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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号 银生态永发〔2021〕37号 生成日期 2021-06-09 索引号 640121-109/2021-00092
发布机构 银川市生态环境局永宁分局 责任部门 银川市生态环境局永宁分局 效力状态 有效

关于印发《银川市生态环境局永宁分局贯彻落实“改革攻坚年”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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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科室:

现将《银川市生态环境局永宁分局贯彻落实“改革攻坚年”任务分工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银川市生态环境局永宁分局

                                                 2021年5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银川市生态环境局永宁分局贯彻落实“改革攻坚年”任务分工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银川市各项改革部署,推动全县“改革攻坚年”任务在生态环境局有效落实,根据《银川市生态环境局贯彻落实“改革攻坚年”任务分工方案》(银生态办发〔2021〕39号)有关要求,结合生态环境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银川市和县委改革决策部署,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紧盯改革的着力点、关键点、突破点,以革故鼎新、解码破题的硬核担当,推出一批切实可行的改革举措,推动生态环境领域各项改革任务落地见效,形成一批可复制推广的改革经验,为“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打下坚实基础。

二、任务分工

改革攻坚工作贯穿全年。各科室要按照中央、区、市党委的安排部署,加大力度积极推进,确保按期完成,取得实效。

(一)健全环境信用评价体系和生态资产产权制度,建立完善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完善能源、水、土地等资源总量和强度“双控”机制,严守生态红线。

责任领导:向伯安

责 任 人:海万军  杨  鑫

责任科室:综合办  生态环境综合执法支队永宁大队

落实措施:持续完善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工作,在扩大参评单位、完善评价程序、健全评价结果运用等方面下功夫,确保评价结果在监管中切实发挥核心指引作用。尽快完善“三线一单”成果应用,结合实际,准确把握区域战略和生态功能定位,合理划定环境管控单元,按要求完成“三线一单”成果应用完善工作。

(二)制定出台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意见,以闽宁镇为试点开展生态产品价值核算,建立生态产品价值收益分配机制,健全纵向与横向、补偿与赔偿、政府与市场有机结合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探索生态资源资产化运营机制。

责任领导:向伯安

责 任 人:海万军

责任科室:综合办

落实措施:指导闽宁镇积极申报“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以创建“两山基地”为目标,探索绿水青山转化为金山银山的有效路径和模式,试点开展生态产品价值核算。按照国家、自治区相关要求,为探索开展生态资源资产化运营机制提供依据,

(三)推进排污权交易改革,全面落实排污权许可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排污权初始分配制度、定价机制,完善排污权出让收入、交易行为、交易市场管理制度,构建数字化、智能化、融合化新型环境权益交易体系。

责任领导:向伯安

责 任 人:海万军  杨鑫 刘建武

责任科室:综合办市生态环境综合执法支队永宁大队

落实措施:积极对接自治区、银川市推进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工作。开展排污许可证核查工作,用3年时间完成已核发排污许可证的质量核查,重点检查污染物许可排放量的准确性和客观性,为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做好数据支撑。严把污染物总量审批关口,将总量审核作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的前置条件,严格执行新改扩建项目污染物总量核算和审批流程,实行污染物排放减量替代, 通过以新带老,实现增产减污、总量减少。

(四)开展碳排放权交易改革,建立碳排放交易和配额履约机制,完善企业节能减排工作机制,推动绿色低碳和更高质量发展。

责任领导:向伯安

责 任 人:海万军  杨  鑫

责任科室:综合办

落实措施:一是落实参与碳市场企业名单。根据国家和自治区、银川市确定的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实施范围条件,提出我县行政区域内所有重点排放单位名单,同时动态更新企业名单,对符合纳入标准的新增企业及时上报备案,对关闭、停产、合并、迁出等不符合纳入交易条件的企业,及时对相关信息进行变更登记,并按要求报上级碳排放权交易主管部门。二是开展企业碳排放核算、报告及监测计划工作。明确重点排放单位主体责任,督促重点排放单位严格按照国家和自治区颁布的指南或标准要求,准确客观编写排放报告,编制碳排放监测计划。三是开展配额分配和管理。依据国家、自治区、银川市确定的配额分配方法和标准,开展企业碳排放权配额分配,建立配额预发、预留和调整机制。加强对配额登记、流转、变更、履约等环节的管理,引导企业建立碳资产管理制度。四是建立健全碳市场监管体系。逐步完善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监管体系。做好重点控排单位排放报告、监测计划、排放核查、配额清缴和交易情况的监管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明确责任。全局上下要高度重视,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以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迅速行动,精心组织,落实责任分工,确定时间节点,建立工作台账,做到改革任务细化、量化、实化。

(二)统筹推进,狠抓落实。各科室要通力配合,明确责任、各司其职,形成工作合力。工作进度经责任领导审核后,于每季度最后一个月20日前将工作进展情况报送至局办公室,内容包含工作情况、存在问题和建议打算等,内容明确精炼。

(三)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强化正向宣传和舆论引导, 大力营造干事创业氛围。各科室要加强信息报送,及时总结改革工作推进过程中涌现出的成功经验和有效做法,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改革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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