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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号 永商投发〔2021〕6号 生成日期 2021-03-16 索引号 640121-127/2021-00129
发布机构 永宁县商务和投资促进局 责任部门 永宁县商投局 效力状态 有效

永宁县商务和投资促进局关于印发《永宁县商务和投资促进局创建“食品药品安全区”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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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物流企业、连锁超市:

《永宁县商务和投资促进局创建“食品药品安全区”实施方案》经商务和投资促进局研究决定,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永宁县商务和投资促进局

2021年3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永宁县商务和投资促进局创建“食品药品安全区”实施方案


为全面落实商贸流通食品安全经营主体责任,推动创建永宁县商贸流通行业“食品药品安全区”工作顺利开展,根据《永宁县创建“食品药品安全区”实施方案》(永党办发〔2021〕14号)文件精神,商投局认真履行行业主体责任,遵循食品安全“四个最严”工作要求,用三年时间完成创建“食品药品安全区”目标工作任务,现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区市县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按照“一高三化”要求,用“四个最严”,提高食品安全从农田到餐桌全环节、全链条监管能力和保障水平,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为建设“绿色、高端、和谐、宜居”美丽新永宁奠定坚实的食品安全基础。

二、工作目标

按照《方案》要求,坚持“源头严防、过程严管、风险严控”工作原则,严查食品安全领域违法违规行为,群众对食品药品总体满意度达到75%以上,对创建工作的知晓率达到80%以上,对创建工作的支持率达到90%以上,群众对食品药品安全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明显提升。充分调动各种资源,多措并举、分步有序推进创建工作。通过进一步细化工作目标和标准,明确分工和工作职责,切实消除商贸流通行业存在的食品安全问题,全面提升我县商贸流通行业食品安全保障水平,推进创建工作深入开展。

三、组织机构

成立创建“食品药品安全区”工作领导小组,统筹重点商贸流通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组  长:郭斌 商务和投资促进局局长

副组长:王妍 商务和投资促进局副局长

成  员:詹晓亮、任丽、茆娟、谢永刚

四、监管范围

重点监管批发市场、物流企业、连锁超市。

1.批发市场:宁夏四季鲜综合批发市场;

2.物流企业:宁夏新百现代物流、京东物流配送中心、宁夏华润万家物流配送中心;

3.连锁超市:新百超市杨和店、新百超市轩和店、新百超市闽宁店、上海百联中心店、上海百联二幼店、上海百联望远店、新华百盛永泰店、望远新百生活超市。

五、重点任务

(一)完善食品安全治理体系。

1.构建党政同责、属地管理责任体系。 “食品药品安全区”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是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按照《永宁县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实施办法》的要求,认真学习习近平关于食品安全重要指示,深入贯彻区市党委政府食品安全文件精神,认真履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召开动员会,在本单位利用电子屏进行“食品药品安全区”标语的宣传,制作食品安全宣传专栏,通过不同形式的宣传让全体干部职工知晓创建“食品药品安全区”的重大意义。督促指导批发市场、物流企业、连锁超市开展隐患排查治理,组织企业开展具有行业特点的食品安全教育培训,落实企业相关食品准出、准入制度等。通过创建活动,推动全县商贸行业食品安全整体形势持续稳定向好,有效防止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食品消费安全,促进我县食品质量安全水平不断提高。

2.构建健全完善法规规章制度。批发市场、物流企业、连锁超市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通过电子屏、墙体广泛宣传食品安全。各企业要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相关制度,成立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开展食品安全知识竞赛,建立出入库台账和永久性食品安全专栏,定期召开食品安全分析会议,建立食品安全档案,加快构建永宁现代化食品安全治理体系,提升食品安全治理能力。

3.强化检验检测能力建设。加强四季鲜批发市场和连锁超市食品、蔬菜、水果检验检测能力建设,对每日经营的蔬菜、水果采取抽检,对抽检结果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进行公示,并建立检测档案。发挥“你送我捡”的便民措施,防止农药残留超标,确保人民群众购买安全、放心食品。

(二)督促企业使用全区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平台。

1.地产食品实施“一品一码”。各连锁超市严格按照自治区“一品一码”食品安全追溯编码地方标准,实现与现有食用农产品追溯系统互联互通,配合农业农村局做好肉菜追溯系统中涉及相关农产品信息的端口对接工作。

