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各有关单位、机关各股室:
按照永宁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的《关于开展2019年贫困村脱贫出列验收工作的通知》(永脱贫领办发〔2019〕26号)文件要求,永宁县贫困村脱贫出列工作完成闽宁镇初审环节,现进入县直部门核查验收环节,为进一步做好贫困村脱贫出列交通基础设施验收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立永宁县交通运输局贫困村脱贫出列交通验收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王文勇 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张志强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 员:仇红强 永宁县公路管理段段长
姜耀新 局建管中心副主任
苏 伟 工作人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建管中心,姜耀新兼任办公室主任,苏伟为工作人员。
二、验收对象:
闽宁镇原隆村1个拟脱贫出列贫困村。
三、验收标准:
贫困村出列以贫困发生率下降至3%以内为主要衡量标准,统筹考虑村内交通基础设施等综合因素。
基础设施:行政村通沥青或水泥路,自然村道实现硬化或砂砾化。
四、验收方式:
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核查的方式,验收拟脱贫出列贫困村基础设施完善等情况。
五、工作要求:
局领导小组各成员要积极履行职责,严格按照既定程序、方法、标准进行。于9月3日前形成验收报告,将佐证材料、验收报告报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永宁县交通运输局
2019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