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暑期、汛期的到来,学生溺水事故呈现高发态势,预防溺水事故面临严峻形势。为了贯彻落实全区学校安全工作会议精神,加强学生安全管理,防范学生溺水事故的发生,我局决定从2017年4月至10月,联合县海事局、县公安局在全县开展中小学幼儿园防范溺水事故专项整治行动,现结合全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贯彻落实区、市关于做好预防中小学生溺水工作的要求,坚持政府主导、部门联合、齐抓共管、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进一步完善预防中小学生溺水工作各项制度,加强部门联合,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建立全县预防中小学生溺水教育和管理的长效机制。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专项行动,使预防中小学生溺水工作深入人心,切实增强中小学生预防溺水的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护、自救能力,做到防溺水教育全覆盖、安全标识全覆盖、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全覆盖,有效遏制和减少中小学生溺水责任事故的发生,维护校园和社会稳定。
三、组织机构
为加强领导,切实抓好中小学幼儿园防溺水专项整治工作,永宁县教育局成立“永宁县中小学幼儿园防溺水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统筹领导和协调全县中小学幼儿园防溺水专项整治工作。各学校校长、幼儿园园长为本单位防溺水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具体抓好学校防溺水的各项工作。
四、工作步骤
防溺水工作从2017年4月至10月底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4月至4月中旬,宣传发动,营造气氛;
第二阶段:4月中旬至6月中旬,安全教育、全面排查整治;
第三阶段:6月中旬至9月中旬,督导检查;
第四阶段:10月,活动总结及通报。
五、整治内容
1、开展学生防溺水主题教育。各学校要深入开展防溺水“六个一”活动(即召开一次全校师生防溺水安全教育大会、各班出一期以防溺水安全教育为主题的黑板报、进行一次以“关爱生命,远离溺水伤害”主题班会活动、进行一次以“关爱生命,远离溺水伤害”为主题征文比赛、开好一次围绕“防溺水安全教育活动”的家长会、印发《致学生家长一封信》,强化家长的监护责任),贯彻“四不一会”教育,即不在无成年人带领下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结伴游泳、不到无安全保障水域游泳、不在上下学途中戏水玩耍、学会科学有效的自护自救方法,同时教育学生在遇落水者的紧急情况下不要贸然施救,而是就近向成年人求助。
2、加强与学生家长的沟通交流。严格落实预防溺水提醒责任,通过致家长一封信、开家长会、家访、电话、短信、QQ群、微信群等多种渠道,提醒学生家长认真履行监护人职责,加强周末、节假日期间学生监护,严防溺水事故发生。
3、加强危险水域的巡查防范。各学校要积极联合当地镇、村部门对附近危险水域进行排查,特别是要对学生上下学路途和所辖区可能发生溺水事故的地点进行安全隐患排查,重点排查池塘、水库、湖泊等容易成为学生游泳玩水的场所,做到排查一处整治一处,并在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志,或设立安全隔离带、围栏护栏等防护设施。密切联络附近群众,争取群众的支持和配合,参与管制水患区域。节假日期间,组织人员对一些事故易发地点加强日常巡查,做到及时发现险情,及时消除隐患。
六、工作要求
1、强化认识。各学校要高度重视预防学生溺水事故工作,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和迫切性,切实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2、主动作为。各学区、学校、幼儿园要定期分析研判校园及周边安全形势,定期检查评估安全防范效果。同时,加强与新闻媒体、有关部门和协调沟通,形成政府领导、部门联动、依法监管、社会关爱的联动机制。
3、落实责任。各学校要认真按照预防学生溺水事故工作有关部署和要求,落实工作责任,主要领导和主管领导要亲自部署、亲自督导检查、亲自抓紧抓好;通过常态性的排查整治和教育防范工作,将每项工作落到实处,建立长效工作机制。我局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将对防溺水工进行督促检查,及时了解工作进展情况,对防溺水工作成绩突出的学校给予通报表扬;对思想不重视、工作不负责、治理不到位,导致学生溺水事故发生的学校,将对其进行责任倒查,严格追究相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4、加强宣传报道,及时报送信息。各校(园)要及时报送中小学生溺水事故统计数据,杜绝信息瞒报、漏报、迟报。各学校要加大宣传力度,及时总结本校整治工作情况,切实做好整治工作的宣传报道。各学校要确定一名联络员,专门负责专项整治情况信息采集、整理和上报,同时做好有关资料(包括文字、图片、音像资料等)整理归档等工作。此次专项整治活动情况于9月20日前上报永宁县教育局综治办。
永宁县教育局
2017年4月26日
(此文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