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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40121-109/2017-52761 文  号 永环保发〔2017〕67号 生成日期 2017-01-15
发布机构 银川市生态环境局永宁分局 责任部门 永宁县环保局 关 键 字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是否有效 有效

永宁县环保局2017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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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进依法行政,促进职能转变,建立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根据县政府要求,结合环保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切实履行环境保护工作职责,保障公众对环境保护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与监督权,促进环境保护政务公开的制度化、规范化,遵循“公开是惯例,不公开是例外”理念,促使本机关工作人员廉洁从政、依法行政。

二、政务公开的内容

  (一)环境保护的组织机构设置、设立依据、行政职能、职责分工,局领导成员简介,职能科室工作人员姓名、办公地址、联系方式;

(二)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工作信息及其他管理规定;

(三)城市环境质量状况,国控企业在线监督性监测数据;

(四)财务工作年度预决算,“三公经费”使用情况,环保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

(五)环境保护工作人员行为规范和廉政的有关规定,人民群众的监督投诉渠道;

(六)人民群众关心的其他环境保护工作情况。

三、政务公开方式及渠道

(一)单位固定政务公开栏。

(二)永宁县公众网。

(三)开展环保开放日活动。联合企业邀请周边居民、社会公众人事实地走进企业了解企业环保工作。

(四)开展环保知识进社区。联合社区、企业在社区开展环保知识讲座,通过讲座提升环保宣传知晓率,人人参与环保,共同营造蓝天碧水,绿色城乡良好氛围。

(五)举办生态环保知识讲座。邀请环保部专家、环保厅领导利用周末讲堂,在全县科级干部的范围举办一场环保专题讲座,提升全县领导干部环境保护意识。

(六)在教育系统开展保护环境征文大赛,通过征文活动,加强中小学生环保意识。

(七)开展打击违法环境行为专项行动。集中一个月的时间,对全县企业进行全面排查,督促企业合法规范运行。

(八)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通过电视台播放环境保护公益广告、宣传标语、环保执法及生态治理宣传片。通过宣传栏、电子屏、文化墙、环保公众号等设施宣传环保局工作,在全县形成良好的宣传氛围。

四、政务公开的实施

(一)成立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下设办公室,负责政务公开的日常工作;

(二)相关部门或职能科室负责提供本职责范围内的政务信息,涉及到全局性的信息,相关部门或科室应予以配合;

(三)局政务公开办公室负责相关政务信息的发布、张贴或媒体发布会的组织实施;

(四)环境信访投诉由环境监察大队受理;

(五)廉政由局长、书记、纪检组长启动正风纠错。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实行政务公开是加强政风建设,提高工作效能的一项重要举措,必须站在发展社会主义民主,保障人民民主权利的高度,充分认识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迫切性。认真按照中办、国办《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落实好政务公开工作。

(二)完善制度。按照本机关政务公开的目标、内容和要求,结合工作实际,不断完善政务公开各项制度,抓好日常管理,使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不断扩大公开范围,创新公开形式,并在实际工作中持续改进。

(三)加强检查。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纪检监察部门将对相关科室的政务公开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经常性的督促检查,协调解决政务公开工作中的遇到的问题,切实把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四)纳入考核。对应公开而未能及时公开或未公开的,或者因其它情况对我局造成不良后果或影响到我局绩效考核的部门或科室,当年不得评先评优,并追究部门或科室负责人的责任。

      

永宁县环境保护局   

                        2017年115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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