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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在各级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永宁县成功创建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闽宁镇“绿电小镇”示范工程成功入选生态环境部2025年绿色低碳典型案例,中粮(宁夏)葡萄种植有限公司通过碳汇核算开拓碳普惠新方向。全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积极进展。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重点指标完成情况
(一)环境空气质量状况。2025年自治区下达我县环境空气质量考核指标为:优良天数比例83%,PM10平均浓度66.5μg/m3,PM2.5平均浓度33.5μg/m3,不发生重污染天气。2025年优良天数比例为89.8%;PM10平均浓度53μg/m3;PM2.5平均浓度25μg/m3;未发生重污染天气。环境空气质量整体改善,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位居全市6个县(市、区)第二名。以上指标均达到考核要求。
(二)水环境质量状况。2025年自治区下达我县水环境质量考核指标为:地表水区控断面水质稳定达到IV类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优良比例达到或优于Ⅲ类。以上指标均达到考核要求。
(三)土壤环境质量状况。2025年自治区下达永宁县土壤环境质量考核指标为:新增完成1个农村环境提升整治行政村,共完成47个行政村整治。以上指标达到考核要求。
二、重点工作开展情况及取得的成效
(一)扎实整改督察反馈问题。2021年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涉及永宁县14项共性问题全部完成整改。2024年自治区党委第三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共转办群众来电来信举报件8批次11件全部办结,需2025年12月底前完成整改的19件反馈问题全部完成销号。银川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永宁县各级各类生态环境督察问题67个全部整改销号。2025年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转办件28批次66件全部办结。
(二)深入推进污染防治攻坚。一是打好蓝天保卫战。严防扬尘污染,完成18台蒸发量小于10蒸吨的锅炉清洁能源改造,5台天然气锅炉完成低氮改造;严管汽尘污染,报废老旧车辆130辆,22家加油站的油气回收在线监测系统已接入生态环境厅监管平台,150辆非道路移动机械登记备案;严查烟尘污染,瀛海天琛公司开展超低排放改造,13家涉VOCs企业申报“银川市美丽蓝天项目”,检查钣金喷漆烤漆维修企业64家,处理60个焚烧点位。二是打好碧水保卫战。持续加强饮用水源保护,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和农村水源地水质优良比例全部达到100%;推动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全县2座城镇污水处理厂稳定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加强3个人工湿地运维管护,不断提升水质净化效果;深化工业废水综合整治,加强8家重点涉水企业污染治理设施及12家医疗机构废水排放监管;推进河湖水质持续改善,完成156个排污口整治及现场验收工作,对永二干沟等4条主要入黄排水沟开展监督性监测72次。三是打好净土保卫战。强化耕地重金属污染源头控制,坚决打击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含重金属污染物违法违规行为;严格建设用地准入管理,完成10处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及评审;深化畜禽粪便综合处理,畜禽规模养殖场设施装备配套率100%,粪污资源化利用率保持在90%以上;严格管控农村污水排放,对32家港菜基地生活污水处理情况进行检查。建设无废小区1个。
(三)不断深化生态领域改革。一是排污权改革扎实推进,新建企业交易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化学需氧量、氨氮合计3.2吨,金额11万元。宁夏启元药业有限公司协议出让4笔,实现收益18.4万元。二是碳排放权改革有序推进,组织召开中粮(宁夏)葡萄种植有限公司与银川清洁发展碳普惠项目签约仪式,完成银川首笔酿酒葡萄园碳普惠交易。三是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稳步推进,全面贯彻落实《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管理工作规定》,启动并办结3起生态损害赔偿案件。
(四)持续提升执法监管效能。一是加大执法监管力度。紧盯重点任务,开展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执法、碳排放重点企业检查等专项行动20项,检查各类污染源205家次,一般环境问题整改销号率100%。督促9家危废产生企业及1家危废资源利用企业完成自查,22家企业完成环境应急预案网上备案,35家工业企业完成排污许可延续,99家企业提交年度排污许可执行年报。二是推动执法规范化。运用FID检测新技术成功查处加油站油气回收装置违规案件,首次办理无证排污、机动车检测造假和环评弄虚作假等新型案件,推动执法工作全链条拓展升级,实现执法质效双提升。针对生态环境领域违法行为立案40起,罚款154万元。三是坚持环保为民。以环境信访为抓手,用心用情用力解决好群众关心的“急难愁盼”问题,不断提高群众对生态环境的满意度,受理各类信访投诉224件,按期办结率100%、群众满意率97%。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坚决整改各类反馈问题。聚焦中央第三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提升督导检查力度,确保按时序高质量整改。加大执法监管力度,根据督察导向,结合已公布典型案例和前期反馈问题,坚持以点带面、举一反三,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对发现的污染环境违法犯罪案件线索,严查严办、快查快办,让各类生态环境问题无处遁形、整治到位。
(二)纵深推进污染防治攻坚。针对重点区域车尘、扬尘、煤尘、气尘,采取最严格、最精细的管控措施,深入开展涉VOCs行业“一证式、一体化”执法检查。严格落实河、湖长制责任,加大沟道巡查频次,强化沟道沿线重点企业监管,持续关注实时沟道水质,及时排查解决水质问题,确保稳定达标。提高危险废物处置水平,加大危险化学品和新污染物环境风险管控力度,保障土壤安全。
(三)切实抓好改革任务落实。推动发电企业积极参与全国碳市场交易,推动水泥行业纳入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扎实推进排污权改革,完善排污权改革政策制度体系,激发二级市场交易活力。落实“双碳”“双控”目标任务,督促重点行业规范开展碳排放配额分配、履约清缴等工作,强化对重点排放单位监管帮扶,努力实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
(四)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重拳出击整治排污设施不正常运行、数据造假等违法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依托排污许可、污染源自动监控、机动车检验检测等管理平台,充分探索运用数字化方式发现潜在的风险隐患,以非现场检查方式筛查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等典型案件问题线索。持续提高案件办理流程规范性、固定证据准确性,进一步提升案件办理质量。
银川市生态环境局永宁分局
2026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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