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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40121-108/2020-00109 文  号 生成日期 2020-10-14
发布机构 永宁县自然资源局 责任部门 永宁县自然资源局 关 键 字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是否有效 有效

永宁县人民政府2020年“政府开放日” 征集意见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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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提升国土资源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推动全县国土空间绘制工作更有效率,更可持续发展。10月13日,永宁县自然资源局举办永宁县2020年第二次“政府开放日”活动。此次“政府开放日”活动以“规划国土空间,合理配置自然资源”为主题,由县自然资源局承办。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众代表、政务公开义务监督员、媒体记者等近30人,通过参观永宁县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县域重点林木管护点、大棚房违建拆除点、占补平衡项目实施区、生态林场防火点和召开座谈会,将征集到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政务公开义务监督员、村社、部门、群众代表等意见建议经过梳理汇总,共计13条,现答复如下:

一、自然资源工作方面

1.意见:政务公开作为政府的一项重要性工作,应该充分利用相关渠道进行公示公开,在这项工作中,仍然存在很多民众对于政务公开的形式、程序、渠道知晓率较低,例如政务公开如何公开?应该公开哪些内容?今年已公开了多少内容?应当进行说明。

答复:自然资源局制定《永宁县自然资源局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具体落实方案》,明确本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内容,明确各股室职责分工。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和本着全面公开、全程公开的原则,对所有涉及自然资源发展、生态建设、工程建设、行政执法等事项进行公开。政务公开工作通过永宁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开,围绕重点工作及领域,突出群众关心、社会关注、与群众利益关系密切的重要事项。对公开土地供应计划、交易信息、履约及变更等信息,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审批结果、建设工程规划类许可审批结果及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结果等信息及时公开。截至目前,2020年在政府网站共公开发布重点工作信息30条,重点建设项目信息8条,自然资源领域工作动态信息16条。永宁县自然资源局共制发公文316件,其中:标注为“主动公开”的公文88件,标注为“依申请公开”的公文271件,标注为“不公开”的公文12件。

2.意见:在本次“政府开放日”观摩过程中可以看出自然资源局做了很多工作,但是要对现有工作成果进行巩固。在观摩中发现观平路向南部分林木管护区出现树干干枯无叶,是否为死树问题?如果不及时检查做出处理,将会影响林木管护效果。

答复:观平路分车带部分金叶榆树干出现干梢问题:1)由于今天夏天干旱高温树木生长过剩修剪过后出现灼伤情况;(2)进入秋冬季以后树叶掉落就形成干梢情况。

整改措施:已安排养护人员对干梢进行修剪,2021年春季对树木加强灌水、施肥增加树木生长量,以确保树木的正常生长。

3.意见:由于机构改革,原林业局和国土局合并成为自然资源局,群众对自然资源局的很多工作都不太了解,例如:工作职能是否进行转变?工作职能涉及哪些方面?

答复:根据《永宁县自然资源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明确自然资源局工作职能: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自然资源工作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和区市县党委的部署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自然资源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自然资源合理开发利用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统筹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并指导实施依法管理矿产资源,组织实施采矿权的招标、挂牌、出让和登记发证工作,依法办理采矿权的转让审批登记全县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推进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发展自然资源领域监督执法林业、草原、湿地资源、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调查、统计、动态监测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组织、监督指导全县林木采伐、木材运输监督检查工作征占用林地的初审工作组织指导林业、草原有害生物的防治、测报森林植物及其产品和林木种苗监督管理工作指导陆生野生动物的救护、疫源疫病的监测与防控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育、经营利用林木检疫工作监督管理各类自然保护地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工作完成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4.意见:在观摩过程中可以看出自然资源局工作繁杂、涉及面广,有很多方方面面的工作代表和群众都不太了解,因此可以看出工作方面的宣传较少,在扎实开展各项工作的同时是否应该加强宣传,让活动形式更多样化?

答复:自然资源局将结合实际工作,加大职能和各项工作的宣传力度。在审批办证方面发放宣传手册,明确办事流程;在林木管护和绿化方面结合具体活动进行宣传;在执法过程中也会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群众知法意识。在今后的宣传工作中将合理利用每一个宣传日进行有效宣传,及时更新展板、电子屏、海报等宣传内容,让更多人了解我局工作职能,为广大民众提供便利服务,提高自然资源工作效率。

5.意见:如何结合“十四五”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做好我县国土空间规划工作

答复:依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号)及《自然资源部关于全面开展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1987号)要求,全国要自上而下、上下联动,全面启动国土空间规划编制,规划期至2035年,展望至2050年。国土空间规划是国家空间发展的指南、可持续发展的空间蓝图,是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是对一定区域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在空间上和时间上作出的安排。

“十四五”规划只是五年的规划,国土空间规划不是“十四五”规划的子规划,《自然资源部关于全面开展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1987号)中提出,“各地要加强与正在编制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规划的衔接,落实经济、社会、产业等发展目标和指标,为国家发展规划落地十四提供空间保障”。国土空间规划聚焦空间开发强度管控和主要控制线落地,为国家发展规划确定的重大战略任务落地实施提供空间保障,对其他规划提出的基础设施、城镇建设、资源能源、生态环保等开发保护活动提供指导和约束。因此两个规划要衔接协调,自然资源部门和发改部门应紧密配合,将“十四五”规划提出的重大项目纳入国土空间规划,避免出现规划脱节和规划打架的情况。

国土空间规划要科学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确保“三条红线”不交叉、不重叠、不冲突,细化城镇开发边界内用地布局,集约高效利用土地。

目前我县已印发《永宁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实施方案》,成立国土空间规划编制领导小组,明确各单位责任分工。第一轮国土空间规划资料收集已完成,各规划专题已着手开始编制,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有序推进。

6.意见:大棚房拆除工作实施后,如何有效解决复耕复种管理问题?

