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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年01月23日
银川市生态环境局永宁分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5年01月23日 来源:银川市生态环境局永宁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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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发布《银川市生态环境局永宁分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统计数据从202411日至20241231日。

一、总体情况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2024年,通过永宁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部门信息公开栏,主动公开我局机构职能、重点工作及各类环境保护工作信息共513条。

1.政府网站主动公开情况。通过政府网站公开信息45条,其中: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1条;在机构职能栏目公开机构职能、调整领导班子分工及科室工作职责的通知2条;在预决算公开栏目公开银川市生态环境局永宁分局2023年财政预决算2条;在双随机、一公开栏目公示双随机相关文件、2024年行政执法人员信息等5条;在部门文件栏目公开相关报告、文件3条;在环境保护栏目公示环境空气质量专报12期、水环境质量状况月报11期;2024政府开放日为民办实事活动信息9条。

2.政务微信主动公开情况。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转发信息340条。

3.政务微博主动公开情况。通过政务微博发布、转发信息128条。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2024年,银川市生态环境局永宁分局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事项1条,已办结。2024未收到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一是及时调整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形成由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科室配合抓的工作机制。二是严格执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年报报告、保密审查、信息审核、依申请公开、责任追究等相关制度,促进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合理化发展。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一是以永宁县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为依托,规范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政府信息公开年报四个专栏。二是利用银川市生态环境局永宁分局政务微博、微信公众号,转发区市、县有关生态环境保护政策、信息,各级重大活动开展情况以及相关知识科普,接收、回复群众投诉留言,充分发挥公开政务、沟通民意和回应舆论的积极作用。

(五)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情况。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明确分管领导和经办人员,细化各项工作措施,责任分工和整改任务,定期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切实加强外部监督,提升政务信息公开质量,畅通群众反映渠道,认真收集、听取群众评议监督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24我局未发生因信息公开不到位需要进行责任追究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信息公开的方式不够多元化存在一定的局限性。二是信息公开的制度不够完善监督机制还有待进一步健全,监督力度还有待进一步加强。三是与群众沟通渠道不畅通,生态环境领域政策法规宣传解读工作存在困难和滞后。

(二)改进情况:一是探索更多的信息公开方式,通过微信公众号、微博等政务新媒体途径进行传播,致力于以多种渠道满足公众对于信息获取的需求。二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建设,强化监督保障,优化信息发布流程,严格执行政务公开审核制度,坚持做到领导分管,专人专责,加强工作人员培训和教育,提升责任意识、业务能力。三是认真做好生态环境领域政务公开工作,加强与公众的沟通互动,进一步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公开,加强环境质量状况、政策解读公示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严格落实永宁县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发布的其他与政务公开工作相关文件要求。一是及时在政府门户网站发布环境保护部门文件”“双随机、一公开等栏目的信息,接受公众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监督。二是按要求开展政府开放日为民办实事活动,展现生态环境保护部门主要职能、工作亮点、污染防治、生态环境类法律法规,让公众进一步了解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三是及时更新微信、微博公众号,杜绝更新不及时、内容不准确、留言不回应等问题。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费管理办法》,本机关收到依申请公开未超出一定数量或者频次范围,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本报告电子版可在永宁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查阅下载,更多政府信息可登录网站http://www.nxyn.gov.cn查阅。如有疑问或意见建议,可直接与银川市生态环境局永宁分局联系。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永宁县杨和北街106号(邮编:750100,电话:0951—8012762;电子邮箱ynxhbj2006@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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