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已启用无障碍浏览系统,欢迎点击访问!
文  号 永交发〔2019〕120号 生成日期 2019-07-16 索引号 640121-111/2019-00076
发布机构 永宁县交通运输局 责任部门 永宁县交通局 效力状态 有效

永宁县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保护视力色:              字体颜色: 【       绿 】        恢复默认     

有关单位、机关各股室:

《永宁县交通运输局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局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永宁县交通运输局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

实施方案

为认真落实《永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宁县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永政办发〔201954)精神,大力推进交通部门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结合交通运输实际,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扎实推进“五公开”

()推进决策公开。  

1.实行重大决策预公开制度。对提交局党组会议审议的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交通运输领域重要方案、政策措施和重点工程项目,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决策方案在决策前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栏等向社会公布决策依据,采取调查研究、座谈了解、媒体沟通等方式广泛听取道路建设相关单位及群众的意见。决策作出后,及时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微博微信、新闻媒体公开相关文件和议定事项。(局办公室、建管中心、公路段负责落实)

2.实行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认真执行交通运输领域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作为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的必要条件。决策草案报经政府法制部门审查合格后,方可进入集体讨论决定环节。(局办公室、建管中心、公路段负责落实)

3.完善会议开放常态化机制。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交通运输领域会议议题,邀请利益相关方、公众代表、专家、媒体等列席会议。加强决策公开的监督管理,将本部门制定的政策文件,除依法保密的外,及时通过政府网站、政务“两微一端”等渠道公开发布,推动政策落地落实。(局办公室、建管中心、公路段负责落实)

(二)推进管理公开。

1.加强权责清单公开。结合当前政府机构改革和职能优化,继续推行行政权力清单、责任清单主动公开和动态调整机制,主动公开机构改革后本机关的机构设置、职能、权责清单变化等信息,推动交通部门依法全面履职。(局办公室、建管中心、公路段负责落实)

2.加强行政执法信息公开。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重点监管等监管机制,将检查处置结果在县政府网站、政务“两微一端”等平台即时公布。按照“谁执法、谁公示”“谁监管、谁公示”“谁检查、谁公示”的原则,集中向社会依法公开行政执法职责、执法依据、执法标准、执法程序、监督途径等信息,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局办公室、海事办、路政执法大队负责落实)

(三)推进执行和结果公开。

1.加大督查工作公开力度,围绕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等系列政策,加大对年度重点任务、重要民生实事项目等重大决策部署执行落实情况的公开。(局办公室、建管中心、公路段负责落实)

2.加大审计工作公开力度,及时公开审计工作报告和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加大部门预算执行、政府投资项目竣工决算、专项审计等审计结果公开力度。跟踪掌握重大行政决策执行实施情况,了解社会公众和利益相关方的意见建议,开展决策执行效果评估,根据工作需要,及时调整完善相关政策并向社会公开。(局办公室、财务室负责落实)

3.加大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力度,公开年度建议提案总体办理情况,对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以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办理复文,要依法、及时、全面、准确、具体地向社会公开。(局办公室、建管中心、公路段负责落实)

(四)推进服务公开。

围绕“放管服”改革,做好减税降费、“证照分离”改革、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压缩企业开办时间、优化企业注销办理流程、压减行政许可、动态调整、清理规范基层各类涉企乱收费项目等方面的公开工作,助力打造公平透明的营商环境。(局办公室、建管中心、公路段负责落实)

二、深入推进重点领域公开

()加强“攻坚战”信息公开。

1.紧盯精准脱贫推进公开,公开扶贫政策、扶贫规划及扶贫项目等信息公开。(局办公室、公路段负责落实)

2.紧盯污染防治推进公开,围绕坚决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推进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落实等内容,做好大气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等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发布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置情况。(局办公室、公路段负责落实)

()细化财政信息公开。

加强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进一步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规范公开方式。集中展示部门预决算公开信息,方便公众查阅和监督。确保实现预决算信息“应公开、尽公开,应上网、尽上网”。(局办公室、财务室负责落实)

(三)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与实施领域信息公开。

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宁政办发〔2019〕25号)要求,在交通基础设施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过程中,重点公开以下内容:

1.批准服务信息:包括申报要求、申报材料清单、批准流程、办理时限、受理机构联系方式、监督举报方式等。

2.批准结果信息:包括项目建议书审批结果、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结果、初步设计文件审批结果、项目核准结果、节能审查意见、建设项目选址意见审批结果、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结果、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文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审批结果、建设工程规划类许可审批结果、施工许可开工报告审批结果、招标事项审批核准结果,水土保持方案等涉水事项审批结果等。

3.招标投标信息:包括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结果公示、招标投标违法处罚信息等。

4.重大设计变更信息:包括项目设计变更原因、主要变更内容、变更依据、批准单位、变更结果等。

5.施工有关信息:包括项目法人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信息,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信息、资质情况,施工单位项目管理机构设置、工作职责、主要管理制度,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等。

6.质量安全监督信息:包括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及其联系方式、质量安全行政处罚情况等。

7.竣工有关信息:包括竣工验收时间、工程质量验收结果,竣工验收备案时间、备案编号、备案部门、交付使用时间,竣工决算审计单位、审计结论、财务决算金额等。其中,批准服务信息、批准结果信息由批准重大建设项目和有关要件的部门分别负责公开,招标投标信息由招标人或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公开,重大设计变更信息由批准单位负责公开,施工有关信息、质量安全监督信息、竣工有关信息由制作或保存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分别负责公开。

