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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号 永商投发〔2022〕19号 生成日期 2022-09-21 索引号 11640121MB16335550/2022-00069
发布机构 永宁县商务和投资促进局 责任部门 商务办 效力状态 有效

永宁县“魅力永宁 乐购金秋”政府消费券活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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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宁县“魅力永宁 乐购金秋”政府消费券活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关于促进消费升级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消费对经济增长的贡献度,有效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进一步提升全县消费人气,持续释放消费潜力,不断推动我县消费复苏、提档升级,根据银川市委、市政府《银川市稳增长促发展十条措施》相关精神,我县计划于2022年9月至10月在全县范围开展“魅力永宁 乐购金秋”促消费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活动目标

活动坚持“政府搭台、企业参与、市场运作”的工作原则,

强化政企联手、全县联动,做到本地平台、商家、终端产品全覆盖,全县消费人群全覆盖,最大限度放大政策的杠杆作用,着力打造最新最潮最划算的购物盛宴,提升服务业对经济增长的支撑和拉动作用,推动永宁县消费平稳回升。

二、活动主题

魅力永宁 乐购金秋

三、活动时间

定于2022年9月22日至2022年10月6日期间开展,可根据实际情况酌情调整。

四、发放渠道

云闪付APP

五、活动类型

消费通用券:面额为30元、65元,可在加油站、超市、餐饮等商户,分别消费满100立减30、满200立减65进行核销,活动期间单用户两种优惠券每日可各领取1张,优惠券领取当日内有效,当日未核销自动作废。

两类消费券领取张数可根据实际情况酌情调整,以保障整体活动效果。

六、消费券出资方式

本次活动中“政府消费券”由永宁县人民政府出资50万元,采用银联数字消费券形式参与活动的商户,在清算时采用政府出资部分T+1入账模式,即参与商家T+1收到“用户实付款项”+“政府消费券补贴”。

七、消费券申领方式及规则

本次消费券活动为普惠性质,活动需满足通俗易懂、方便易用、覆盖面广的实际需求,在充分考虑活动需求的前提下,结合银联系统及平台优势,“通用消费券”采取线上发放,用户主动领取的形式开展。在云闪付政府消费券设立“魅力永宁 乐购金秋”永宁县消费券专区,在专区内设立两类消费券板块。

八、资金分配及产出

“通用消费券”计划发放50万元,具体预算投放可根据活动实际开展情况进行调整。

九、投放安排

2022年9月22日开始每天上午8:00开始投放,票券核销期限为当天23:59。65元券配比5200张,使用资金338000元;30元券配比5400张,使用资金162000元,按照每天剩余资金全部投放,直至50万元使用完为止。初步拟定于最后一轮发放的消费券失效时间为2022年10月7日零时,也可根据适当情况调整投放时间,确保整体效果最大化。

十、领取及核销方式

在“云闪付APP”首页惠民消费券进入“魅力永宁 乐购金秋”专区领取消费券。每轮在规定时间内抢券,获券人员可在“云闪付APP”—“我的票券”中查收,在消费券有效期内至活动参与商户消费,通过使用云闪付APP绑定的“62”开头银联卡进行支付,有效期内未核销,消费券自动作废。

(一)风控措施

1.为保障广大消费者权益和消费券活动资金安全使用, “通用券”原则上仅限“被扫支付”方式核销,具体执行根据商户实际受理情况灵活调整。

2.为保障永宁县政府消费券活动顺利开展,规避、杜绝承兑风险,由永宁县政府通告各企业遵照执行。

(1)购物卡、黄金、珠宝、烟酒、纪念币等硬通货易变现商品禁止参与活动;

(2)禁止将一笔商品订单交易拆分成数笔交易或者将一个单件商品拆分成多笔订单以套取更多利益的支付行为;

(3)禁止将收款二维码用于远程非面对面收款或用扫码设备受理顾客通过截屏、下载等方式保存的个人动态付款码;

(4)如用户违反相关规则,收银员有权拒绝该用户继续参加活动;

(5)其他任何利用活动规则牟取消费券补贴费用的不诚信、不正当行为,由活动主办方认定后追究赔偿责任。

各企业应切实加强收银员管理及培训,在消费券承兑过程中,一旦发现套取政府财政补贴资金等恶意套利行为,将取消整个商业体的活动参与资格,并追究赔偿责任。中国银联宁夏分公司应积极配合永宁县政府、市场监管部门、司法部门对活动进行监督检查,针对情节严重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二)其他措施

所有核销商户不得因受理消费券变相涨价,由永宁县政府发布通告,通知所有商家在各自公众号进行活动发布,并且通过店内宣传、收银引导等方式配合消费券政策实施。鼓励核销商户投入资源配套开展消费券活动,扩大政策效果。在消费券投放期间,商户叠加优惠原则上应依托投放平台发放,随消费自动向消费者赠送商家返利券,为消费者提供商家折让优惠,有效带动回店二次消费。

十一、组织保障

成员单位:永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县委宣传部、县公安局、县商务和投资促进局、县财政局、县委网信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综合执法局、中国银联宁夏分公司、辖区各大商贸流通企业。

永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协调指导相关部门做好消费券的投放工作。

县委宣传部:组织主流媒体和新媒体集中宣传造势,营造活动良好氛围。

县公安局:负责活动期间消费环境安全有序,打击黄牛违法套利及其他各类违法行为。

县商务和投资促进局:协调骨干“限上”商贸单位参与活动、让利优惠,牵头数字消费券投放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数据统计核实、效果分析,确定零售业商户名单,并监督参与商贸单位做好服务,及时协调处理有关投诉。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活动期间个体工商户参与活动、让利优惠的检查监督。

县委网信办:负责活动前后舆情监控。

县综合执法局:负责活动期间诚信经营情况,做好消费者维权工作。

县财政局:负责消费券资金筹措、预算下达。

中国银联宁夏分公司:负责电子消费券投放平台技术支撑、安全保障、流量支持,组织专题培训、商户和消费者导引、宣传推广、客服响应等工作。同时,按期出具活动报表,将活动开展及资金执行情况上报永宁县商务和投资促进局、永宁县财政局。

辖区商贸企业:负责做好工作人员培训工作,同时利用商圈宣传平台,加大宣传力度。

永宁县商务和投资促进局

2022年9月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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