人,深入秋季植树造林现场,实地观摩我县造林绿化成效,并参观学习酒庄葡萄酒酿造、生产过程,最后召开座谈会,对公众普遍关注的林地审批、林木检疫、病虫害防治、葡萄管理等问题及提出的意见建议现场进行了回应与解答,听取各位代表、群众对永宁县林业局造林绿化及林木管护工作方面的意见建议。


1.6 公开《永宁县林业局2018年“政府开放日”活动实施方案》

  


1.7 发布《永宁县林业局关于开展2018年“政府开放日”活动公告》

    

1.8  “政府开放日”活动征集意见建议的公示与回复

  



1.9 发布“政府开放日”活动信息简报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永宁县林业局在永宁县人民政府网站政务公开栏目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84条,其中:公开机构职能1条,发布信息公开指南1条,信息公开制度14条,信息公开年报1条,公开部门文件87件,公开重点工作信息33条,重点建设项目信息14条,政策解读2条,公开应急预案4件,规划计划6件,扶贫工作动态4条,环境保护信息8条,“双随机一公开”5件,公开部门预算信息1条,部门决算信息3条。

2  2018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对照《永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宁县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永政办发〔2018〕67号)要求,结合永宁县林业局机构职能,围绕本年度安排部署的重点工作,对城乡生态绿化、森林防火、植物检疫检验、森林资源管理、全民义务植树、绿化管护、湿地管理、年度计划实施的城乡园林绿化建设项目等重点领域及重点工作的规划计划、工作方案、应急预案、工作进展、完成情况等信息进行公开,突出群众关心、社会关注、与群众利益关系密切的重要事项。

2018年,公开重点领域信息57条。其中:城乡生态绿化方面信息7条,森林防火方面信息5条,植物检疫检验方面信息7条,森林资源管理方面信息2条,全民义务植树方面信息2条,绿化管护方面信息6条,年度计划实施的城乡园林绿化建设项目信息14条,湿地管理、禁牧封育、安全生产、普法、双拥、法治政府建设等方面信息14条。

3.1 公开重点工作信息

3.2 公开重点建设项目信息

四、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情况

本年度未涉及此项工作。

五、各级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18年,永宁县林业局收到政协提案1件,即永宁县政协十届二次会议上提出“关于解决典农河生态园(西部水系)绿化养护问题”的提案,现已办结并将办理结果在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开。


5 公开政协提案办理结果

六、开展政策解读情况

针对林业行业特点,结合公众关注热点问题,转载中国林业网政策解读信息2条。


6 转载中国林业网政策解读

七、回应社会关切情况

通过银川市政民互动业务办理平台、永宁县人民政府网站“行政首长信箱”和官方微博“永宁林业”,及时回复办理群众网上咨询、投诉信件,累计办理3件,办结率100%

7.1 银川市政民互动业务办理平台来件办理

7.2 官方微博“永宁林业”市民咨询回复


八、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

2018年,永宁县林业局没有收到申请公开件。

九、公开平台载体建设情况

永宁县林业局根据各业务科室的职权和职能,重点公开“临时占用林地审批”、“林木采伐许可证核发”、“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森林植物检疫证书核发”、“产地检疫合格证核发”等行政许可事项,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宁夏)”“信用中国(宁夏)”、“宁夏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等平台多渠道全方位及时公开以上行政许可信息,接受社会监督。2018年,累计公开行政许可信息58条。

9.1 行政许可信息公开情况

同时,做好单位官方微博“永宁林业”的建设、管理、运维工作,及时回复网上政务咨询、投诉等。2018年,共发布林业工作动态、转发各类文章21篇,回复网上咨询1件。

9.2 官方微博“永宁林业”

十、完善公开制度机制建设情况

永宁县林业局在拟制公文时,对公文公开属性进行审签、标注,明确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等属性,随公文一并报批;拟不公开的,应依法依规说明理由。建立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对上网信息进行审核。2018年,永宁县林业局共制发公文243件,其中:标注为“主动公开”的公文87件,标注为“依申请公开”的公文156件,标注为“不公开”的公文0件。


10.1 制定并发布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


10.2 政府信息公开上网登记审核


10.3 公文属性登记

十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18年,永宁县林业局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仍存在一定的差距:

1.政府信息公开存在公开不及时、分类不准确的现象;

2.政务公开的协调配合能力不强,要进一步加强各站所之间的沟通协调工作,强化站所工作人员的责任心,进一步提高依法公开政府信息的工作水平;

3.政府信息整理还不够到位,公开规范化、科学化、经常化还有待加强;

4.政务公开业务技能培训还需加强,部分干部职工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公开方式、如何公开等认识程度不高,工作不到位。

十二、2019年工作思路

(一)构建政务公开长效机制。不断总结和完善政务公开工作的好做法、好经验,加快建章立制步伐,健全完善政务公开的各项规章制度,用制度保证政务公开工作的长期性、规范性、针对性。

(二)将政务公开工作不断引向深入。在公开范围上不断扩大延伸,在公开内容上注重公开内容的全面性、针对性、真实性,在公开形式上要便于群众知晓,公开的内容便于群众办事,公开的途径科学合理。

(三)抓好整改工作。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明确整改时限和整改责任,抓好落实;对工作中新出现的问题,进行归纳梳理,制定整改措施,狠抓工作落实,努力把政务公开工作成效体现在日常工作中,以实际行动赢得群众的信赖和满意。

十三、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永宁县林业局没有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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