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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640121010100056K/2024-00012 文  号 生成日期 2024-03-29
发布机构 永宁县交通运输局 责任部门 永宁县交通运输局 关 键 字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是否有效 有效

永宁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 关于进一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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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中队:

为贯彻落实《永宁县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方案》文件的部署安排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公路水路建设市场行政执法监管办法》和《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市场行政执法监管办法》的通知要求,进一步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企业信用风险分级分类相结合,深入推进“放管服”工作,强化交通运输行业事中事后监管,结合我大队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完成“双随机”抽查全流程整合,实现多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常态化。

(二)结合《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事项和责任目录》加强内外部联动监管和行刑衔接,对市场经营主体实施分类分级监管,结合企业信用差异化抽查要求,对A级企业减少抽查频次和比例,对BCD类企业分别开展不少于一次,两次,四次的专项检查,对“两客一危”等重点企业进行100%监督检查,确保年度随机抽查占比达到5%以上,做到抽查检查结果100%公示,抽查检查发现问题后续监管到位形成闭环。对发现所调查案件违法情形不属于本部门,本单位管辖,对应当依法移交有管辖权单位,对涉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式刑事案件的要求依法移交公安机关。

二、组织领导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特成立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领导小组。

  长:蒋红梅

副组长:高峰、任志国、张辉

  员:仇红强、张东、哈建东、邓志忠、杨涛、杨力、

董元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贯彻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方针政策,统筹协调交通运输系统“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办公室设在执法大队综合办公室,负责“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的日常管理和组织协调工作,办公室主任由董元杰同志兼任具体负责对随机抽查工作的指导督促,各中队按要求进行录入、上交材料,合理调配一线交通行政执法检查力量,不断提高检查水平,切实把随机抽查监管落到实处。

二、基本原则

(一)依法监管。严格执行相关法律、行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规范事中事后监管、落实监管责任,推进随机抽查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

(二)公正高效。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切实做到公正文明执法提升监管效能,对不同类型的检查对象采取合理的随机抽查方式减轻市场负担,探索开展“企业无检查日”,拟定每周三不在系统派发任何检查任务,逐步将“企业无检查日”推广运用至安全监管、经营行为监管、企业调研等,鼓励企业放开干事,放心干事,优化市场营商环境。

(三)加强监管。落实放管结合、优化服务要求,转变监管理念,创新监管方式、提升监管效能,发挥市场活力逐步建立健全随机抽查制度,规范监管行为、优化监管服务,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三、主要任务

(一)建立“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按照分级管理、合理分工的原则,对照《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公路水路建设市场行政执法监管工作手册》第二部分事项清单内容及相关的交通法律法规,结合部门职能全面梳理全县公交出租、普货运输、危货运输、超限治理、公路监管、水路运输领域、公路工程建设、机动车检测机构、机动车维修领域的检查事项,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交通运输执法抽查依据、主体、内容、方式等。按照“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的原则,对法律法规规定的检查事项,加大检查力度,深入随机抽查工作,不断提高随机抽查在交通执法检查工作中的比重。“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根据法律法规修订情况和工作实际进行动态调整,确保监管事项合法、及时、全面,及时向社会公布主动接受监督。

()合理确定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次。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公路水路建设市场行政执法监督办法(试行)》、《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市场行政执法监管办法(试行)》细分随机抽查监管频次,根据大队监管领域的实际情况,科学制定抽查比例和频次,保证必要的抽查全面覆盖面,防止执法扰民,并对投诉举报多、有严重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况的市场主体,相应增加抽查频次,加大检查力度。

()加强抽查结果运用。对抽查发现的交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加大惩处力度,形成有效震慑,增强检查对象遵法守法的自觉性,结合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检查对象诚信档案、失信联合惩戒和黑名单制度,随机抽查结果纳入检查对象的社会信用记录,让失信者一处违规、处处受限。

