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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640121-111/2017-50438
  • 永交发〔2017〕99号
  • 永宁县交通运输局
  • 永宁县交通局
  • 有效
  • 2017年06月20日
永宁县交通运输局深入开展平安交通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永交发〔2017〕99号
时间:2017年06月20日 来源:永宁县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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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相关单位机关各股室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决策部署,根据《银川市交通运输系统深入开展交通专项整治行动方案》银交发【2017】167号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全面整治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交通运输局决定在全系统深入开展平安交通专项整治行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突出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重点领域,深化平安交通建设,采取有力整治措施,切实增强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治理能力,着力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坚持问题导向、压实责任。全面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坚持突出重点、标本兼治。针对城市客运、水运、公路安保、工程建设等重点领域,完善安全管理长效机制,集中有效整治安全生产存在的顽症痼疾;坚持人民利益至上、促进社会和谐。认真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保障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全力保障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形势稳定,为经济社会和谐发展创造有利条件。通过深入开展平安交通专项整治行动,对安全生产风险和隐患要实施动态管理、持续跟踪,有效管控重大风险、切实消除重大隐患,防止发生一般和较大事故,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促进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

二、整治内容

(一)城市客运。(责任单位:银川公交永宁分公司、县运管所)

1.严格落实城市公共汽车安全管理制度。指导、督促企业建立健全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明确相关从业人员安全操作规程。加强驾驶员管理,定期开展安全素质教育、案例警示教育、安全应急训练和考核,突出驾驶员应急处置知识、处置方法和处置能力的要求,强化驾驶员安全意识、防御性驾驶能力和突发情况应急处置能力。对导致事故的驾驶员进行再教育,情节严重的调离驾驶岗位或解除劳动合同。

2.确保城市客运服务设施设备安全运行。公交公司要迅速全面开展客运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对于发现的隐患要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坚决整改。开展运营车辆及附属设备、应急设备全面检查,确保车辆及灭火器、应急锤等应急设备配置齐全、状态良好。坚决杜绝将存在安全隐患、应急设备配置不达规定要求的车辆投入运营。公交公司要落实在公共汽车主要站点醒目位置、车辆等公布禁止携带的违禁物品目录、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安全疏散示意图等相关要求。               

3.开展城市客运市场秩序鏊治。加大对汽车客运站及周边、旅游景区等客流集中地的执法检查力度,以打击非法营运为重点,严查无证、无资质从事载客运营等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严查公交车、出租车及管理中巴车辆不按规章和规矩行车的行为。

(二)水路运输。(责任单位:地方海事局)

1.规范水路运输市场秩序。严格水路运输经营资质管理,对水运企业《国内水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未申请换证、经营资质条件不能保持、未经许可擅自经营水路运输业务等行为,要立即责令停止经营,并依法查处。严厉打击“三无”船舶从事运输、农用船(渔船)非法载客等行为,维护水路运输市场秩序。

2.严把船舶准入关。严查船舶持证情况,要求船舶随船携带合法有效的船舶登记证书、检验证书及必备的航行资料,确保船证相符。对于船舶证书超出有效期、证书不全、船证不符等情况,要依法严肃查处。严格执行客船强制报废标准,淘汰更新老旧客船。严格船舶检验质量,对船舶平稳性、乘客定额、重要设备和重大改建情况进行核查,发现擅自更换船舶主机等违规重大改建行为,依法撤销船舶检验证书。

3.严格船员适任管理。严查船员持证情况,确保船舶配备符合要求的船员。坚决打击船舶配员不足、船员无证上岗、人证不符、资历造假等违法行为。加强船员安全教育,严禁违章操作

4.加强旅游客船安全管理。严禁超载、超速、跨航区航行,严格遵守船舶抗风等级要求和恶劣天气条件下禁限航规定。严格按照规定配置应急、消防、救生设备。驾驶或乘坐快艇、排筏等,必须正确穿着救生衣。

5.加强渡口渡船和浮桥安全管理。坚决取缔未经审批、非法渡运的渡口(浮桥),深入推进渡船标准化,加快渡船更新,做到渡船100%配齐应急、消防、救生设备。进一步完善浮桥的监控、照明设施,严格按照浮桥承压舟核定载荷运营,严禁超重车辆通过浮桥,过桥时要严格控制车辆间距,汛期要及时拆除浮桥。严禁渡口、浮桥过渡载运危险货物的车辆。

