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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40121-111/2020-00051 文  号 生成日期 2020-12-15
发布机构 永宁县交通运输局 责任部门 永宁县交通局 关 键 字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是否有效 有效

永宁县交通运输局2020-2021年防凌工作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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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进一步做好我县交通行业凌汛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生命财产损失,根据自治区、市、县有关规定要求,结合全县交通系统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本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凌汛事故灾难造成的损失作为首要任务。全面提高公路交通对各种突发公共事件和风险的能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我县社会政治稳定和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基本原则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安排;

2、预防为主、常备不懈;

3、统一领导、分工协作,分级负责、责任明确;

4、依靠科学、措施果断;

5、资源整合、信息畅通;

6、依法依规。

三、组织机构

成立县交通运输局防凌领导小组

组长:王文勇(县交通运输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

唐学平(县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张志强(县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员:

杨玉荣(县公路段段长)

蒋红梅(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队长)

乔文元(县公路段副段长)

罗永鑫(县交通运输局办公室主任)

 辰(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副队长)

任志国(县交通运输局综合业务室主任)

(一)工作原则

1.坚持常备不懈、以人为本;

2.坚持统一指挥、统一领导、实行分工负责

3.坚持做到快速反应、科学应对;

4.坚持综合协调,做到职能明确

5.实施属地管理,在县政府统一领导下,建立统一、有序和高效的应急救援机制。

(二)交通运输防凌防汛指挥部职责

重点目标:永宁黄河公路大桥、滨河大道永宁段、望洪渡口。保证道路运输安全畅通,确保应急救援人员和物资及时到位。动员组织公路部门投入到公路防凌应急救援工作中,派员赶赴现场组织指导对被毁路段、桥涵、交通安全设施的抢修、抢险、抢通工作。优先保证防凌人员、物资运输车辆通行,与其他部门密切配合做好事发地被援助人员的疏散。贯彻执行县防指领导批示,积极协调系统工作组做好救援和公路抢修抢险工作;了解汇集灾情,及时上报;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具体负责道路运输防凌防汛的信息收集、处理和上报工作,组织实施交通运输防凌汛工作;负责组织交通防凌汛所需的应急救援物资、装备、抢险队伍、消防工具、医疗设备、后勤保障物资和紧急物资的及时运输;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应急预案启动程序

县交通运输系统防凌汛工作指挥中心接到报告或通知后,将事故的时间、地点、损失及现场的具体情况了解清楚并做记录,及时通知有关部门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将事故现场所须注意的重要事项及时传达给现场相关人员。

五、防凌防汛前期准备工作

(一)全县各公路工程管理部门和在建公路工程施工单位汛期要合理安排组织施工计划,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各施工工序衔接要紧凑合理、施工现场布置、材料物资堆放、施工机械放置、人员居住地选择等均要符合防汛安全的要求。

(二)公路养护管理部门,每年初应组织工程技术人员对辖区公路桥涵、防护工程及沿线设施等进行全面预防灾害的技术检查,对易毁(阻)路段或抗灾能力薄弱设施详细调查后做出切实可行的防治计划,并在凌汛期到来之前进行维修、加固;公路沿线河床淤积、涵洞堵塞、边沟排水不畅等地段要经常进行清理,保证构造物排水畅通;对公路防洪能力较弱的路段要加大巡查力度,坚持三雨上路,发现隐患立即进行处理,力争把灾害损失降到最低。

(三)县各公路养护管理部门在日常工作中,要利用各种宣传形式提高和增强广大职工的公路安全意识,建立健全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完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根据公路现状、气侯特点,针对公路可能发生的险情要提前制定应急救援方案和措施。抢险救援人员要提前进行业务培训,在易发生灾害前储备一定数量的抢修应急物资和技术状况良好能随时投入使用的机械设备,并联系好供应渠道,以备急需。一但事故发生,救援人员、机械、物资能保证在最短时间投入使用。

加强凌、汛期值班制度,确保特殊指挥和信息系统畅通。采集、传送、处理信息要及时、准确、全面,发生重大和紧急情况要立即上报。

(四)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要提前做好望洪渡口渡船安全防凌工作,确保渡船安全度汛。

(五)搞好防凌防汛调查工作

各单位要指派专人积极与气象、防汛办等部门沟通,建立信息通畅、快捷的凌汛情互通制度,如有情况,要及时通报至交通系统防凌防汛指挥部。

(六)凌汛期行车安全

在防凌、防汛期间,要做好司乘人员防凌防汛安全教育工作,提醒他们在通过沟谷、险桥和水毁路段一定要密切注意观察,严防冒险行车。

六、防凌防汛工作处理程序

(一)抢险救援工作

凌、汛情发生后,县公路养护部门要迅速做出反应,及时组织人员、机械赶赴事发地进行抢险救援。发生灾害阻断公路交通,公路部门应在2小时内到达现场,对险桥、险涵及阻断交通路段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全力抢通。险情严重、工程量较大、一时难以抢通和修复的路段要设置明显的限速、限载、慢行、禁行或绕行警示、警告、指示标志。绕行便道必须要保证车辆能正常通行,对桥涵构造物损毁无便道可绕行的路段,要尽快组织力量修筑临时便道或架设便桥以保证车辆通行,严禁发生车毁人亡的恶性事故。

交通运输防凌防汛指挥成员单位要组织交通防凌防汛所需的应急救援物资、装备、抢险队伍、消防工具、医疗设备、后勤保障物资和紧急物资的及时运输。

(二)原因调查

交通系统防凌成员单位应当积极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凌、汛情调查工作。

(三)工作报告

各成员单位在凌汛情发生后要及时报告,做到一事一报,并将事发现场公路抢通救援进展情况跟踪上报,必须2小时内将有关情况报指挥部。管辖公路阻断交通,必须在3小时内将有关情况报告指挥部。

防凌防汛处理过程中和结束后,各成员单位要逐级书面报告防凌防汛处理工作情况。防凌防汛救灾信息要及时准确,不得瞒报、漏报,防止防凌防汛信息误传、谣传。

七、工作要求

(一)各成员单位要进一步提高对防凌工作的认识,落实责任,加强领导。

(二)各成员单位要加紧制定相应的具体实施急救预案,成立相应的机构,统一领导,突出重点,要把各项措施真正落到实处。

(三)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在接到县政府或上级交通主管部门的突发事件紧急物资运输任务时,应对应急运输保障车辆和设备提前进行认真检查,严禁车辆和设备带病作业,同时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应做好应急运输保障人员的运输动员工作。

(四)应急运输保障人员应由驾驶员、押运员、装卸人员及带队人员组成,应急保障交通工具和设备应包括运输车辆、装卸车辆、装卸工具、通讯工具等。

(五)系统各单位要参照此预案制定各部门应急预案,报局办公室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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