答复:自然资源局将加强土地动态巡查,及时发现,制止违法占用耕地建房行为,对新增占用耕地建房“零容忍”,发现一处,查处一处,绝不姑息,确保农地农用,坚决遏制农地非农化。与此同时,自然资源局将加强与农业农村局合作,确保复耕复种工作有效进行。

7.意见:如何有效管理贺兰山非法采砂问题,是否需要建立一套奖励举报机制?

答复:目前,自然资源局联合公安、交通、水务、辖区乡镇人民政府等部门,对贺兰山东麓开展全天候(昼夜)动态巡查,及时发现非法开采砂石资源违法行为,将违法行为发现在初始。同时,对易发盗采区域的道路采取设置限高杆、砌设围墙等方式封堵道路,使违法开采设备无法进入。并在重点区域道路安装摄像头、建立夜间值班室,随时监控过往车辆,确保非法开采行为无所遁形。

下一步,自然资源局将以保障发展和保护环境为主线,加大贺兰山东麓永宁段非法开采砂石资源整治力度,研究制定一套行之有效的奖励举报制度,鼓励社会各界共同参与到打击非法开采砂石资源工作中来, 引导群众依法依规用矿,从源头上遏制违法开采行为发生。

8.意见:河滩地收回后如何进行管理?

答复:自然资源局将收回的河滩地移交给银川市国资委经营管理规划

9.建议:自然资源局在林木管护和绿化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建议在林木管护方面加强精细化管理,在绿化方面要加大宣传力度,同时开展相关绿化活动,让周边更多的群众参与进来,提高群众的绿化意识,一起保护绿化环境。

答复:自然资源局将采取以下措施确保林木管护和绿化工作顺利开展:一是加强制度建设,健全管理机制,制定出台《永宁县绿地管理办法》,不断规范绿化养护管理工作;二是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及时纠正制止绿化粗放管理行为,做到精细化管理;三是以开展“3.12植树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活动为契机,通过绿化活动进校园、进社区、进机关等措施,大力宣传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增强群众的爱绿护绿意识。

10.建议:大棚房拆除、违建别墅问题上要坚持管理,从问题源头抓起。

答复:自然资源局将进一步加大自然资源动态巡查力度,及时发现制止违法行为发生。严格按照《自然资源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的通知》要求,结合全县正在开展的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摸排工作,对全县范围内占用耕地建房问题进行一次全面摸排。对相关摸排数据分析研判整理后形成数据库,为下一步专项整治工作打下坚实基础。同时,严格按照国务院7月3日召开全国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部署会的要求,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遏制新增违法占用耕地建房行为发生,发现一起,严厉查处一起,绝不姑息。

11.建议:从大棚房拆除、农村耕地乱占乱建整治工作开展以来,农村人居环境有所提高,下一步希望自然资源局加强与农业农村局合作,将农村产业发展规范化、合法化,让农村发展更好。

答复:我县出台有完善的农村产业用地申请、审批流程,符合审批条件的,将依法依规予以审批;不符合条件,且违法建设的农村产业化设施,将依法依规予以处置。同时,我局将历年来违法违规用地图斑拆除整改已纳入全县人居环境综合整治方案,目前,各乡镇正在对相关问题图斑进行拆除、整改。

12.建议:在观摩过程中可以看出林场部分设施已经老化,宣传牌未及时更新,警示牌建议换成黄色警示牌,绿色牌在夏天与树木颜色融为一体,警示作用不明显。

答复:林场完全接收建议,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将努力克服资金困难,建立完善宣传警示标志,使林场生产、安全工作有序推进。

13.建议:林场缺资金等问题要提上日程,在工作中遇到困难和需求要及时和政府沟通,保证各项工作及时开展。

答复:生态林场缺林业生态建设资金的事情,已向县政府及相关部门提交过报告,但目前由于受各种因素制约,还没能从根本上予以解决,对此林场将积极与政府沟通,争取早日解决困难。

二、政府开放日活动方面

建议:“政府开放日”很有意义,希望今后多开展这样的活动,其他部门也能开展“政府开放日”,活动应更有针对性。

答复:根据《永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永宁县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永政办发〔2020〕48号),要全面推广“政府开放日”,各乡镇(街道)、部门(单位)原则上每年至少举办1次“政府开放日”活动。根据《永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政府开放日”活动的通知》(永政办发〔2020〕44号),为强力推进重点领域政务公开、政务公开事项向一线延伸,县政务公开办公室2020年组织3次全县性“政府开放日”活动。具体为:9月份组织实施以宣传社保经办转型一站式服务为目标的全县“政府开放日”活动(县人社局为责任单位);10月上旬组织实施以完善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为目标全县“政府开放日”活动(县自然资源局为责任单位);10月下旬组织实施以完善基层政务公开与村(居)务公开协同发展机制为目标的全县“政府开放日”活动,推动镇“政府开放日”活动与村务公开同步进行(望洪镇为责任单位)。为增强“政府开放日”活动效果,2020年,永宁县组织开展四个主题的“政府开放月(周)”,分别是:8月组织实施以公开透明展示行政执法为主题的“执法开放月(周)”;9月组织实施以解疑释惑群众关切民生问题为主题的“民生开放月(周)”;10月组织实施以集中展示县域经济发展为主题的“经济开放月(周)”;11月组织实施以宣传政务公开向一线延伸的村务公开、居务公开为主题的“基层开放月(周)”。

  

  

  永宁县政务公开办公室 永宁县自然资源局

                           2020年10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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