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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有效
  • 2024年10月17日
永宁县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无烟党政机关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4年10月17日 来源:永宁县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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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交函2024〕5号

永宁县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无烟党政机关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股室:

现将《永宁县交通运输局无烟党政机关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实施,贯彻落实。

         

                 永宁县交通运输局

                   2024年3月14日

  

永宁县交通运输局无烟党政机关建设

实施方案

为推进我县卫生县城复审工作,提升交通系统无烟环境建设,控制和减少吸烟造成的危害,保障公民身体健康,提高交通系统干部职工控烟意识,全面落实无烟机关的管理考核机制,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提高交通系统干部职工的身体健康为目标,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以卫生县城市复审为载体,积极开展全县党政机关控制吸烟活动。切实加强党政机关内各场所禁止吸烟工作的管理,推动无烟党政机关的创建,促进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生活方式养成,逐步降低吸烟率和吸烟量,提高机关干部职工队伍素质,优化城市文明形象。

、工作目标

(一)营造无烟健康环境。巩固无烟党政机关建设成果,带动下属单位、所属系统或管辖场所无烟环境的建设,向社会展示党政机关良好形象。

(二)提高公众对控烟工作的关注和支持。积极开展控烟宣传科普教育工作,宣传烟草危害、科学戒烟等相关知识,提高公众健康意识,倡导健康生活方式。

、建设标准

依照《无烟党政机关建设指南》、《无烟党政机关建设标准和评分标准》,逐一对照,全力开展和巩固建设工作。

、工作任务

(一)制定和完善工作方案。局属各单位要建立健全控烟工作组织机构,制定相应的制度、措施和实施方案,加强对本单位内控烟工作的组织领导、督导检查和考核评价。

(二)领导干部带头禁烟。领导干部要带头在公共场所和各级党政机关公务活动中禁烟控烟,及时劝阻和制止他人在公共场所吸烟。公务活动参加人员不得吸烟、敬烟、劝烟。

(三)单位内部全面禁烟。局属各单位要落实室内区域全面禁止吸烟的举措,所有室内场所均为无烟区,且不设烟灰缸等烟具。机关单位室内全面禁烟,室外不设吸烟区。禁烟区域内要张贴醒目的禁烟标识,禁止摆放烟缸、烟具,禁止发放各种形式的烟草广告。每位干部职工都有义务对控烟工作进行宣传和监督,不向来客敬烟,对吸烟者耐心劝阻,坚决制止。

(四)行政机关带头巩固创建无烟单位成果。局属各单位要以身作则,优化工作环境,树立良好形象,巩固“无烟党政机关”建设成果,大力倡导和开展戒烟、禁烟、劝诫抽烟行动,教育广大干部职工不吸烟、不备烟、不接烟、不敬烟。局属各单位要设立至少两名控烟劝导员和一名控烟监督员,佩戴标识牌,工作日按时上岗,有劝阻台账记录。劝导员要对外来办事人员吸烟行为及时进行劝阻,监督员要对内部干部职工公共场所禁烟执行情况进行督查。

(五)广泛开展禁止吸烟宣传活动。局属各单位要结合“世界无烟日”、世界卫生日等主题活动,深入开展形式多样的控烟宣传活动,发放控烟宣传资料、张贴禁烟标识、禁烟标志、举办控烟知识讲座、公益性广告等宣传控烟知识。利用电子显示屏滚动播出吸烟对人体危害的宣传内容。通过控烟宣传、普及控烟知识,提高群众对烟草危害的认识,形成全民控烟、戒烟的良好氛围。

、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局属各单位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认真组织学习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领导干部带头在公共场所禁烟有关事项的通知》和《条例》,充分认识控烟工作的重要意义,确定分管领导,指定专责科室和联络员负责控烟工作。领导干部要带头在办公场所禁烟,会客接待不接烟、不敬烟,以实际行动作出表率。

(二)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局属各单位要按照《条例》规定及本方案的要求认真履职,采取多形式、多渠道加大控烟宣传力度,营造控烟舆论氛围,使全县公民自觉遵守控烟规定。

(三)监督检查,巩固成效。局属各单位要按照《条例》

规定的职责,加强本单位的监督检查,落实禁止吸烟场所主体责任,对重点场所、重点人员进行重点督导。局机关不定期开展抽查暗访,对抽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通报,并责令其整改。

附件:1.无烟党政机关建设指南及评分表

     2.无烟党政机关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工作制度

      3.禁烟标识张贴有关要求

      4.无烟党政机关管理规定

     5.职工吸烟与二手烟暴露调查问卷

     6.控烟巡查记录表

附件1:

无烟党政机关建设指南

一、党政机关概念

本实施方案所称党政机关,包括党的机关、人大常委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监察机关,以及各级党政机关派出机构、直属事业单位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

二、无烟党政机关基本要求

1.制订无烟机关建设管理制度

2.室内区域全面禁止吸烟,不设室外吸烟区。

3.机关范围内禁止销售烟草制品,无烟草广告。

4.机关无烟草赞助。

三、无烟党政机关建设流程

1.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工作制度,明确责任分工。

2.制定无烟党政机关建设管理规定。

3.广泛张贴或摆放禁烟标识。

4.开展控烟宣传教育,定期监督检查,维护无烟环境。

附件2:

无烟党政机关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工作制度

为全面推进无烟党政机关建设,切实维护干部职工身体健康,特成立无烟党政机关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唐学平同志担任,成员包括蒋红梅、李辰、苏伟、李永康、杨力、纳雅文。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任由苏伟同志担任。具体工作制度如下:

一、主要职责

领导小组统筹协调解决无烟党政机关建设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审定有关规定并推动实施,组织无烟党政机关建设自评验收等。领导小组办公室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二、主要任务分工

(一)开展控烟监督巡查。

(二)开展控烟宣传相关工作。

(三)开展劝阻吸烟、戒烟等技能培训。

(四)开展无烟党政机关建设考核奖励和批评教育。

(五)开展无烟党政机关建设效果自评工作。

三、工作规则

领导小组原则上在每年初召开会议,听取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进展情况汇报,部署下一步工作。因工作需要可临时召开领导小组会议。

在无烟党政机关建设期间,领导小组办公室应每个季度召开1次会议,研究部署相关工作。可根据需要,临时召开相关会议。

附件4:

无烟党政机关管理规定

一、交通运输局系统室内全面无烟,即无人吸烟、无烟味、无烟头。室内不得摆放任何烟缸烟具。

二、交通运输系统所有部职工应当树立从我做起的意识,争当控烟表率,自觉做到不在禁烟区域吸烟、不敬烟。

三、不在办公大楼外设立室外吸烟区,室内院内全面禁烟。

四、会议室、传达室、办公楼、食堂、楼梯、洗手间等重点区域张贴醒目的禁烟标识。

五、机关辖区内禁止销售烟草制品以及各种形式的烟草广告。

六、机关各部门不得接受烟草赞助。

七、鼓励和帮助吸烟职工戒烟,对主动戒烟并成功戒烟的职工给予表扬。

八、发现干部职工在室内区域吸烟或摆放烟缸烟具,1次通报批评所在部门,年内累计发现 3次及以上,取消干部职工本人和所在部门当年评优资格,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

九、来访者在室内吸烟的,被访者有义务阻止。

十、干部职工都有义务对控烟工作进行宣传和监督,对吸烟者耐心劝阻。

十ー、各部门设立控烟监督员,负责本部门控烟工作。

十二、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季度进行控烟工作巡查或抽查,不定期组织开展联合检查,并通报结果。

本规定自2024314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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