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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640121-111/2017-53088
  • 永交发〔2017〕76号
  • 永宁县交通运输局
  • 永宁县交通局
  • 有效
  • 2017年04月26日
关于印发《永宁县交通运输局创建法制交通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永交发〔2017〕76号
时间:2017年04月26日 来源:永宁县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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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根据《永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建设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活动的通知》永政办发〔2017〕65号文件精神,结合交通运输系统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法治建设的系列讲话精神,按照“全面提升、走在前列”要求,全面提升全县交通运输系统依法行政水平,全面提高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履职尽责能力,全面完善法治交通制度体系建设,全面规范交通行政执法行为,全面提高交通行业普法依法治理水平。

二、总体目标

到2020年,基本建成职能科学、权责法定、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一支执法严明、公正公开、严格公正、文明规范、结构合理、社会认可的交通运输综合执法队伍;形成一套科学有效、特色鲜明、务实管用的交通运输法规规章;打造一个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交通运输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的良好政务环境。

三、基本原则

建设法治政府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坚持从实际出发,坚持依宪施政、依法行政、简政放权,把政府工作全面纳入法治轨道,实行法治政府建设与创新政府、廉洁政府、服务型政府建设相结合。

四、主要任务

(一)全面履行政府职能,依法规范行政行为。

1.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结合行政许可项目清理公布、行政审批权限下放工作,坚持“放管结合”,做好已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衔接落实,对取消、下放审批项目的事中事后监管做到常态化、制度化,完善行政审批工作流程和管理规范,优化办事流程,提高办事效能。对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实行目录化、编码化管理,建立目录,完成统一编码,实行动态化管理,及时更新调整。

责任单位:公路管理段、地方海事局

2.简化行政审批手续,提高行政效能。全面推行行政审批一个窗口办理、并联办理、限时办理、规范办理、透明办理、网上办理,建立健全相关制度,进一步提高行政审批效率。

责任单位:公路管理段、地方海事局

3.推行政府权力清单。按照职权法定、权责一致原则,理顺事权,厘清责任,推行权力清单、责任清单管理,坚决消除和防范权力寻租空间。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纠正行政不作为、乱作为,坚决克服懒政、怠政,坚决惩处失职、渎职。落实行政纠错问责制度。

责任单位:局办公室、公路管理段、地方海事局

(二)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提高行政决策水平。

4.落实科学民主决策程序。重大决策必须经过局长办公会集体讨论决定,坚持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凡是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经审查不合法的,一律不能提交会议讨论,作出决策。

责任单位:局办公室、公路管理段

5.建立健全重大决策跟踪反馈评估机制。加大对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的检查、督促、考核力度。跟踪决策的实施情况,及时了解相关方和社会公众对决策实施的意见,定期组织对决策的执行情况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决定是否对决策予以调整和完善。探索委托专业业机构、社会咨询机构、研究机构等第三方评估机构,对重大行政决策进行评估。

责任单位:局办公室、公路管理段

6.积极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建立法律顾问工作机制,切实发挥好法律顺问在推进我局科学决策和依法行政中的作用。

责任单位:局办公室

(三)落实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7.严格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完善执法程序,明确执法具体操作流程,重点规范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收费、行政检查等执法行为。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

责任单位:公路管理段、地方海事局

8.细化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进一步完善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制度,利学合理细化、量化裁量标准,对新颁布出台的法律、法规、规章中有自由裁量幅度的行政处罚规定,制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规范裁量范围、种类、幅度,并认真抓好落实。

责任单位:公路管理段、地方海事局

9.开展执法监督和执法案卷评查。交通运输执法部门应当依照有关规定建立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行政执法的案卷。认真做好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有关监督检查记录、证据材料、执法文书立卷归档。积极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和案卷评查工作,通过案卷评查,查找问题,改进工作,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工作水平。

责任单位:公路管理段、地方海事局

10.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落实《宁夏回族自治区行政执法工作与检察监督工作相衔接的若干规定》和《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实施意见》,完善案件移送标准和程序,建立健全行政执法机关、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制度,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实现无缝对接。

责任单位:局办公室、公路管理段、地方海事局

11.推进交通运输领域信用体系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和省市政府关于信用建设工作的有关要求,科学制定制度措施,切实推进我市交通运输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完善规范交通运输领域信用管理平台。

责任单位:局建管中心

(四)全面推进政务公,提高行政运行效能。

12.推进交通运输执法信息公开。指导和推进交通运输综合执法信息公开,在局门户网站重点公开行政执法权力目录、自由裁量权基准、行政审批目录、投诉举报方式和行政复议办法,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收集和实名发布市场主体交通运输违法违规信息。

责任单位:局办公室

13.加大政务主动公开力度。坚持公开政务办事程序、办事标准和办事结果,除特别规定外,公开与行政管理相对人密切相关的事项,确保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对依申请公开、行政相对人申请公开相关事项的,要依法在规定时限内予以答复,不断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制度。

