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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40121-109/2021-00016 文  号 银生态永发〔2021〕3号 生成日期 2021-01-26
发布机构 银川市生态环境局永宁分局 责任部门 银川市生态环境局永宁分局 关 键 字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是否有效 有效

银川市生态环境局永宁分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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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宁夏回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要求,按照《永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有关事项通知》等文件要求,编制《银川市生态环境局永宁分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所列政府信息公开数据统计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本报告电子版可在“中国—永宁”—永宁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nxyn.gov.cn)查阅或下载。如有疑问或意见建议,请直接与银川市生态环境局永宁分局联系。地址:银川市永宁县杨和北街;邮政编码:750100;联系电话:0951-8012762;电子邮箱:ynxhbj2006@126.com。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在县政务公开办公室的具体指导下,银川市生态环境局永宁分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县政府有关规定,及时、规范公开本部门政务信息,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以解决生态环境领域突出问题为重点,为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和环境保护营造良好氛围。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2020年,通过永宁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开我局机构设置、各类环境保护工作信息共106期,通过部门文件栏目发布信息9期,在重点工作栏目发布各类环境治理、污染防治工作17期,在政策解读栏目发布政策解读文件5期。公开银川市生态环境局永宁分局2020年财政预算1期、决算1期,在环境保护栏目公示环境空气质量专报12期、水环境质量状况月报7期,在双随机一公开栏目公示行政处罚信息、双随机抽查情况共21期。在政府门户网站首页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专栏公示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销号情况10期。

2.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

一是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问题、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信息公开情况。围绕制药企业异味扰民,治污设施运行不正常、企业“散乱污”问题、工业园区集中热源规划及供热管网建设等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工业园区环境污染、园区未按要求建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的问题、散煤污染、国家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要求建设的项目未按期完成、入黄排水沟整治不到位等问题,及时公开工作进展情况,压实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

二是环境质量信息公开情况。公开生态环境保护政策措施、环境治理工作进展等信息。加大空气质量信息公开力度,公开重污染天气预警应急响应、建筑工地扬尘治理、燃气锅炉低氮改造、燃煤锅炉淘汰改造、散煤治理、大气污染防治重点项目、冬春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治理工作等信息;公开水污染防治情况,公开永宁县水环境重点排污单位监测结果、银川市重点排污单位名录、地表水环境质量状况月报等信息;公开土壤污染防治工作进展情况,公开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行动工作、对全县汽修行业专项执法检查工作、危险废物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启元药业土壤检测报告等信息。

三是环境保护监管执法信息公开情况。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公开生态环境局永宁分局行政执法人员情况,及时发布各专项检查方案,公开“双随机”抽查检查情况6期,企业违法行为及行政处罚决定书15期,在热点回应栏目公开投诉处理情况1期。

3.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公开关于银川市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第079号提案的回复。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

2020年,银川市生态环境局永宁分局未收到公民依申请公开申请,未因信息公开而被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三)政务公开平台运行建设情况

依托永宁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设置政务公开工作专栏1个,设置政府信息查阅栏1个,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专栏1个,利用政务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公开各类环境新闻和环保信息;结合电子屏、政务公开栏、宣传横幅、宣传资料等传统媒介形式,切实保障了公众的环境保护知情权、监督权等。

(四)政府信息监督管理情况

一是严格按照政务公开规章制度,在公文制发的过程中同步确定其公开属性,在文件签发单“政府信息公开”一栏勾画对应公开属性,如标注为“依申请公开”或“不予公开”,须填写理由,且在正文成文日期下一行居左空两汉字位置写明文件公开属性。

二是制定并公开《银川市生态环境局永宁分局政务信息公开指南》,属于"主动公开"的信息形成后,在规定的时间内上网公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程序、有计划的开展。组织干部职工学习《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全区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实施意见》等,不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业务人员的业务水平。

三是信息发布时,严格按要求填写《党政机关网站和“两微一端”新媒体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和内容审核表》,对发布内容严格把关审核,保持对各平台信息内容的更新,推动工作扎实有序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

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

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14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

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70

0

19

行政强制

4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

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2020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机构健全,制度机制不断完善,坚持依法、全面、真实的原则,主动、及时把群众普遍关心、涉及切身利益的热点问题作为公开的重点内容。依申请公开以便捷高效、便民为原则,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渠道,操作程序规范。公开信息严格进行保密审查,事后进行监督。公开效果良好,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申请受理及答复少,信息量不足,宣传力度仍需加强。

(二)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2020年我局将进一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完善便民利民措施,为群众提供高效优质的服务,促使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新台阶。一是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二是严把保密审查关,三是更新发布更有价值、更贴近百姓生活的政府信息,四是加强人员培训。


                                    银川市生态环境局永宁分局

                                         2021年1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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