(三)公路安保和治超。(责任单位县公路段)继续推进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扎实开展公路货车违法超限超载整治,重点抓好以下专项整治工作。

1.加强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加强对重点桥梁的监控,定期开展桥梁的定检和特检,全面消除四、五类桥梁的安全隐患。全面实施道路交通隐患大排查,实施清单管理,认真开展隐患排查建档和整改销号。加强养护施工作业现场安全管理,公路养护施工期间要按规定设置安全防护和警示标识。

2.积极稳妥推进超限超载治理工作。路政大队要严查超限、超载车辆。配合相关部门做好货车非法改装车辆的路面巡查工作。强化联合执法,加大同交警联合执法治超治洒力度,保持高压态势,全面整治路域环境。

(四)交通工程建设。(责任单位:局建管中心)继续推进交通工程建设安全隐患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抓好以下专项整治工作。

1.严格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的危险性较大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严禁没有专项施工方案的工程进行施工。施工单位和监理机构要严格按照上述要求,做好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和审查工作,必要时应邀请相关专家进行审查,保证方案的科学可靠。

2.全面开展施工、监理等从业单位驻地设置和钢筋加工大棚、拌合站临时工程、作业现场的安全评估。坚决杜绝在陡坡、临崖、危岩以及易发生泥石流、滑坡、洪水、落石等灾害影响地点选址建设,施工现场、生产区、生活区、办公区的建筑材料及建设方案必须充分考虑当地地质水文条件并经过结构安全验算,防火和临时用电必须满足规范要求。

3.实施重大隐患清单管理。要全面实施重大事故隐患清单管理,严格督促企业认真开展隐患排查建档和整改销号,对发现整改不力的企业,一律按照法律法规和合同规定的进行处理。

三、工作安排

具体工作安排专项整治行动从2017年6月20日开始至2017年12月31日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部署阶段(2017年6月)。各单位根据本方案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责任,细化措施,认真做好前期准备和动员部署。

(二)整治阶段(2017年6月一11月)。各单位按照具体实施方案精心组织实施,并认真开展督导检查,及时解决专项整治行动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取得实效。

(三)总结阶段(2017年12月)。各单位对本次平安交通专项整治行动认真总结,发现不足,找出亮点,研究提出相关建议。

四、组织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工作取得成效,成立开展平安交通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毛占成

副组长:王文勇  刘宝林  单桂香

成  员:刘海军  刘界和  张全忠  仇宏强  李  辰  任志国  乔文远  季旭华

各单位也要成立平安交通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具体落实专项整治工作各项工作任务。

(二)强化措施,周密安排。

各相关单位要结合实际,突出重点,制定针对性的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细化任务措施,并将本次专项整治与今年正在开展的其他整治行动有机结合,保持好工作的连续性。督促交通运输企业要严格按照本次专项整治行动的要求,落实具体整改措施,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局机关负责人要按照职能分工加强对重点领域专项整治行动的指导和督促,注重协调解决整治行动中存在的问题,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三)全面督促检查。县交通运输局将组织督查组,对各单位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督查时间贯穿整治行动始终,督查范围全覆盖。各单位也要采取明察暗访、“四不两直”等形式,深入基层、深入现场,开展督促检查,加大对违法违规企业信息公开曝光力度,利用信用管理加强企业自我约束。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及时督促整改;对专项整治行动不力的要开展约谈、挂牌督办,情节严重的单位要通报批评、追责问责,问题突出的企业和从业人员要列入黑名单、上限处罚。

(四)强化应急响应。要科学安排应急力量和物资,保证应急设施设备处于良好状态,遇有突发事件,要迅速赶赴现场,确保突发事件得到快速有放处置,避免险情扩大和次生、衍生事故发生。要加强应急值守,畅通信息渠道,按规定快速准确核实、上报突发事件信息,严禁漏报、谎报、瞒报、迟报。

  

永宁县交通运输局

2017年6月20日 

 

永宁县交通运输局办公室                   2017年62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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