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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永宁县人民政府关于整治拖欠农民工工资整治工作要求,现就整治拖欠农民工工资突出问题,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专项整治活动,进一步完善部门快速联动处置机制,畅通农民工维权举报渠道,使群众反映的合法维权诉求得到有效解决;所有在建工程项目预存工资保证金,用人单位与农民工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全面实行农民工工资支付登记卡办法,按时发放农民工工资;保障劳者合法权益,为全县社会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整治范围和内容
(一)整治范围
永宁县农村公路建设项目用人单位。
(二)整治内容
1.整治农村公路工程违法发包、转包、挂靠经营、非法分包和拖欠工程款引发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问题,尤其是政府工程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
2.监督检查建设项目是否落实工程项目总承包企业工资支付负责制。
3.检查用工单位是否存在非法用工、不签劳动合同、扣押证件、收取抵押金、限制人身自由等问题;
4.落实推进工资保证金制度情况;
5.整治各工程未落实监管责任,造成拖欠农民工工资日积月累、集中讨薪问题。
三、实施步骤和时间安排
此次专项整治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动员阶段(8月20日至8月31日)。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指导用人单位规范劳动用工管理,树立守法诚信理念,引导和帮助广大劳动者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二)集中整治阶段(9月1日至10月10日)。督促用人单位就签订劳动合同、缴纳工资保证金等情况认真开展自查,主动纠正存在的问题。专项整治领导小组集中时间进行检查。检查以听取汇报、实地查验原始资料、询问职工或者召开职工座谈会、问卷调查等方式进行。
(三)总结分析阶段(10月11日至10月20日)。要对专项整治行动情况全面汇总分析,落实执法效果,梳理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措施建议,建立长效机制。
四、整治措施和方法
(一)畅通投诉举报渠道。要建立行政解决拖欠工程款问题引发的拖欠工资问题的维权渠道,要向社会公布投诉举报电话;要严格落实受理投诉举报“首办负责制”,做到有诉必接、有案必查、有查必果。
(二)落实网格化管理责任。这次专项整治,要严格落实网格化管理责任,按照整治目标和任务,对非法用工、扣押证件及收取抵押金等问题要及时进行调查,依法作出处理或处罚,并将无合法证照情况通报有关部门予以查处;对劳动合同签订、工资支付等方面的违法行为依法处理。
(三)强化部门联动处置。要加强与人社部门联动,集中研究解决问题。对人社部门移送处置的案件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处置”的原则,加强对本行业、本系统用人单位的劳动用工监管,从源头上预防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发生。
(四)落实工资保证金制度。要落实工资保证金制度, 落实资金和使用管理办法。明确主管责任,严格审验资金到位情况,督促施工单位预存工资保证金。
(五)严厉打击重大违法行为。对发现的重大违法行为,集中向相关管理部门通报一批欠薪案件,记入诚信档案;向社会公布一批重大欠薪案件,限制其市场准入行为;向公安机关移送一批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和其他违法犯罪案件,追究刑事责任。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相关股室要充分认识开展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明确责任,分解任务,狠抓落实。
成立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等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毛占成 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王文勇 副局长
成 员:局公路管理段、局财务股、养管中心、交战办负责人。
(二)加强宣传、教育。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和《社会保险法》等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强化广大职工群众的法律意识。要公布举报电话,畅通举报投诉渠道,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予以曝光,对违法行为起到震慑作用。
(三)强化责任追究。对专项整治期间拒不整改、阻挠执法的的企业依法严肃查处,顶格处罚;要细化监管责任,明确任务目标和时间要求,确保履职到位,对主要预防和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制度措施和责任不落实、专项整治工作推诿扯皮、搪言塞责的,依纪严肃问责。
永宁县交通运输局
2017年4月10日
永宁县交通运输局办公室 2017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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