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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640121-109/2018-11705
  • 永环保发〔2018〕34号
  • 银川市生态环境局永宁分局
  • 永宁县环保局
  • 有效
  • 2018年03月09日
2018年永宁县环保局创建无烟单位工作计划
永环保发〔2018〕34号
时间:2018年03月09日 来源:银川市生态环境局永宁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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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巩固国家卫生县城创建活动成果,改善提升我局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环境卫生状况,在2017年工作的基础上,2018年继续进一步创建县级“无烟单位”活动。现就永宁县环境保护局创建无烟单位工作计划如下:

一、制定全局禁烟工作实施方案、工作制度、奖惩措施及无烟科室评选标准。

二、召开创建“无烟单位”动员会,号召全局干部,特别是环保工作者要作戒烟、禁烟模范,为创建“无烟单位”作出贡献。

三、开展创建“无烟单位”的实践活动工作。

1、在单位的主要入口、办公室、会议室设置明显的禁烟标志,也配置“吸烟危害健康”的警示语标牌。

2、通过宣传栏、发放宣传资料向全局工作人员进行禁烟宣传,强调做好禁烟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3、定期做有关吸烟危害性和戒烟方法的讲座、禁烟教育培训,提高干部职工的禁烟能力。

4、由办公室组织对办公场所季检和抽检,将检查结果公示并纳入单位考核当中。

5、做好区域的禁烟工作,在室内场所(包括办公室、会议室、门厅、楼道等)全面禁烟,及时劝阻非本单位人员在办公区域内的抽烟行为。

6、鼓励所有职工做禁烟工作的义务宣传员和监督员,做到群众参与、群防群治,为永宁县环境保护局的禁烟工作打下扎实基础。


   永宁县环境保护局

     2018年3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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