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团结西路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直属事业单位,宁夏永宁工业园区管委会,区市属驻永各单位:
《永宁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学校工作组工作方案》已经永宁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学校工作组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永宁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工作领导小组学校工作组(代章)
2020年2月 20 日
(此件公开发布)
永宁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工作领导小组学校工作组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全县教体系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保障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中共银川市委办公室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银川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银党办〔2020〕4号)和《中共银川市委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银川市教育系统疫情防控工作组工作方案>的通知》(〔2020〕77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任务
统筹协调全县教体系统疫情防控工作,以“严防扩散、严防暴发,守住校园净土,确保师生生命安全”为目标,严格落实“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的防控措施,内防扩散、外防输入,紧盯“防、控、治、保”四个环节,建立完善教体系统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监督指导全县学校落实疫情防控职责。
做好师生防疫知识宣传和自我防护工作,提高师生自我保护意识和防疫能力。指导学校科学做好疫情防控及延迟开学期间教育教学工作,利用电视、网络、移动终端等现代技术开展线上教育教学工作,严令禁止学校在正式开学前集中组织线下教学活动或集体活动。加大校园环境卫生整治力度,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创造健康卫生环境。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分工
在永宁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成立学校工作组。
组长:杨宝文 县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
副组长:马 燕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成员:鲁孝 县公安局副政委
赵文生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政务公开办主任
武进明 县纪委监委派驻第三纪检监察组组长
刘智文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新闻出版局局长
唐英荣 县委网信办副主任
马立云 县教育体育局局长
王 凯 望洪镇党委书记
许 波 杨和镇党委书记
赵赋力 李俊镇镇长
柳 有 胜利乡乡长
眭光武 望远镇镇长
王勇强 闽宁镇镇长
李岳峰 团结西路街道办事处主任
哈东军 县民政局副局长
马小英 县司法局副局长
马 越 县财政局副局长
张 荣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单桂香 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孙兴平 县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耿 迁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徐 光 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武光宁 县教育体育局副局长
吕乐春 县教育体育局副局长
刘春芳 县教育体育党工委副书记
何 乐 县教育体育局副局长
学校工作组下设综合协调、信息统计、隔离协调、后勤保障、宣传舆情、高校中职、教育教学与心理辅导、督导检查8个小组。
(一)综合协调组。
组长:马立云 县教育体育局局长
副组长:何 乐 县教育体育局副局长
孙兴平 县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成员:杨阳 李俊镇副镇长
王 静 望洪镇副镇长
吴 统 杨和镇纪委书记
杜元立 胜利乡副乡长
郭贵龙 望远镇副镇长
杨平德 闽宁镇副镇长
王 伟 团结西路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马飞志 县教体局综治办主任
咸晓东 县委办公室工作人员
王倩莹 县政府办公室工作人员
县教体局相关人员,各大中专院校、中小学、公民办幼儿园、教育培训机构主要负责人。
