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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40121-111/2019-00096 文  号 永交发〔2019〕184号 生成日期 2019-12-24
发布机构 永宁县交通运输局 责任部门 永宁县交通局 关 键 字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是否有效 有效

永宁县交通运输局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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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属各单位、机关各股室、银川公交永宁有限公司:

根据永宁县安委会关于印发<永宁县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永安委发201913号)要求县交通运输局决定,从即日起至2020年3月底,在全开展交通行业安全生产集中整治专项行动。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请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深刻汲取江苏响水“3.21”特别重大爆炸事故、湖南长张高速旅游客车“3.22”起火事故教训,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源头管控”的安全管理理念,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充分发挥行业安全监管职能,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以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核心,深入排查整治安全隐患,进一步夯实交通公共安全基础,及时排查整治安全隐患,强化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提升事故防控能力,有效遏制各类事故发生,确保全交通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整治时间

从即日至2020年3月底结束,开展为期四个月集中整治。

三、组织领导

为扎实开展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成立永宁县交通运输局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长:王文勇  局党组书记、局  

副组长:张志强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单桂香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员:局属各单位、各股室主要负责人

四、整治内容及责任分工

集中整治工作按照分管和主管原则,所有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生产经营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开展集中整治,突出危险化学品运输、车站、公共交通、道路交通运输、在建工程施工现场等重点领域。

(一)整治重点

1.局属各单位、各股室监管责任落实方面。一是政治站位不高的问题。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领会不深,对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对安全生产不研究、不部署、不督办,风险隐患不清、管理措施不力,思想麻痹,存在畏难和侥幸心理,在抓落实上存在差距。二是红线意识不强的问题。政绩观存在偏差,招商引资、规划建设不能严把安全关,盲目引进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落后产能,化工等产业盲目无序违规发展。三是安全责任缺位的问题。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不到位;落实“三管三必须”的行业监管责任担当意识不强,管业务与管安全脱节,存在监管盲区监管执法宽松软的问题。不能正确处理放管服的关系,只放不管或简单化限制执法,放松对企业的安全监管;监管执法队伍班子不强、作风不实,对企业负责人法制教育不到位,开展执法检查不严不实不深入,对违法违规企业不敢动真碰硬,该停不停、该关不关,放任违法企业一路“整改”、一路“绿灯”,长期“带病”生产。危化品监管责任悬空问题。危险化学品运输环节安全监管责任不清晰、存在监管盲区

牵头领导:张志强、单桂香

责任部门:局属各单位、各股室

2.企业(个人)主体责任落实方面。一是落实企业(个人)主体责任措施不力的问题。企业负责人安全意识淡薄,在安全生产制度建设、隐患排查、风险防控、日常检查、员工安全培训等环节不认真不负责,甚至弄虚作假、违法违规。隐患排查不扎实的问题。隐患排查不深入不全面,对风险隐患视而不见,安全整治走形式、走过场,特别是隐患排查治理没有形成有效机制。

牵头领导:张志强、单桂香

责任部门:局属各单位、各股室

(二)行业领域整治重点

1.严格治理道路客运安全事故隐患。督促道路客运企业合理调整长途客运班车的发车班次,避免凌晨2时至5时运行,对违反相关制度规定的客运车辆一律停运整改对不符合农村客运安全通行条件的线路和车辆坚决予以取缔督促交通运输企业严格落实冬季营运车辆防范雾霾、低温、冰雪等措施,确保行车安全积极联合有关部门严厉打击超员、超速、疲劳驾驶等违法违规行为。

牵头领导:单桂香

责任部门:县道路运输管理所

2.严格整治危险品运输事故隐患。严厉打击道路危险货物非法运输行为,整治无证经营、道路运输技术状况不符合要求且继续从事营运等行为。严厉查处道路普通货物运输经营者违规运输危险货物行为,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者超出许可承运危险货物类别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等非法营运行为。

牵头领导:单桂香

责任部门:县道路运输管理所

3.严格加强客运站源头安全管理。切实加强公交车场、汽车客运站的源头监管,认真落实“三不进站、六不出站”制度。严格落实车辆安全例检制度,切实加强进车辆的安全例行检查,坚决杜绝未经安检或者检查不合格的车辆排班售票、发车出站。严格落实行包危险品检查制度,切实加强进站安全检查,坚决杜绝危险品进站、上车。

牵头领导:单桂香

责任部门:县道路运输管理所、银川公交永宁有限公司

4.严格加强公交、客运运营安全管理。整治公交车和客运车辆驾驶员安全教育不力,安全意识淡薄,严格检查车载灭火器、消防锤、车门应急开关等应急设施是否保持良好。加强对恶劣天气和事故易发区域的警示教育,对所有驾驶员进行有针对性的培训,增强驾驶员安全文明驾驶意识加强行车途中安全管理并合理安排运行时间,杜绝超速、疲劳驾驶、私自下线、随意接打电话等违规违纪问题。

牵头领导:单桂香

责任部门:县道路运输管理所、银川公交永宁有限公司

5.整治危桥险段、恶劣天气的事故隐患认真排查病险桥梁安全隐患。对已发生结构性损坏的桥梁要重点监管,设立齐全清晰的险桥标志、限载限速标志和超重车辆绕行线路示意板,并采取必要的临时加固措施。对严重危及行车安全的桥梁实行24小时监控,及时封闭,并设置绕行路线或通行便道,整治和预防团雾雨雪冰冻多发路段和滨河大道、快速通道以及马路集市等存在的安全隐患。

