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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40121-108/2020-00040 文  号 生成日期 2020-04-24
发布机构 永宁县自然资源局 责任部门 永宁县自然资源局 关 键 字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是否有效 有效

永宁县自然资源局组织学习《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全区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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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永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全区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要求,4月24日上午,永宁县自然资源局利用早会时间,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全区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实施意见》。

会上,局党组成员章永胜领学了《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全区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实施意见》,对照我局工作职责,对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作进一步的安排部署。
一是坚持以“应公开、尽公开”为原则,加大公开力度,各站所要将制发的主动公开文件及时交到办公室,由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审核后进行上网公开发布。

二是涉及自然资源重点领域土地出让、用地预审、工程项目方面的信息,由责任站所提供,办公室收集、整理后公开发布。

三是“政府开放日”活动每年至少举行一次,办公室要提前做好活动计划,确定活动地点、主题,相关站所要积极配合,确保活动顺利开展。

四是在政策解读方面,由我局拟定、以政府文件下发的制度、政策类文件,按照“谁制定、谁解读”的原则,由我局拟定文件的站所做好政策解读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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