职责:负责对接自治区学校工作组、银川市教育工作组及永宁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各工作组,统筹协调督促学校工作组各小组、县各有关部门(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开展工作,建立各项保障制度,负责会议、调研安排,及时总结汇总各组工作开展情况;统筹协调教体系统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动态收集分析研究,提出应对措施;制定相关工作方案和预案,制定区外师生错程返永、永宁县错峰开学方案和预案等;健全完善工作制度,起草文件、会议纪要等材料;监督指导各大中专院校、中小学、公民办幼儿园、教育培训机构落实防控工作措施,审定各学校防控方案,协调处置各类应急突发情况;完成工作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联系人:邓文博 18095479293
(二)信息统计组。
组长:何 乐 县教育体育局副局长
成员:杨阳 李俊镇副镇长
王 静 望洪镇副镇长
吴 统 杨和镇纪委书记
杜元立 胜利乡副乡长
郭贵龙 望远镇副镇长
杨平德 闽宁镇副镇长
王 伟 团结西路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县教体局相关人员,各大中专院校、中小学、公民办幼儿园主要负责人。
职责:负责对接银川市教育工作组及永宁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各工作组,组织对各大中专院校、中小学、公民办幼儿园师生各类情况进行摸排统计、各类数据汇总研判,及时将统计信息向银川市教育工作组及永宁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各工作组、各乡镇(街道)推送;完成工作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联系人:邓文博 18095479293
(三)隔离协调组。
组长:武光宁 县教育体育局副局长
副组长:单桂香 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孙兴平 县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成员:杨阳 李俊镇副镇长
王 静 望洪镇副镇长
吴 统 杨和镇纪委书记
杜元立 胜利乡副乡长
郭贵龙 望远镇副镇长
杨平德 闽宁镇副镇长
王 伟 团结西路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县教体局相关人员,各大中专院校、中小学、公民办幼儿园主要负责人。
职责:负责对接银川市教育工作组及永宁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设卡防控组、疫情处置组和居家隔离组,制定永宁县返永师生疫情隔离防控工作方案,及时将教体系统返永师生人员信息(返永时间、乘坐交通工具和人员身体状况等)及时报告疫情隔离组和设卡防控组,协助机场、火车站和各卡口识别返永师生,配合疫情隔离组、设卡防控组、乡镇(街道)和各学校做好疫情防控疫情较重地区返永师生集中(居家)隔离和其他省(区)市返永师生居家健康观察相关工作,组织人员对集中隔离师生开展心理健康指导和学业辅导;完成工作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联系人:马飞志 15109617443
(四)后勤保障组。
组长:武光宁 县教育体育局副局长
成员:杨阳 李俊镇副镇长
王 静 望洪镇副镇长
吴 统 杨和镇纪委书记
杜元立 胜利乡副乡长
郭贵龙 望远镇副镇长
杨平德 闽宁镇副镇长
王 伟 团结西路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朱永利 县教体局财务室主任
县教体局相关人员,各大中专院校、中小学、公民办幼儿园主要负责人。
职责:负责对接永宁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后勤保障组、居家隔离组,做好各类物资保障工作;完成工作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联系人:朱永利 13895089370
(五)宣传舆情组。
组长:武进明 县纪委监委派驻第三纪检监察组组长
副组长:鲁孝 县公安局副政委
唐英荣 县委网信办副主任
刘春芳 县教育体育党工委副书记
成员:县教体局相关人员,各大中专院校、中小学、公民办幼儿园主要负责人。
职责:负责对接永宁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宣传舆情组,做好全县教体系统疫情防控知识宣传;加强与网信、公安等部门配合,严密关注微信、微博、各部门(单位)门户网站等媒体平台网络舆情动态,及时回应各类社会关切;及时编发工作组各类信息等;完成工作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联系人:纳瑶 18295690950
(六)高校中职组。
组长:马立云 县教体局局长
成员:银川能源学院、宁夏国际语言学校、宁夏防沙治沙学院主要负责人。
职责:负责做好三所高、职院校返永师生信息摸排,协助做好返永师生隔离等疫情防控工作;完成工作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联系人:马飞志 15109617443
(七)教育教学与心理辅导组。
组长:吕乐春 县教育体育局副局长
副组长:黄丽娟 县教研室主任
成员:县教体局相关人员,各大中专院校、中小学、公民办幼儿园主要负责人。
职责:组织指导全县中小学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教育教学和心理辅导工作,开通永宁县教体系统抗击疫情心理援助热线,进行心理辅导;完成工作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联系人:黄丽娟 18095183690
(八)督导检查组。
组 长:武进明 县纪委监委派驻第三纪检监察组组长
副组长:刘春芳 县教育体育党工委副书记