()加强信息共享和公开。联合交通警察,强化联合执法力度,形成监管数据共享、智能化设备共享的良性共享机制。同时,充分利用交通运输服务办事窗口等载体,设立公示、公告专栏,向交通业户提供本部门服务和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等信息。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要及时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建立协同配合机制。建立健全纵向联通、横向协调、纵横协管的监管体系,建立部门联合办案、督导办案等机制,逐步形成监管范围全覆盖,跨部门联动协同机制,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联席会议工作要求积极开展联合抽查工作,对同一检查对象的多个检查事项,原则上应一次性完成,提高执法效能,降低市场主体监管成本。

四、工作措施

(一)严格“双随机”执法人员审查制度,对执法人员的资格要进行严格的审查,无执法资格的人员及不具备一定执法经验的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双随机”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

(二)严格规范执法检查人员检查行为。开展随机抽查工作时必须有两名以上交通行政执法人员共同完成,并携带行政执法证件,严禁超越执法门类、超越执法范围的执法。

(三)充分利用先进信息手段,全面系统地开展随机抽查检查工作,细化优化随机抽查程序,对抽查过程中涉及的信息按规定采集和保存,如实记录抽查情况。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执法责任制度,推广使用执法记录仪等信息化设备,实现执法全过程的可视化、可查阅,确保对所有做出的抽查行政抗法检查行为既能有证可寻,又能倒查追踪

五、工作要求

()严格落实责任。大队所有执法人员要进一步增加责任意识,严格依法行政,切实履行法定监管职责。办公室要明确工作进度要求,落实责任分工,强化对随机抽查工作的过程管控,确保此项工作落到实处,抓出成效。对监管工作中失职渎职的,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加强培训。要加强执法人员培训,转变执法理念,探索完善随机抽查监管办法,不断提高交通行政执法能力。办公室要按照大队制定随机抽查工作实施计划,保存检查记录,汇总检查情况,务求推广随机抽查工作取得实效。


附件:永宁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2024年随机抽查工作计划表


永宁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

2024年3月28日


附件


永宁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2024年随机抽查工作计划表

序号

抽查任务名称

抽查事项

抽查比例

检查对象

抽查类型(定向或不定向)

组织抽查单位

实施检查单位

联合检查参与单位


1

维修驾培行业监督检查

1、检查维修驾培企业是否通过交通运输管理部门依法备案2检查企业是否有健全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5%

机动车维修企业、驾驶员培训机构

定向

现场检查

永宁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

市监部门、应急部门

2

道路运输企业监督检查

1、对货物运输经营者资质、车辆资质、车辆技术状况、从业人员资质进行检查;2、监督检查企业是否规范服务;3、检查货运源头单位是否在货物装运场(站)安装合格的称重检测设备、监控视频,对出场(站)货运车辆进行检测,确保出场(站)货运车辆合法装载;

15%

普通货运企业、大件货运企业、货运源头单位

定向

现场检查

永宁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

交警部门

3

道路旅客运输企业监督检查

1、对客运经营者资质、车辆资质、车辆技术状况、从业人员资质进行检查;2、对企业卫星定位动态监控工作进行监督检查;3、监督检查企业是否规范服务;4、监督检查企业安全生产;

100%

班线客运企业、巡游车客运企业、公交车运营企业

定向

现场检查

永宁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

应急部门

4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监督检查

1、对危货经营者资质、车辆资质、车辆技术状况、从业人员资质进行检查;2、对企业卫星定位动态监控工作进行监督检查;3、监督检查企业是否规范服务;4、监督检查企业安全生产;

100%

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

定向

现场检查

永宁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

应急部门

5

海事管理类监督检查

1、水路运输经营者是否取得水路运输经营资质;2、船舶、浮动设施是否持有合格的检验证书、登记证书和其他必要的航行资料;3、船员是否持有有效的适任证书。

100%

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公路建设工程产品、材料试验检测单位

不定向

现场检查

永宁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


6

交通工程建设及质量类监督检查

1、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批;2、公路建设项目施工许可及竣工验收;3、公路工程建设市场监督检查;4、工程产品、材料质量监督检查;5、试验检测单位监督检查。

100%

公路及其附属设施

不定向

现场检查

永宁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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