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已启用无障碍浏览系统,欢迎点击访问!
索 引 号 640121-111/2019-00022 文  号 永交发〔2019〕16号 生成日期 2019-03-14
发布机构 永宁县交通运输局 责任部门 永宁县交通局 关 键 字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是否有效 有效

永宁县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非洲猪瘟防控应急处置方案》的通知

保护视力色:              字体颜色: 【       绿 】        恢复默认     

局各有关单位、机关各股室:

根据《永宁县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印发<永宁县非洲猪瘟防控应急处置方案>的通知》(永防重指办〔20192号)文件精神,结合县交通运输局职责,制定本方案,请遵照执行。

一、总体目标

在县动物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提高防治水平和应对能力,及时、有效采取防控措施,做到24小时严防严控疫情传播蔓延,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二、具体措施

(一)加强组织,建立健全防控机构

为加强县交通运输局防控查验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防控查验工作领导小组。

长:毛占成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党总支书记

副组长: 王文勇    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刘宝林  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单桂香    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员:刘海军    县公路段段长

刘界和    县运管所所长

任志国    县交通运输局办公室主任

      县交通运输局执法大队大队长

   县交通运输局工作人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李辰兼任办公室主任,苏伟为办公室工作人员

(二)干线路口防控查验

根据县非洲猪瘟防控领导小组的要求,在全县主干道路与外县交界处设立固定查验点,我局主要负责的干线交界查验点有:

1.109国道李俊镇雷台村与青铜峡交界处;

2.滨河大道李俊镇雷台村与青铜峡交界处;

3.永宁黄河大桥收费站。

(三)人员分工

3个路口查验人员以公路段路政队执法人员为主,局机关抽调6名工作人员共30名执法人员。同时,协调交警大队、运管所每班次安排一名执法人员参加查验,确保每个查验点24小时运转,至疫情解除为止。

(四)后勤保障

3个查验点设立固定查验站,购置彩钢房供查验人员使用,公路段负责3个查验点所需劳保用品、防护用品、消毒用品(向农牧局申领)等配备,确保查验工作顺利进行。

(五)信息报送

由局办公室苏伟负责,每天按时向县农牧局报送统计表,同时负责档案资料收集整理。

三、具体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动物疫情防控工作,公路段尽快安排人员分组值班,确定负责人,19日当晚必须全部到位

(二)公路段切实做好后勤保障工作。

(三)局领导做好值班工作,值班期间,必须到各查验点检查,并在查验记录上签字。

(四)各查验点须严格按照县防治重大动物疫情指挥部办公室印发的非洲猪瘟防控查验操作手册,对过往车辆进行严格查验,坚决杜绝拉运活猪、猪肉系列及猪饲料车辆、泔水进出永宁县;对拉运其他动物及动物制品的车辆,如有检疫合格证,则进行消毒后放行,无检疫合格证一律劝返。

(五)严格信息发布审查,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发布未经审查核实的非洲猪瘟疫情信息,以免引起恐慌和不稳定,造成工作的被动。同时利用各种形式对公众进行非洲猪瘟疫情防治知识普及教育,指导群众以科学的行为和方式对待动物疫情



(此件公开发布)



永宁县交通运输局

2019年1月19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