责任单位:局办公室

14.加强内部权力制约。积极推进财政预决算、政府采购等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研究制定对财政资金使用、政府采购、公共资源转让等权力集中的岗位,实行分事分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定期轮岗的具体办法,防止权力滥用。

责任单位:局财务室、办公室

(五)健全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强化行政监督管理

15.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积极畅通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渠道,依法办理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事项的法定职责。建立健全行政复议受理和处理制度、听证制度、和解制度以及行政复议责任追究等工作制度,完善与人民法院之间的协调沟通机制。

责任单位:局办公室、公路管理段、地方海事局

16.研究完善信访工作制度。畅通信访渠道,规范信访秩序,完善信访处理规则,及时解决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通过信访渠道反映的正当问题,切实保障信访人的合法权益。积极引导信访当事人通过合法途径解决矛盾和纠纷。对信访人的无理非法诉求,做好疏导解释劝告工作,严格实行诉讼与信访分离制度,引导信访群众向有管辖权的政法单位反映涉法涉诉信访问题。

责任单位:局办公室、公路管理段、地方海事局

17.推进行政调解有序开展。落实行政调解工作制度,加大指导力度,推动行政调解工作落到实处,切实发挥行政调解在化解行政矛盾、解放行政争议中的积极作用,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促进我县交通运输和谐发展。

责任单位:局办公室、公路管理段、地方海事局

(七)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增强依法行政观念和能力。

18.健全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建立健全领导班子会议学法、专题法制讲座和集中培训学法制度,制定领导干部法律知识、依法行政知识学习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以党委中心组理论扩大会为依托,以宪法、规范政府共同行为和新颁布或修订的法律法规为重点,组织领导干部年度集中学法不少于4次。积极组织领导干部参加网上法律知识考试。完善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考评机制,把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办事能力和个人遵纪守法情况纳入领导干部年终考评的重要内容,形成“德、能、勤、绩、廉、法”六位一体的述职考评机制。

责任单位:局办公室、公路管理段

19.严格落实机关工作人员学法制度。局机关各科室以学习会的形式,每年安排不少了于4次的法律知识学习,提高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能力,增强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权威的观念和意识,努力营造与建设法治政府相适应的良好氛围。认真组织公务员参加法律知识考试。

责任单位:局机关各科室、公路管理段、地方海事局

20.健全和创新普法体制机制。建立党政主导、各单位协调、社会参与的普法工作体制。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度。创新普法形式,组织开展“12.4”国家宪法日活动,大力弘扬宪法精神。采取法律讲座、法律知识培训、普法宣传等形式,加强对机关工作人员的普法教育。

责任单位:局机关各科室、公路管理段、地方海事局

(八)加强党对法治工作的领导,建没法治人才队伍。

21.加强各基层党组织对法治建设工作的领导。各基层党组织要加强法治建没的统一领导、统一部署、统筹协调。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交通建设的首要责任。各基层党组织和全体党员要以党章为党内根本法规,做到有规必依、执规必严、违规必究。

责任单位:局属各单位

22.加大对法治队伍和人才的培养力度。加强与政府法制部、法学院校、法学研究单位等专业法律机构的联系合作,充分发挥其教育资源,采取“请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的方式,积极拓展交通运输法治人才培养的渠道。根据交通运输经济改革发展的需要,积极面向国内高等院校引进和招聘一批优秀法学(法律)人才,为法治交通建设提供人才支撑。

责任单位:局办公室

五、活动步骤

(一)准备阶段。4月25日前,研究制定实施方案,做好前期准备工作。

(二)实施阶段。4月25日至9月30日。通过召开会议、下发通知等措施,对局下属各单位、科室工作人员进行动员和部署,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进行广泛宣传,为活动的顺利开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三)总结阶段。10月1日至10月31日。按照要求,对活动开展情况和取得的成效进行检查和总结。

六、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由局党政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交通运输法治建设领导小组,统一领导、统一部署、统筹协调全县交通运输系统法治建设工作。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担负起落实工作任务,全面推进法治交通建设的主体责任。

(二)落实责任分工。局法治交通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局办公室,负责全县交通运输系统法治建设工作的指导、协调、统筹。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要根据实施方案的责任分工要求,研究政策措施,主动加强配合,确保各项依法行政工作任务取得实效。

(三)严格检查考核。局法治交通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实施意见落实情况进行跟踪问效;将法治建设工作纳入各单位目标考核、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将考核结果作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与干部任免和奖惩挂钩。

(四)营造良好氛围。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要通过报刊、电视、网络等平台,采取各种形式广泛深入开展法治交通宣传教育,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努力暂造学法、尊法、守法和依法办事的良好礼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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