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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号 生成日期 2021-06-04 索引号 640121-111/2021-00015
发布机构 永宁县交通运输局 责任部门 永宁县交通局 效力状态 有效

永宁县交通运输局“安全百日会战 喜迎百年华诞”安全生产和灾害防御 百日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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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是建党100周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全力保障安全形势稳定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是压倒一切的重大政治任务。为进一步加强我县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和灾害防御工作,强化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有效防范化解各类事故灾害风险,消除重大事故隐患,为建党百年华诞营造良好稳定的社会环境,按照自治区、市、县党委政府工作部署,根据《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开展“安全百日会战喜迎百年华诞”安全生产和灾害防御百日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宁函〔2021〕78)文件永宁县交通运输局决定自4月下旬开始,在全县交通运输行业开展为期100天的“安全百日会战喜迎百年华诞”安全生产和灾害防御百日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自治区党委十二届十次、十一次、十二次全会精神,坚持“两个至上”,把握“两个大局”,统筹“两件大事”,紧紧围绕确保建党100周年安全稳定这个大局,深入组织开展“安全百日会战,喜迎百年华诞”安全生产和灾害防御百日专项整治行动,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和自然灾害防治八项重点工程建设为抓手,以交通运输行业公路建设、公路管养、道路旅客运输、道路危货运输、水路运输、消防等领域安全整治和地震、地质、气象、水毁等灾害风险防御为重点,以活动为载体,持续推进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风险防控、隐患治理和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严密防范和有效应对生产安全事故和自然灾害,确保全县交通运输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二、组织领导

为扎实开展“安全百日会战 喜迎百年华诞”安全生产和灾害防御百日专项整治行动,成立永宁县交通运输局安全生产和灾害防御百日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长:王文勇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  唐学平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员:蒋红梅  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

杨玉荣  县公路管理段段长

李宗伟  银川公交永宁有限公司经理

马志国  局安全生产专干

领导小组下设永宁县交通运输局安全生产和灾害防御百日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唐学平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马志国兼任办公室工作人员负责局系统百日专项整治行动工作的组织实施,督促各单位、部门和企业百日专项整治行动工作的落实情况,做好安全生产的情况汇总上报等工作。

三、整治重点

专项整治工作按照属地和行业主管原则,对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对各类自然灾害开展风险普查和防御。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突出交通运输、交通在建工程项目、人员密集场所。自然灾害风险普查和防御重在抓好林带火灾监测、评估和督查检查。

四、主要任务及责任分工

(一)各单位按照自治区安委会办公室和应急管理指挥部办公室总体安排部署,积极参与应急准备誓师大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推进会、综合性应急演练、集中安全宣传服务等各项工作。

1.组织参加以“枕戈待旦,誓保平安”为主题的全区应急救援队伍喜迎建党100周年应急救援准备誓师大会,全面做好应急处置、抢险救援准备。牵头单位():局安委会

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县公路管理段、银川公交公司永宁分公司

2.开展综合性应急演练,紧紧围绕“防范化解灾害风险,筑牢安全发展基础”主题,组织各行业部门、企业开展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综合应急救援演练,筑牢“最后一道防线”。牵头单位():局安委会

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县公路管理段、银川公交公司永宁分公司

3.开展安全宣传服务,以“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重要论述”专题为引领,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推进安全生产和防灾救灾知识“五进”。 组织开展“5. 12”防灾减灾主题宣传活动、“6.16”安全生产月咨询日活动,组织参加安全生产网络知识竞赛活动。对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和生产安全事故企业进行曝光,正面宣传树标杆、反面警示促整改,大力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浓厚氛围。牵头单位():局安委会

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县公路管理段、银川公交公司永宁分公司

(二)健全和完善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规章制度,及时修订完善应急预案,强化落实安全生产考核、检查、约谈和督办工作制度,压实各方责任。 4.修订完善制度规章。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两个清单”落实和应急管理体系能力建设,进一步健全完善安全生产和灾害防御制度规章,健全工作机制,形成制度成果。

牵头单位():局安委会

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县公路管理段、银川公交公司永宁分公司

5.督查通报和约谈一批部门和企业负责人。 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对局属单位、部门不定期督查检查,对工作推进不力、责任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和部门予以通报,约谈主要负责人;对发现的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挂牌督办;从严惩处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等违法行为。责任单位():局安委会、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

(三)集中开展行业领域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和突出问题攻坚行动。 6.强化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生产风险防控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坚持全领域全过程管控、常态化督查检查,加强危险化学品运输全过程、全链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按照“立查立改、即查即改”的原则,对排查出的问题形成“一企一报告”,同步督促企业整改规范提升。

牵头单位():局安委会

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

7.严厉打击道路运输非法营运行为,严格落实重点车辆动态监管责任,严查两客一危一货“三超一疲劳”、无证、超速超载、违法载客、货车超限等行为。全面清理整顿“马路市场”“占道摆摊”。强化各类船舶监管力度,严查船舶配员不足、非法运营等行为。

牵头单位():局安委会

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

8.加强车站、枢纽站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落实消防安全责任。督促定期开展火灾隐患专项项大排查、大整治,加强消防设施设备的管理,做好防火设施设备的检查,定期进行更换和补充,确保应急通道的畅通。牵头单位():局安委会

