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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40121-111/2021-00022 文  号 生成日期 2021-08-03
发布机构 永宁县交通运输局 责任部门 永宁县交通局 关 键 字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是否有效 有效

永宁县交通运输局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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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属各单位、机关各股室:

根据《永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宁县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永政办发〔202136号)文件精神,为落实好我单位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对永宁县交通运输局负责的主要工作要点进行具体分工,现将落实方案通知如下:

持续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一)推进预决算信息公开

加强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进一步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规范公开方式。完善县政府门户网站预决算公开统一专栏,分级分类,集中展示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公开信息,方便公众查阅和监督。持续深化财政预决算公开范围、精度和格式要求,持续提升预决算公开规范化水平,推进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决算,及相关报表公开,确保实现预决算信息“应公开、尽公开,应上网、尽上网”(局属各单位办公室、财务室负责落实)

(二)推进权力配置信息公开

对照法律法规规章,全面梳理交通运输系统依法行使的行政权力和依法承担的公共服务职责,以权责清单为依托,加强权力配置信息公开,认真做好权责清单信息更新和数据汇聚工作,并及时上报局机关,局机关汇总后“永宁县人民政府网站—政务公开—行政权力运行”相应专栏公布(局办公室、公路段、执法大队负责落实)

)推进权力运行信息公开

局属各单位要构建行政决策公众参与机制,凡直接涉及相对人权益的重大行政决策,都应以适当方式听取利益相关方和社会公众意见。以用权公开为导向,以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为抓手,加强权力运行过程信息公开(局办公室、公路段、执法大队负责落实)

)推进行政文件信息公开

及时公开我局制定印发行政文件,严格按照保密审查程序进行公开性审查,加强内容审核,把好政治关、政策关、保密关、格式关和文字关(局办公室负责落实)

)推进营商环境信息公开

提高政务服务透明度、便利度,全面优化办事流程,通过互联网等技术手段让办事人动态掌握办事进展。局属各单位要及时更新并公开办事方式、办事条件等信息,加强“一件事”“一类事”等综合办事信息公开(局办公室、公路段、执法大队负责落实)。

(六)推进公共卫生信息公开

大力加强公共卫生知识日常普及,妥善办理涉及公共卫生事件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除公开后将损害公共利益、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等法定禁止公开情形外,最大限度向申请人提供相关信息;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收集的个人信息,要严格落实个人信息保护有关规定,采取有效措施保管并妥善处理(局办公室、公路段、执法大队负责落实)

(七)推进公共服务信息公开

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制度,依托交通部和区市厅局制定的公共交通领域信息公开专门规定,加快构建覆盖全县的信息公开制度体系,助力提升监管效能(局办公室、公路段、执法大队负责落实)

二、推进政务公开制度落地见效

(一)持续优化政策解读效果

1.认真贯彻执行《永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宁县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永政办发〔202136号)规定,部门制定的政策文件,除依法需要保密的外,应依法依规通过政府网站、政府公报、新闻发布会、政务“两微一端”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及时公开,以公开促进依法行政和政策落地见效,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提升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局办公室、公路段、执法大队负责落实)

2、全面落实行政决策预公开制度,要进一步完善行政决策预公开工作机制,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重要改革方案、重大政策措施、重点工程项目,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在决策前应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决策依据,通过听证座谈、调查研究、咨询协商、媒体沟通、网络征集等多种方式,广泛听取公众意见,意见收集情况、采纳情况、较为集中意见未予采纳的原因要向社会公布(局办公室、公路段、执法大队负责落实)

(二)持续提高依申请公开工作质量

全面理解《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依法从严界定不予公开范围,规范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量和效果。正确适用《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在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中单列“收费标准”一栏,明确收费要求和具体标准,依法收取、依法管理。以《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规范》为基准模板,及时与县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司法局(法制办)和法律顾问沟通衔接,依法依规按期办理答复。实行“疑难件、超期件、高频件”办理会商协调机制,加强内部协调,统一答复口径。

(三)推进政务公开清单化管理

严格按照“公开事项只增不减、公开方式只多不少、公开时展只紧不松”原则,依据权责清单、“三定”规定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对《永宁县政务公开基本目录》和《永宁县人民政府本级行政机关机构职能清单》实行动态管理、更新调整,经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进行审核、司法局进行合法性审查后,报县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审定并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夯实工作基础提升工作质量

(一)严格监督管理及时开展工作督查督办,确保各项重点工作按期推进,对违反《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不履行公开义务或公开不应当公开事项造成严重影响的,依纪依法严肃追究责任。

(二)改进工作作风。局属各单位相关负责人要亲自负责,采取强有力的措施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并于按要求上报完成情况,相关股室和责任人要密切配合,确保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三)狠抓任务落实。要把政务公开列入干部职工学习教育内容,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培训工作,加强队伍建设,增强公开意识,不断提高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回应关切的能力。




(此件公开发布)



永宁县交通运输

2021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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