(四)加大交通运输公共资源配置领域信息公开。

交通运输领域公共资源配置过程中,重点公开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主要公开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审批核准备案信息、市场主体信用等信息。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外,招标公告包括招标条件、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投标人资格要求、招标文件获取、投标文件递交等、中标候选人包括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工期、评标情况、项目负责人、个人业绩、有关证书及编号、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资格能力条件、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等、中标结果、合同订立及履行等信息都应向社会公布。(局办公室、建管中心负责落实)

(五)深化社会公益事业和重点民生领域信息公开。

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意见><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宁政办规发〔2019〕3号)文件要求,突出做好交通运输灾害事故救援领域的政务公开工作。准确及时发布公路桥梁自然灾害、交通运输重大事故灾难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与救援、次生灾害预警防范等工作情况及动态信息。及时发布灾害救助需求信息,灾后恢复重建工作进展等信息的公开工作。局办公室、建管中心、公路段负责落实

三、增强解读回应实效

()增强政策解读释疑引导效果。

围绕2019年全县重点工作任务,全面公开、精准解读政策措施,确保政策内涵透明信号清晰。按照《永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政策解读有关事项的通知》(永政办综字〔2019〕27号)要求,做到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解读材料于文件印发3个工作日挂网发布。丰富政策解读形式,运用政策简明问答、网络问政、政策进社区等方式,采用图表图解、音频视频、卡通动漫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展现形式,对于专业性较强的政策,要注重发挥专家学者作用,提升解读的准确性、权威性、贴近性。探索新闻发布会等制度,在重要政策出台、重点工作推进、重大事件发生时,部门主要负责要出席相关活动,履行好信息发布、权威定调等职责。局办公室、公路段负责落实

(二)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交通运输领域社会重大关切为着眼点,密切监测收集苗头性舆情,特别是涉及经济社会重大政策措施、影响县委、县政府公信力、冲击社会道德底线、突发事件处置等方面的政务舆情,做到早发现、早研判、早处置。建立全覆盖、全方位、全天候的政务舆情监测机制,落实重大突发事件舆情主体责任,突出做好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公交客运超限治理等涉及民生领域的热点舆情回应,增强回应的针对性,保证正确的舆论导向。主动与宣传、网信等部门联系沟通,健全完善重大政务舆情信息共享、协同联动、快速反应机制。(局办公室、公路段负责落实)  

四、完善优化平台功能

()规范建设政府网站。

加强政府网站内容建设和发布审核,把好政治关、政策关、保密关、格式关和文字关。强化常态化监测,加大“问题网站”曝光和问责力度。抓好机构改革后政府网站新建、整合、改版、迁移等工作和政府网站域名集中清理。推进政府网站部署互联网协议第六版(IPv6),组织办公室所有人员安装下载网联网协议第六版,全面支持政府网站建设加强政府网站政民互动版块建设,畅通优化网民留言咨询渠道,切实提升在线互动平台的开放性、实用性和留言办理工作。(局办公室、公路段负责落实)

)鼓励拓展公开渠道

不断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渠道,提升信息公开效果。加强和规范政府信息查阅点建设,配备必要的设施设备,按照《永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政务公开阵地建设的通知》(永政办通字〔2019〕10号)要求,设置“政府信息查阅栏”、设置政务公开工作宣传牌并配置一台电脑供群众查阅政府信息,打造“政务公开体验区”。鼓励深度开发各类公开便民服务载体,最大限度方便公众获取政府信息。(局办公室、公路段负责落实)

五、着力提升公开质量

(一)强化组织保障和工作监督。

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理顺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主要负责要定期听取汇报,研究解决重大问题。进一步配齐配强专职工作人员,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经费保障,分级分类做好政务公开业务培训。加强政务公开工作考核,注重公开质量和效果评估,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对各股室、局属各单位综合考核和工作绩效考核(局办公室、公路段负责落实)

(二)实行政务公开全清单管理。

认真做好政务公开基本目录的维护清理和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的修订更新。在“三定方案”确定后,对已制定的政务公开基本目录做出相应调整,确保公开事项完整无遗漏,并于8月15日前调整完毕公开发布。(局办公室、公路段负责落实)

(三)推动“政府开放日”常态化。

全面推广“政府开放日”,每年至少举办1次“政府开放日”活动。推动“政府开放日”向基层延伸,围绕交通运输等重点工作及重要民生事项有序开展。(局办公室、公路段负责落实)

(四)深入学习试点成果。

深入学习全国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经验,深入分析基层群众个性化、多样化公开需求,定制精准化、差别化的公开服务,结合国家部委、自治区厅局、银川市局及县政府制定的相关领域政务公开标准指引,制定交通运输领域政务公开落实措施和主动公开清单目录,多出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全面提升政务公开水平。(局办公室、建管中心、公路段负责落实)

(五)夯实政务公开基础。

强化信息化手段运用,做好政府信息管理等基础性工作。依法公开本机关“三定”方案等信息。抓好新修订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贯彻落实,组织形式多样的宣传解读,引导公众有序参与,营造良好氛围。加强政务公开制度建设,鼓励创新公开方式方法,典型案例及时报县政府办公室。(局办公室、建管中心、公路段负责落实)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