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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号 生成日期 2022-03-28 索引号 11640100MB1C790576/2022-00089
发布机构 银川市生态环境局永宁分局 责任部门 银川市生态环境局永宁分局 效力状态 有效

关于印发《银川市生态环境局永宁分局2022年上半年生态环境执法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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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科室:

现将《银川市生态环境局永宁分局2022年上半年生态环境执法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银川市生态环境局永宁分局

                                                 2022年3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银川市生态环境局永宁分局2022年上半年生态环境执法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了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监管执法工作,打击环境违法行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及时消除环境安全隐患,按照市局、支队安排部署,结合工作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全面排查永宁县废气排污重点企业、建筑工地、隔离酒店、医疗机构及公路卡口医疗废物、酒庄、涉VOCs排放企业、涉固危废企业生态环境问题,建立台账,掌握环境风险隐患。

(二)强化生态环境保护监管执法,压实企业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严厉打击违法排污行为,推动环境守法成为常态。

(三)充分调动执法人员的积极性,让全体执法人员积极参与到专项行动中来,通过专项行动达到执法练兵的目的,提高生态环境执法能力、专业能力,为处置突出环境问题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专项行动检查范围

对永宁县废气排污重点企业、建筑工地、隔离酒店、医疗机构及公路卡口医疗废物、酒庄、涉VOCs排放企业、涉固危废企业生态环境问题进行专项检查。

三、专项行动检查时间及内容

(一)春季扬尘污染防控专项执法行动

检查时间:2022年3月15日-3月31日

检查内容:从在线监测设施运行情况、污染物排放情况、扬尘管控措施三个方面对废气排污重点企业、建筑工地进行执法检查,建立台账,对存在问题责令企业限期整改,对违法环境行为进行立案调查。

(二)隔离酒店、医疗机构及公路卡口专项行动

检查时间:2022年3月15日-3月31日

检查内容:从污染防治设施运行及污染物排放情况、医疗废物处置情况两个方面对全县隔离酒店、医疗机构及公路卡口进行执法检查,建立台账,对存在问题责令企业限期整改,对违法环境行为进行立案调查。

(三)涉VOCs排放企业专项行动

检查时间:2022年4月1日-4月21日

检查内容:从环评审批手续、排污许可证、污染防治设施运行及污染物排放情况、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四个方面对全县涉VOCs排放企业进行执法检查,督促企业落实环保主体责任,及时自查自纠,规范企业各类排污行为,建立台账,对存在问题责令企业限期整改,对违法环境行为进行立案调查。

(四)涉固危废企业专项行动

检查时间:2022年4月22日-5月22日

检查内容:从环评审批手续、排污许可证、污染防治设施运行及污染物排放情况、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危废处置情况五个方面对全县涉固危废企业进行执法检查,督促企业落实环保主体责任,及时自查自纠,规范企业各类排污行为,建立台账,对存在问题责令企业限期整改,对违法环境行为进行立案调查。

(五)酒庄专项行动

检查时间:2022年5月22日-6月10日

检查内容:从环评审批手续、排污许可证、污染防治设施运行及污染物排放情况、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四个方面对全县酒庄进行执法检查,督促企业落实环保主体责任,及时自查自纠,规范企业各类排污行为,建立台账,对存在问题责令企业限期整改,对违法环境行为进行立案调查。

现场执法人员分组由大队统一调配。

四、工作要求

(一)切实履行职责。各执法人员要高度重视此次专项行动,认真进行现场检查,严格按照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进行全过程记录,并依照有关要求做好现场监察笔录、现场检查(勘察)笔录,建立专项行动检查台账。

(二)严格依法行政。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对检查中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依法进行处理,督促落实整改;对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或虽尚不构成犯罪,但符合行政拘留规定的案件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

(三)加强信息报送。专项行动过程中及时报送检查信息,专项行动结束后及时进行总结,确保此次专项行动出实招、见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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