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银川公交公司永宁分公司

9.紧盯交通在建项目工程,强化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严厉打击各类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的行为。依法查处违法建设以及违规改变建筑主体结构或使用功能等造成安全隐患的行为。牵头单位():局安委会

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

10.整治校园周边环境,全面排查学校门口等养路段交通防护设施缺失、车辆非法营运等突出问题。牵头单位():局安委会

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县公路管理段

11.加强瓶装液化石油气运输安全监管,加大排查力度,严查违法违规运输行为,确保运输安全。牵头单位():局安委会

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

12.开展道路两侧林带火灾风险隐患排查治理,野外火源治理专项行动,建立台帐,制定治理措施,并按期反馈排治结果。针对发现的风险隐患,立即采取防范治理措施,及时消除隐患。牵头单位():局安委会

责任单位():县公路管理段

13.加强交通领域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严格落实车站、枢纽站、场站、维修车间、办公区域、施工场地的电梯、压力容器、气瓶、锅炉、叉车、起重设备安全管理职责,开展定期保养、检测、维护,完善特种设备的档案管理,针对薄弱环节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严禁带病运行,确保安全使用。牵头单位():局安委会

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县公路管理段、银川公交公司永宁分公司、时间安排

20214月下旬至7月底为期100天,按照企业自查自改、监管执法、健全长效机制等重点环节分阶段进行。

(一)全面动员部署自查阶段(4月下旬510日)

1.局属各单位要统筹兼顾,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专项行动的主要任务、重点内容和工作要求,落实责任、细化措施,层层动员部署,广泛宣传发动。

2.交通运输行业企业要组织对生产经营建设全过程及每个部位、每个环节、每个岗位全面排查安全风险点和隐患,制定风险防控措施,建立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整改清单,落实安全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资金和时限。隐患清单和整改落实情况在企业内部公布,并报送当地行业管理部门备案。

(二)集中排查整治阶段(511日至710日)。

1.全面开展检查。局属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检查表,详细列明检查事项、具体内容和检查标准,在企业自查自改的基础上,深入企业开展对标对表明查暗访。

2.强化问题隐患集中治理。局属各单位对检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依规从严查处,要按照“四个一律”的要求,该曝光的要曝光,该挂牌督办的要挂牌督办。对涉及多部门的重大问题,要加强联合执法。对检查发现的每项问题隐患,都要严格落实整改责任,制定整改措施,能立即整改的要立行立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落实防范措施。

3.从严从实从细抓好问题隐患“清零”工作。局属各单位要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全面梳理、认真汇总今年以来排查出的问题隐患台账逐项分级分类列出清单,实行对账销号,闭环管理。对已整改的问题隐患,要建立复查验收清单,做到“谁牵头、谁验收、谁负责”,确保整改到位、不反复、不反弹。

4.加大警示和曝光力度。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要加强警示教育和联合惩戒,集中曝光一批重大事故隐患和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公布一批实施联合惩戒和“黑名单”管理企业,公告一批依法关闭取缔的违法违规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

(三)督导整改和总结提高阶段(711日至731日)。

1.局属各单位认真落实属地监管和行业监管责任,落实领导干部“一岗双责”,深入开展集中整治,强化督查检查,敢于动真碰硬,对发现的隐患整改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对完成整改的及时销号;对检查验收情况形成台账备查,谁验收、谁签字、谁负责;对集中整治工作开展“回头看”,对整治效果进行跟踪核查。

2.局安委会将开展专项行动整治情况进行督查检查,并对各单位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落实是否存在监管责任缺位,管业务与管安全脱节,推责任不履责的问题进行督查。

3.各局属各单位要及时分析专项行动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持续改进措施,建立健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

、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开展“安全百日会战喜迎百年华诞”安全生产和灾害防御百日专项整治行动是深入贯彻落实永宁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稳定安全生产形势、保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各单位要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取事故教训,结合党史学习教育,进一步强化政治担当、强化责任意识、强化系统思维、强化落实能力,扎实做好百日专项整治行动各项工作。

(二)精心组织部署,认真组织开展。各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突出重点领域和关键节点,认真研究制定过硬措施,集中力量开展大排查、大整改、大落实,切实抓出实效。要突出高危行业领域,紧盯风险隐患突出的重点企业,扭住完善和落实责任制这一关键环节,在抓落实上狠下功夫,着力解决突出问题。要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发动群众特别是企业内部职工和家属举报安全风险隐患和违法行为。(三)突出重点领域。各单位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针对本行业领域特点和实际,细化实化检查整治重点内容,组织本行业领域的专项整治。(四)加大督导力度,强化整改落实。各单位要坚持立查立改、边查边改,做到排查整改、执法查处、督查督办贯穿百日专项整治行动全过程。对企业严重非法违法行为,要严格落实“四个一律”等执法措施,并按程序纳入安全生产联合惩戒“黑名单”,督促企业整改到位。要把百日整治活动与正在开展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有机结合,创新检查方式,在全面排查形成的两个清单基础上,采取明查暗访、回头检查等多种方式强化整治效果,对重大隐患,要挂牌督办、一盯到底。

(五)加强信息报送。请各单位于5月20日前报送本单位百日专项整治行动工作计划;7月底报送工作总结及汇总统计表;从5月份开始,每月各单位要及时向局安委办报送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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