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宁县交通运输局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时间:2017年03月30日
来源:永宁县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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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交通局工作及业务情况,现就2017年部门预算说明如下:
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实施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执行国家、自治区、银川市有关公路、水路交通运输发展战略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县公路、城乡客运、水路发展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承担道路、水路运输市场监管责任。指导城乡客运及有关设施规划和管理工作;指导出租汽车行业管理工作。
(三)承担全县水上交通运输安全监管责任,负责全县通航水域交通安全监管工作;负责船员管理和营运船舶安全检查工作,负责全县管理水域水上交通安全事故、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四)承担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监管责任。组织协调公路、水路有关重点工程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公路建设的规划协调工作,组织实施公路工程建设。
(五)承担全县公路养护管理工作,指导乡镇对乡道、村道的养护工作;组织对公路运输超限超载稽查工作;负责公路路政的管理,依法维护路产、路权。
(六)指导公路、水路行业节能减排、环境保护和应急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全县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
(七)指导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开展相关统计工作,发布有关信息。
(八)执交通科技政策、技术标准和规范;负责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监督。
(九)承担县国防动员委员会交通战备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单位基本情况
根据永宁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宁县交通运输局主要岗位设置和人员编制规定》(永政办发【2014】143号)文件,永宁县交通运输局属行政机关,一级预算单位,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内设工程管理建管中心室、海事管理等。核定编制共13人,其中行政编制8人,事业编制5人。现有在职在编人员9人,其中行政人员7人,事业编制人员2人。
三、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永宁县交通运输局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 273.102446万元。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207.102446万元,项目支出66万元,支出预算: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93.8297 万元、交通运输支出89.807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914348 万元。
(二)、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本年拨款情况说明
1、基本支出情况说明。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基本支出 273.102446万元,比上年执行数据增加8.40446 万元,提高3.1%。其中:人员经费 207.10244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2、公用经费 6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
(三)、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 1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 0 万元,公务用车购置 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 12 万元,公务接待费 1 万元。
本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与上年一致,公务用车运行费与上年一致;公务接待费 1万元,主要原因本单位依据县政府相关规定坚持厉行节约的原则。
(四)、2017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本单位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
按照全口径预算的原则,2017年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总预算 273.102446 万元,支出总预算 273.102446万元。
支出预算包括:基本支出207.182089万元,占 75.8 %;项目支出 66万元,占24%。
四、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固定资产195.529775万元 ,其中:房屋构筑物类(车棚)22.099076万元,车辆2辆,价值58.6025万元,办公家具用具价值24.032499万元,其他资产价值90.7957万元。
五、其他需说明的事项
我单位(表5)为空表,因为我单位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永宁县交通运输局
2017年3月30日
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实施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执行国家、自治区、银川市有关公路、水路交通运输发展战略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县公路、城乡客运、水路发展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承担道路、水路运输市场监管责任。指导城乡客运及有关设施规划和管理工作;指导出租汽车行业管理工作。
(三)承担全县水上交通运输安全监管责任,负责全县通航水域交通安全监管工作;负责船员管理和营运船舶安全检查工作,负责全县管理水域水上交通安全事故、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四)承担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监管责任。组织协调公路、水路有关重点工程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公路建设的规划协调工作,组织实施公路工程建设。
(五)承担全县公路养护管理工作,指导乡镇对乡道、村道的养护工作;组织对公路运输超限超载稽查工作;负责公路路政的管理,依法维护路产、路权。
(六)指导公路、水路行业节能减排、环境保护和应急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全县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
(七)指导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开展相关统计工作,发布有关信息。
(八)执交通科技政策、技术标准和规范;负责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监督。
(九)承担县国防动员委员会交通战备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单位基本情况
根据永宁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宁县交通运输局主要岗位设置和人员编制规定》(永政办发【2014】143号)文件,永宁县交通运输局属行政机关,一级预算单位,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内设工程管理建管中心室、海事管理等。核定编制共13人,其中行政编制8人,事业编制5人。现有在职在编人员9人,其中行政人员7人,事业编制人员2人。
三、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永宁县交通运输局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 273.102446万元。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207.102446万元,项目支出66万元,支出预算: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93.8297 万元、交通运输支出89.807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914348 万元。
(二)、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本年拨款情况说明
1、基本支出情况说明。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基本支出 273.102446万元,比上年执行数据增加8.40446 万元,提高3.1%。其中:人员经费 207.10244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2、公用经费 6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
(三)、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 1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 0 万元,公务用车购置 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 12 万元,公务接待费 1 万元。
本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与上年一致,公务用车运行费与上年一致;公务接待费 1万元,主要原因本单位依据县政府相关规定坚持厉行节约的原则。
(四)、2017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本单位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
按照全口径预算的原则,2017年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总预算 273.102446 万元,支出总预算 273.102446万元。
支出预算包括:基本支出207.182089万元,占 75.8 %;项目支出 66万元,占24%。
四、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固定资产195.529775万元 ,其中:房屋构筑物类(车棚)22.099076万元,车辆2辆,价值58.6025万元,办公家具用具价值24.032499万元,其他资产价值90.7957万元。
五、其他需说明的事项
我单位(表5)为空表,因为我单位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永宁县交通运输局
2017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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