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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号 生成日期 2023-02-01 索引号 11640100MB1C790576/2023-00013
发布机构 银川市生态环境局永宁分局 责任部门 银川市生态环境局永宁分局 效力状态 有效

关于印发《银川市生态环境局永宁分局生态环境领域安全大检查隐患大排查问题大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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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科室、大队:

现将《银川市生态环境局永宁分局生态环境领域安全大检查隐患大排查问题大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银川市生态环境局永宁分局

                                        2023113

(此件公开发布


银川市生态环境局永宁分局生态环境领域安全大检查隐患大排查问题大整治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强化全县生态环境领域安全生产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区和银川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根据《永宁县安全生产大检查隐患大排查问题大整治工作方案》(永安委发〔2023〕1号)文件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理念,全面落实自治区、银川市、永宁县工作要求,进一步落实环境安全生产责任,深化环境领域安全专项整治,集中开展环境安全大检查隐患大排查问题大整治,全面梳理和有效管控生态环境领域重大安全风险,为“春节”两会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扎实开展环境安全大检查隐患大排查问题大整治行动,成立银川市生态环境局永宁分局环境安全大检查隐患大排查问题大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长:向伯安

副组长:海万军、杨  鑫、刘建武

  员:吴延岭、柳  超、王  毅、章晓洁、顾  燕、周淑红、马  秀、屠  莉、

        吕  颢、马敏琦、  馨、孙海艳、王晓明、李娇娇、朱红洁、党佳德、

        王亚楠、王展鹏、李  

三、专项整治行动内容

(一)深入开展危险废弃物领域专项整治行动

切实加强危险废物处置管理。全面排查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产生、贮存、收集、运输、处置等环节存在的安全风险隐患,消除监管盲区漏洞。落实危险废物申报、转移联单管理制度,督促所有产生危险废物的企业建立规范化的危险废物清单台账,严厉打击擅自倾倒、堆放危险废物等环境违法行为。

责任领导:杨  

    人:屠  莉、吕  颢、党佳德、王展鹏

(二)深入开展污染治理设施领域专项整治行动

加强对重点环保设施和新建项目等企业进行环境安全隐患排查,针对存在环境安全隐患的企业,责令其采取有效整改措施消除隐患,确保环境安全。同时,加强行业领域有限空间作业环境安全监管,督促指导行业领域内企事业单位开展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整治,严格落实“有限空间作业四条”。对各化工类企业污水处理装置、粉尘收集装置等环境治理设施存在的安全隐患要及时清除,坚决防范污水、污泥处置过程中发生爆炸、闪爆等事故,确保环境安全。

责任领导:刘建武

    人:周淑红、孙海艳、王亚楠、李  

(三)深入开展农村污水处理站生态环境领域督导检查专项整治行动

对各乡镇农村污水处理站纳管接入、管网开挖、设施建设有限空间作业等情况进行排查,对存在的问题立即查找原因,建立整改台账,明确整改时限,确保农村污水处理站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

责任领导:海万军

    人:吴延岭、柳  超、章晓洁、王晓明、马敏琦

(四)加强内部安全管控工作

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政策法规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会议的决策部署,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大安全法制宣传教育力度,提高全体干部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加强环境应急管理,严格执行节假日值班值守制度。保证用电安全,切实做好仪器设备维护和防盗、防火、防事故工作。

责任领导:海万军

    人:王  毅、顾  燕、马  秀、何  馨、李娇娇、朱红洁、王丽丽

四、时间安排

2023年1月10日至3月20日,按照企业自查自改、监管执法、暗访核查、健全长效机制等重点环节分阶段进行。

(一)全面动员部署自查阶段(1月10日至11日)

层层动员部署,广泛宣传发动,各科室根据本方案,明确专项行动的主要任务、重点内容和工作要求,落实责任、细化措施,对执法检查中存在的问题认真对照梳理,全面自查自改落实情况。

(二)集中排查整治阶段(1月12日至2月28日)

1.全面开展检查。各专项行动小组结合日常监察执法工作开展生态环境领域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做到应查尽查,同时,督促企业建立环境安全生产隐患排查长效机制,积极开展环境隐患自查。

2.强化问题隐患集中治理。对检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依规从严查处,对检查发现的环境安全隐患现场反馈至企业负责人,要求企业严格落实整改要求,并建立问题清单台账,依据清单台账开展后督查,督促企业积极整改。

3.从严从实从细抓好问题隐患“清零”工作。全面梳理、认真汇总排查出的问题隐患台账,逐项分级分类列出清单,实行对账销号,闭环管理。对已整改的问题隐患,要建立复查验收清单,做到“谁牵头、谁验收、谁负责”,确保整改到位。

(三)督导整改和总结提高阶段(3月1日至3月中旬)

深入开展集中整治,强化督查检查,对发现的隐患整改情况进行后督察,对完成整改的及时销号。不定期对集中整治工作开展“回头看”,对整治效果进行跟踪核查。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一岗双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带队检查、重大隐患问题督办等措施,从严从实从细抓好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坚决筑牢生态环境安全防线。  

(二)加大执法力度,确保环境安全。举一反三,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理念。切实对行业领域的环境安全隐患进行动态排查,分级分类管理,做到底数清楚、心中有数,开展拉网式执法检查,严厉查处环境违法行为。

(三)巩固整治成果,建立长效机制。认真研究生态环境领域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问题大整治工作中发现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将生态环境领域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问题大整治工作中一些好的经验和做法及时进行归纳总结,使之固化为制度规范,形成长效机制,为全县经济高质量发展创造良好的生态环境。各科室对生态环境领域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问题大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阶段性总结,形成书面总结报告,于1月15日前、2月9日前和3月14日前报405办公室进行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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