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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40121-109/2018-40441 文  号 永环保发〔2018〕95号 生成日期 2018-07-18
发布机构 银川市生态环境局永宁分局 责任部门 永宁县环保局 关 键 字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是否有效 有效

关于对市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059号提案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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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宁县人民政府督查室:

银川市政协第十三届二次会议农工党银川市委会委员提出的第059号关于加大我市水资源保护力度的提案收悉。该提案由水务部门和环保部门联合办理。永宁县环境保护局在接到委员提案后,组织人员就做好办理工作进行调研论证,制定了办理方案,召开全局会议研究通过,指定由杨鑫副局长负责办理落实。办理过程中,深入了解了有关情况,听取了委员对办理工作的意见和要求。办理结束后,告知并征求了委员对办理结果的意见,经环保局主要负责人审核同意,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督促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和工业园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建设。加大对永宁县第一污水处理厂的监管力度,确保其出水水质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排放标准,同时督促永宁县第一污水处理厂加快二期扩建项目的建设,现已完成了可研报告、实施方案的编制,并已开工建设。加大对永宁县北控水务有限公司(望远污水处理厂)一期出水水质不达标问题的查处力度,倒逼企业加强管理,针对其二期前期出水水质不能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排放标准,我县已聘请中科院专家对北控水务二期工程进行全面评估整治,力促尽早达标排放。

二、大力推进人工湿地建设,进一步改善入黄排水沟水质。积极争取国家、区市环保资金推进中干沟、永二干沟人工湿地建设项目和一污厂扩容提标改造工程,为2018年底入黄排水沟水质达到Ⅳ水体奠定基础。目前,永二干沟人工湿地已完成2.7公里管线、泵站、蓄水池、湿地单元格部分工程,完成总投资的70%,计划于2018年7月完工。中干沟人工湿地项目工程量已完成总投资的55%。

三、督促宁夏伊品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宁夏紫荆花纸业有限公司污水提标改造项目,稳定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一级A排放标准。宁夏伊品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已完成污水提标改造的建设并已完成竣工环保验收工作,宁夏紫荆花纸业有限公司正在建设中。

四、加大督促全县加油站双层罐体更换及防渗漏池的建设。现除我县处一家纳入迁建的加油站,其余22家加油站双层罐体已全部完成更换及防渗漏池的建设。

五、加强水源地保护工作。争取资金175万元,实施永宁县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对永宁县水源地采取保护措施,主要包括建设隔离防护栏2500米、警示牌7个、界标10个、宣传牌16块、在线监控设施一套及其他工程。


    永宁县环境保护局   

     2018年7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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