2.统一建立进销货电子台账。四季鲜批发市场、连锁超市对于购进的外省的食品原料、包装材料、食品、食用农产品,配合相关部门将索证索票相关信息录入食品安全信息化管理平台,按照“一户一档”的要求建立进货和销货电子台账,以备查验。2022年6月经营主体全部上线。

3.推动“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督促创程时代内的海天牧场餐饮企业主动向消费者公开加工制作过程,接受社会监督,确保餐饮规范安全。

(三)建立长效机制,规范全环节监管。

1.强化食品流通监管。宁夏新百现代物流、京东物流配送中心、宁夏华润万家物流配送中心要不断规范冷链物流企业管理,利用电子屏或醒目墙体,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宣传,制作“食品药品安全区”宣传专栏,建立疫情下的货物运输安全消毒台账,加强运输人员冷链物流运输率及在运输环节食品安全自查自验率,不断提高全员对“食品安全”的认识。

2.强化进出口食品安全管理。连锁超市是进口食品的主要单位,每月不少于一次的进出口食品安全检查。宁夏新百现代物流、连锁超市新百杨和店是日常监管的重点。在日常监管中,主要查验货物的报关单、合格证明、发票以及核酸检测证明、运输车辆消毒等重点环节记录和台账。严防不合格的食品流入市场,严防重大疫病疫情传入风险,严厉打击走私行为。

(四)突出重点品种、领域、业态监管,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1.全面提升农村食品药品安全治理水平。协助市监局、农业农村局全面规范农村食品流通供应体系,净化农村食品消费市场,提高农村食品安全保障水平。强化新百连锁超市闽宁店食品安全监管,指导建立食品安全各项规章制度,严禁销售“三五”商品和过期商品。为农村市场做好示范引领作用。

2.实施地方特色食品质量提升工程。协助农业农村局不断调整优化产业布局,鼓励生产企业获得质量认证,实施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行动,重点打造乳制品、枸杞、葡萄酒、牛羊肉、蔬菜、胡麻油等食品产业。

3.建立安全追溯体系。各连锁超市要对企业经营的产品进行追溯负责,建立食品安全索证索票制度,真实完整记录食品相关信息,确保产品来源可查、去向可追。

4.健全食品安全红黑名单制度。协助相关单位开展食品安全“五进”宣传活动。将食品经营者的信用状况纳入社会征信范围。各企业每半年向商投局提供一次征信证明,每年签订一次征信《承诺书》,健全食品经营企业信用档案,加大信用联合惩戒。

六、时间安排

从2021年1月开始至2022年12月底,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2021年1月至2021年2月)。制定工作方案,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部署动员,做好宣传动员。

第二阶段:全面实施阶段(2021年3月至2022年10月)。制定任务书、时间表、路线图、责任人。按照《自治区食品药品安全区创建评价验收细则》全面推进创建工作。2022年10月底前,完成创建工作任务,达到创建标准。

第三阶段:中期评估及自查自纠阶段(2021年11月至2022年9月)。对照《自治区食品药品安全区创建评价验收细则》开展自评,2021年,完成创建工作中期评估;2022年1月-2022年9月,根据中期评估和暗访检查进行整改完善。

第四阶段:评价验收阶段(2022年10月-12月)。组织开展创建工作评价验收,全面完成全域“食品药品安全区”创工作。

七、 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强化食品安全。认真履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主体责任,主动强化食品安全管理,压实食品安全工作责任,建立由局长亲自挂帅的食品安全领导小组,推动完善食品安全监管机制,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2.加强宣传,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各重点流通企业是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要强化食品安全监督落实,形成人人关注、人人参与的食品安全氛围,通过各种宣传方式把食品安全重要精神贯彻到每一个企业。

3.集中整治和建立长效监管机制。按照工作任务和措施要求,抓好日常食品安全监管,重点加强对节日消费量大、消费者投诉多以及群众日常生活必需品的监督检查力度,加强对冷冻食品日常监管,建立工作台账,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到位。

4.对标对表,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按照《自治区食品药品安全区创建评价验收细则》要求,按时完成目标任务。


附件:创建“食品药品安全区”成员单位名单

序号

名称

1

新华百货杨和店

2

新华百货轩和店

3

新华百货闽宁店

4

上海百联中心店

5

上海百联二幼店

6

上海百联望远店

7

新华百盛永泰店

8

望远新百生活超市

9

海天牧场自助餐厅

10

宁夏四季鲜批发市场

11

宁夏新百现代物流

12

京东物流配送中心

13

宁夏华润万家物流配送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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