牵头领导:张志强

牵头单位:县公路管理段

6.加强公路、桥梁巡查力度加强治超治限工作,在重点路段设置流动检查站,禁止超限超载等违法车辆进入主干公路行驶在超限货车必经路口、重要路段、重要桥梁,加强巡查、值守等形式进行执法,保护路产、维护路权,坚决防止超限超载车辆上路过桥。

责任领导:张志强

责任单位:县公路管理段

7.强化在建交通工程工地安全管理。整治施工企业无相关资质证书或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及违法分包、转包工程,加强桥梁施工、高边坡、深基坑作业工地的安全监管强化安全责任意识,强化建设项目开复工安全生产条件监督,施工作业的防寒、防滑、防突风、防火、防中毒、防触电等措施,严格施工工序管理和现场安全管理,严禁违章作业和盲目赶工期、抢进度和冬季恶劣天气强行组织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措施不到位、停工工地违规用火用电用气等问题。

牵头领导:张志强

牵头单位:局交通建设工程质量技术服务站

8.整治学校校车安全。加强整治校车无证、超载和“黑中巴”“黑出租”、电动三轮车等非法营运行为。

牵头领导:单桂香

牵头单位:县道路运输管理所

五、方法步骤

(一)动员部署及自查自纠阶段(即日起至12月10日)

成立永宁县交通运输局安全生产集中整治领导小组,召开动员部署会议,制定整治方案,明确整治目标任务和责任分工,迅速开展集中整治行动。

(二)组织实施阶段(12月10日-2020年3月15日)

1.全面排查。开展地毯式排查,全面摸清风险底数,对排查出的隐患进行登记,逐项明确责任分工、整改措施等内容。

2.彻底整改。要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及时整改安全隐患,做到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对重大安全隐患,按程序报县安委会挂牌督办,重大安全隐患未按期整改的,一律停产整顿;无法实施整改的,由县政府依法予以关闭。要严格落实检查整改责任,坚持“谁检查、谁签字,谁验收、谁负责”,加大隐患整改治理力度,严格验收标准,确保安全隐患整改到位。

3.从严从实从细抓好问题隐患“清零”工作。要全面梳理、认真汇总2019年度以来排查出的问题隐患台账逐项分级分类列出清单,实行对账销号,闭环管理。对已整改的问题隐患,要建立复查验收清单,做到“谁牵头、谁验收、谁负责”,确保整改到位、不反复、不反弹

4.建立长效机制。要综合运用整治成果,既要集中解决排查出的突出问题,又要透过现象看本质,加强综合分析,堵塞漏洞,完善制度,对集中整治行动中的经验做法,及时进行总结提炼,形成长效机制。

(三)验收考核阶段(2020年3月16日-3月31日)

1.考核验收。集中整治行动结束后,按照全县总体方案和县交通运输局整治方案要求,组织开展集中整治行动专项验收。认真落实属地监管和行业监管责任,落实领导干部“一岗双责”,深入开展集中整治,强化督查检查,敢于动真碰硬,对发现的隐患整改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对完成整改的及时销号;对检查验收情况形成台账备查,谁验收、谁签字、谁负责;对集中整治工作开展“回头看”,对整治效果进行跟踪核查。

2.总结提高。要及时分析集中整治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持续改进措施,建立健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要对集中整治开展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形成总结书面报告,于3月15日前报局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六、工作要求

(一)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开展安全生产集中整治,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的重要举措,是稳定安全生产形势、保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局属各单位、各股室要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深刻汲取江苏响水“3·21”特别重大爆炸事故教训,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切实提升政治站位,解决摆位不够的问题;提升责任意识,解决责任虚化的问题;提升系统思维,解决工作不科学的问题;提升落实能力,解决落实不到位的问题,敢于动真碰硬,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扎实做好冬春安全治理专项行动和安全集中整治各项工作,全力确保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精心组织安排部署。局属各单位、各股室要加强组织领导,突出重点领域和岁末年初关键节点,认真研究制定具体措施,集中力量进行大排查、大整改、大落实,切实抓出实效,紧盯风险隐患突出的重点企业,抓住完善和落实责任制这一关键环节,在抓落实上狠下功夫,切实解决实际问题。

(三)突出行业指导服务。局属各单位要针对交通运输领域特点实际和冬季特点,细化实化检查集中整治重点内容,组织指导交通运输领域的集中整治。局属各单位每月20日前,向局集中整治领导小组报送一次集中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局集中整治领导小组将适时开展集中整治工作的情况汇报和隐患清单反馈。

(四)加大督促整改力度。局属各单位、各股室要坚持立查立改、边查边改,做到排查整改、执法查处、督查督办贯穿集中整治全过程。对企业严重非法违法行为,要严格落实“四个一律”等执法措施,并按程序纳入安全生产联合惩戒“黑名单”,督促企业整改到位。要坚持标本兼治,着力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和突出问题自查自纠长效机制,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安全预防控制体系。

(五)严肃问责强化考核。局集中整治领导小组将加强督查检查,开展明察暗访,把集中整治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各单位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和干部绩效考核。对领导责任不落实、集中整治推动不力、监管走形式、执法查处宽松软等问题,要依法依规依纪严肃追责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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