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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号 永生态环保办发〔2023〕4号 生成日期 2023-08-07 索引号 11640100MB1C790576/2023-00189
发布机构 银川市生态环境局永宁分局 责任部门 银川市生态环境局永宁分局 效力状态 有效

永宁县生态环境保护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永宁县“六•五环境日”暨自治区环境教育宣传周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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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宁县生态环境保护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现将《永宁县“六•五环境日”暨自治区环境教育宣传周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永宁县生态环境保护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5月31日


永宁县“六•五环境日”暨自治区环境教育宣传周活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积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广泛凝聚生态文明共识,引导全社会牢固树立生态文明价值观念和行为准则,着力在生态建设上示范引领,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助力,为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添彩,根据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在宁夏首届“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主题宣传实践月”开展2023年“六•五环境日”暨自治区环境教育宣传周活动的通知》(宁环办发〔2023〕17号)、银川市生态环境保护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银川市2023年六•五环境日暨自治区环境教育宣传周活动实施方案》(银生态环保办发〔2023〕17号)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活动主题

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

二、活动时间

2023年6月5日至6月11日。

三、目标任务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部署要求和市县第十五次党代会工作安排,深入宣传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致“六•五环境日”国家主场活动的贺信精神,大力宣传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进展成效,讲述全社会参与和美永宁创建生动故事,普及生态环境法律法规和科普知识,促进全社会提升生态环境保护意识,积极投身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伟大实践,助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示范市建设。

四、活动安排

按照“规定动作做到位+自选动作出亮点”要求,共安排7个活动。

1.开展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宣讲周活动

时间地点:6月5日—6月11日在全县开展。

活动内容:依托全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等阵地,用好学习会议、道德讲堂等活动载体,结合“党的声音进万家”文明实践活动,重点面向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社区、农村等,大力开展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宣传宣讲活动,推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人心。

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市生态环境局永宁分局

责任单位:各部门(单位),各乡镇(街道)

2.举办“砥砺前行勇担当,奋楫争先绽芳华”环保知识竞赛

时间地点:6月5日—6月11日在全县开展。

活动内容: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生态环境法律法规等知识为主,通过知识竞赛强化理论学习成果,提升学习实效。

牵头单位:县总工会

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永宁分局,县融媒体中心

3.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科普宣传活动

时间地点:6月5日—6月11日在全县开展。

活动内容:以科普教育基地为载体,开展贺兰山生态环境保护、湿地保护、青少年生态环保行等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科普宣传活动。组织全县科普大篷车联动进社区、进乡村、进学校,开展碳达峰、碳中和、垃圾分类、环保法律法规科普知识宣传,传播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引导公众践行绿色低碳生活方式,以实际行动保护生态环境。

牵头单位:县科协

责任单位:各相关单位,各乡镇(街道)

4.开展“绿水青山 最美永宁”摄影作品征集活动

时间地点:6月5日—6月11日在全县开展。

活动内容:动员全县各文艺家协会会员围绕“加快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为主题,开展摄影采风创作,择优推荐参与银川市“绿色青山在银川”摄影作品评选工作。

牵头单位:县文联

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永宁分局,县融媒体中心

5.开展“六•五环境日”暨《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专题宣传活动。

时间地点:6月5日上午9:00-11:30在县城杨和大街。

活动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自2023年4月1日起施行,以“六•五环境日”为契机,加大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的宣传力度,创新宣传方式,采用形式多样、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手段,增强公众守法意识,营造保护母亲河、建设先行区示范市良好氛围。

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永宁分局

配合单位:各成员单位

6.开展“四类”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活动

时间地点:6月5日—6月11日在全县开展。

活动内容:大力推进环境监测、污水处理、垃圾处理、危废或电子废弃物处理等四类设施向公众开放活动,组织公众走进设施开放企业,了解工艺流程、运行状况、污染物排放治理情况及企业社会牵头履行情况,主动搭建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平台,提升环境保护牵头意识。

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永宁分局

责任单位:城乡公共事业服务中心、永宁工业园区管委会

7.开展城市环卫精细化大提升活动

活动时间:6月5日—6月11日。

活动内容:在做好道路日常保洁的同时,抽调车辆、人员集中开展道路、市政设施大清洗作业,一是采取人机结合的方式对县城杨和街、宁和街等主街道的人行道、行道树、建筑物外立面、报刊亭、公交站亭、广告牌、城市雕塑等“城市家具”进行冲洗、擦拭,道路清洗采取联排作业模式,洒水车冲洗+湿扫车洗扫提污,降低道路积尘,提升道路洁净度。二是对下水井进行刷洗清污,使被污染的下水井恢复原貌,确保正常运行,维护城市“血管”畅通。大清洗作业应做到工完场净,作业点干净、整洁、无污渍、无乱牵乱挂,周边无浮土、无垃圾积存,全方位整治扬尘污染,避免二次污染。

责任单位:县城乡公共事业服务中心

五、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开展“六•五环境日”暨自治区环境教育宣传周活动对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意义,安排专人负责,加强协调配合和资源统筹,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和创造性,认真做好相关工作。

(二)绿色低碳,务求实效。坚持厉行节约,拒绝铺张浪费,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充分发挥政务新媒体平台作用,加强线下活动的线上宣传,不断探索宣传工作新手段、公众参与新方式,提升宣传覆盖面和参与度,通过减排及抵消落实碳中和措施。

(三)总结交流,扩大影响。各成员单位要及时做好活动总结、图片收集、信息报送等工作,提炼工作亮点和特色,于6月15日前报送至永宁县生态环境保护领导小组办公室(邮箱:ynxhbj2006@126.com),努力扩大“六•五环境日”暨自治区环境教育宣传周的影响力和可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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