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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640121-111/2017-50412
  • 永交发〔2017〕91号
  • 永宁县交通运输局
  • 永宁县交通局
  • 有效
  • 2017年05月22日
永宁县交通运输局贯彻落实中央第八环保督察组反馈问题整改方案
永交发〔2017〕91号
时间:2017年05月22日 来源:永宁县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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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第八环保组督查反馈意见和自治区、银川市整改要求,根据《自治区贯彻落实中央环保督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考核验收办法》,为扎实开展整改工作,确保整改任务全面完成,特制定整改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执行区、市、县关于加强环境保护与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坚持以建设为目标,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全力整改中央环境督察组反馈意见中涉及交通领域的问题。

二、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为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经局委会研究决定,成立贯彻落实中央第八环保督察组反馈意见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毛占成  局党总支书记、局长

副组长:刘宝林  副局长

单桂香  副局长

成  员:刘海军  公路管理段段长 

张全忠  永宁公交公司经理 

李  辰  路政大队大队长 

任志国  局办公室主任

季旭华  公交专干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刘宝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整改工作的落实。

三、整改工作任务及职责

1、积极发展绿色交通。积极与银川公交公司对接,分阶段实施老旧公交车辆向纯电动和混合动力等新能源汽车更换,配合银川公交公司安装充电桩20个。

责任领导:单桂香

责任人:张全忠  季旭华

整改时限:2017年至202012月底,争取每年更换1批。

2、进一步加强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进一步开展冬季运煤和渣土车辆专项整治行动,加大道路巡查和执法力度,严管严查道路洒落和扬尘污染。

责任领导:刘宝林

责任人:刘海军  李 辰

整改时限:2017年全年

3、关于燃煤运输环节的整改强化煤炭运输环节的管控,开展煤炭运输车辆巡查检查,利用治超站,开展上路随机抽查、夜查等方式,对未随车携带煤质检测报告或显示煤炭不达标的一律禁止进入我县。

责任领导:刘宝林

责任人:刘海军  李 辰

整改时限:20171231

4、配合相关部门完成贺兰山国家自然保护区违规建设项目排查清理工作。

四、工作要求

1、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中央第八环保督察组反馈的整改意见,加强领导,提高认识,严格按照自治区贯彻落实中央环保督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考核办法的要求,认真制定整改方案和整改台账,按照整改时限,推进工作的落实。

2、对整改工作实行领导包抓,明确责任分工,及时上报整改进度,确保整改工作全面完成。

永宁县交通运输局

2017522

永宁县交通运输局办公室                   2017年5月2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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