职 责:负责对接永宁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监督检查组,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开展情况,及时对各级各类学校开展疫情防控工作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及时发现汇总各部门(单位)在学校防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合理化建议;对推进工作不力、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不履职、隐瞒疫情造成严重后果的,及时进行通报,确保疫情防治工作取得实效。
联系人:武进明 13709579238
三、成员单位主要职责
县教体局:按照“全县一盘棋”的要求,负责组织精准摸排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外出师生(含家庭同行人员)的返银时间、方式(飞机、火车、自驾)、健康状况等详细信息,区分人员类别并登记造册;负责监督校外培训机构疫情防控措施落实。(联络员:马飞志 15109617443)
县委宣传部:县教体局负责提供学校工作组新闻线索,县委宣传部负责组织各级媒体做好学校工作组疫情防控宣传报道工作,指导新闻单位依法依规发布涉及教体系统疫情防控信息,对疫情防控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事迹和典型进行宣传报道。(联络员:王岳霖 18109576339 )
县委网信办:加强网上涉及学校师生疫情信息舆情管控,协调相关部门做好核查处置,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联络员:段洁 15202682956)
县公安局:加强与教育、卫健等部门工作配合,做好学校及学校周边发生疫情区域的封控、排查、监测工作,确保学校周边治安、交通秩序平稳有序。(联络员:李宏虎 15809669508)
县财政局:负责做好教体系统疫情防控经费保障工作和资金监督检查。(联络员: 翁巧玲 13909577682 )
县民政局:负责指导民办学校、校外培训机构落实疫情防控措施。(联络员:沈吉红 17395197448)
县司法局:指导学校做好法治宣传教育,为协调处置与疫情防控有关的涉校涉师生矛盾纠纷提供法律咨询和帮助。(联络员:李振坤13895399866)
县交通运输局:协调做好疫情防控疫情较重地区师生返银时的交通运输保障及疫情防控工作。(联络员:季旭华 15595266008)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工伤保险政策有关规定,落实学校参与应急处置工作人员的工伤保险待遇;指导落实参与学校疫情处置人员临时性工作补助政策;指导技工学校、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联络员:袁富贵13649500435;海贤哲13299506700)
县卫生健康局:负责对学校开展疫情调查、处置和救治等工作,指导学校开展卫生知识宣传、心理保障干预和疫情防控等工作;卫生监督机构积极开展学校卫生监督检查工作。(联络员:姜艳峰 13519581678)
县应急管理局:根据需要向教育部门提供帐篷等各类应急物资,加强对集中隔离场所的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确保安全稳定。(联络员:丁心 13134830422)
县市场监管局:加强疫情防控期间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监管,同时协助教育主管部门做好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工作。(联络员:马福寿 13895312019)
各乡镇(街道):履行属地管理责任,全面落实学校(幼儿园)领域综合防控措施,及时上报本地区各学校疫情防控动态,妥善处置各类突发事件,切实保障师生健康和学校稳定。
各大中专院校、中小学、公民办幼儿园:落实好返回师生管理工作,制定具体的“两案八制”,成立工作专班,及时准确向县教体局上报返永师生信息,严格落实返回人员监管、教育工作,积极协调、协助乡镇(街道)、村(社区)做好隔离人员的监测和管控。
四、具体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履职尽责。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单位)、各大中专院校、中小学、公民办幼儿园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五个凡是”“四个实行”“三防三控”要求和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具体部署,扎实做好全县教体系统疫情防控工作。全体党员干部要提高思想认识,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做到“五个带头”,即:带头坚守工作岗位、带头落实防控措施、带头遵守防控要求、带头落实疫情报告制度、带头做好舆论宣传,高质量、高标准地完成疫情防控各项工作任务。
(二)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各小组及各成员单位要积极加强沟通、密切配合、主动作为、形成合力,确保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机制有效运转。要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完善工作机制,切实抓好各项工作落实。各级党组织要组织多方力量协同作战,在疫情普查、检测、处置、宣传等工作中主动作为、奋勇争先,全力配合职能部门开展疫情防控工作。
(三)加强督导检查,强化执纪问责。要加大督导检查力度,确保疫情防控工作有效落实,对涉及缓报、瞒报、漏报疫情,落实防控措施不力,导致疫情扩散等严重后果的,如经查证属实,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并进行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