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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学生资助帮扶政策“明白卡”
时间:2025-08-01 来源:永宁县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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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是国家发展的基石,学生资助政策则是守护教育公平的重要屏障。永宁县积极落实各项学生资助政策,构建起覆盖全学段、多层次的资助体系,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扫清求学障碍、护航学业之路。下面将详细解读各学段学生资助政策,让每一位困难家庭的家长、学生都能清晰了解政策、获得帮扶,完成求学之路。

一、学前教育阶段——“一免一补”政策

1.资助范围:全县取得合法办学资质的幼儿园(民办幼儿园必须是普惠园)正式注册学籍的在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资助对象:脱贫家庭儿童(原建档立卡儿童)、脱贫不稳定家庭儿童(原建档立卡儿童)、残疾家庭子女及残疾儿童、城乡低保家庭儿童、城乡特困救助供养儿童、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烈士子女。2025年春季学期新增中央下发的边缘易致贫家庭儿童、突发严重困难家庭儿童、支出型困难家庭儿童和其他低收入家庭儿童。

3.资助标准:每生每学期免除保教费750元,补助伙食费450元,共计1200元,全年免除2400元。

4.申请方式:每学期开学初,家长(或监护人)向幼儿园提交申请,填写申请表并按照规定时限提交相关佐证材料,由幼儿园进行评定,并提交教育局审核,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最终资助名单,所需资金由教育局核拨各幼儿园。每学期在籍在园家庭经济困难儿童的保教费、伙食费,由幼儿园开学时直接减免,严禁先收后返。高于财政补助标准的,幼儿园可以向家长收取差额部分的保教费和伙食费。

二、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政策

1.资助范围:全县义务教育阶段正式注册学籍的家庭经济困难在校生。

2.资助对象:脱贫(原建档立卡)家庭学生、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城乡低保家庭学生、城乡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残疾学生。2025年春季学期新增中央下发的突发严重困难家庭学生、支出型困难家庭学生、其他低收入家庭学生、残疾人子女。

3.资助标准:

(1)小学:寄宿生每生每学期625元,非寄宿生每生每学期312.5元;

(2)初中:寄宿生每生每学期750元,非寄宿生每生每学期375元。

4.申请方式:每学期开学初,家长(或监护人)、学生向学校提交申请,填写申请表并按照规定时限提交相关佐证材料,由学校进行评定,并提交教育局审核,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最终资助名单。教育局将资金核拨到各学校,由学校通过全区财政一卡通平台统一直接发放至学生家长(或监护人)银行卡上。

三、高中教育阶段——国家免学费和国家助学金政策

(一)国家免学费

1.资助对象:全县普通高中阶段具有正式注册学籍的脱贫家庭学生(原建档立卡学生)、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原建档立卡学生)、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五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杂费。

2.资助标准:每生每学期400元,每年800元。

3.申请方式:每学年开学初,家长(或监护人)、学生向学校提交申请,填写申请表并按照规定时限提交相关佐证材料,由学校进行评定,并提交教育局审核,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最终资助名单,学校免除学杂费。

(二)国家助学金

1.资助范围:全县普通高中阶段具有正式注册学籍的家庭经济困难在校生。

2.资助对象:脱贫家庭学生(原建档立卡学生)、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原建档立卡学生)、残疾家庭及残疾学生、城乡低保家庭学生、城乡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烈士子女。2025年春季学期新增中央下发的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突发严重困难家庭学生、支出型困难家庭学生、其他低收入家庭学生。

3.资助标准:每生每学年平均2300元,各校在具体执行中根据学生家庭经济实际情况分三档评定,分别是1600元/年、2300/年、3000元/年。

4.申请方式:每学期开学初,家长(或监护人)、学生向学校提交申请,填写申请表并按照规定时限提交相关佐证材料,由学校进行评定,并提交教育局审核,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最终资助名单。教育局将资金指标核拨各学校,公办普通高中由学校通过一卡通平台统一直接发放到学生本人银行卡上,民办普通高中学校通过学校财务直接发到学生本人银行卡上。

四、中等职业教育阶段——国家免学费和国家助学金政策

(一)国家免学费

1.资助对象:全县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下同)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免除学费(不含住宿费)。

2.资助标准:戏曲表演专业(即戏曲表演、戏剧表演、曲艺表演、木偶与皮影表演及制作、戏曲音乐、民族音乐与舞蹈专业)(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学生每生每年6000元,其他专业学生每生每年2000元。学费标准高于财政补助的部分,学校按规定继续向学生收取。

3.申请方式:学生无需申请,学校直接减免。

(二)国家助学金

1.资助范围:全县中等职业学校具有正式注册学籍的家庭经济困难在校生。

2.资助对象:脱贫家庭学生(原建档立卡学生)、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原建档立卡学生)、残疾家庭及残疾学生、城乡低保家庭学生、城乡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烈士子女等。2025年春季学期新增中央下发的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突发严重困难家庭学生、支出型困难家庭学生、其他低收入家庭学生。就读我县中等职业学校,生源地属于六盘山区等11个原连片特困地区的农村学生(不含县城)全部纳入享受国家助学金范围。

3.资助标准:每生每学年平均2300元,各校在具体执行中根据学生家庭经济实际情况分三档评定,分别是1600元/年、2300/年、3000元/年。

4.申请方式:每学期开学初,家长(或监护人)、学生向学校提交申请,填写申请表并按照规定时限提交相关佐证材料,由学校进行评定。中等职业教育学生国家助学金由自治区财政厅、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根据学校实际资助人数,按标准核拨到学校,由学校通过财政一卡通平台直接发放到学生本人银行卡中。

五、重度残疾儿童送教服务工作

(一)送教服务对象

送教服务对象为不具备在普通学校和特殊教育学校接受教育的6-16周岁重度残疾儿童少年。

(二)送教服务流程

1.提出送教服务申请。适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的法定监护人向教育部门或其指定的学校提出送教服务申请。

2.开展送教对象评估。县教育部门委托特殊教育专家委员会,对申请送教服务的残疾儿童少年身体状况、接受教育和适应学校学习生活能力进行全面规范评估,并出具评估意见,提出教育康复建议。

3.确定送教服务单位。就近安排到普通中小学教师送

4.签订送教服务协议。送教单位要主动联系适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签订送教服务协议。

5.灵活选择送教方式。原则上,在送教点集中送教的,每周不少于2次,每次不少于3课时,每学年不少于192 课时。采取送教上门方式送教的,每月不少于3次,每次2-4课时,每学年不少于72课时;开展远程送教服务的,每周不少于9课时,每学年不少于288课时,鼓励有条件的学校开设同步课堂。还可以采取多种送教服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送教服务课时做好对应换算。

永宁县的学生资助政策覆盖了各个教育阶段,从经济上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保障了他们的受教育权利,让每个孩子都能在同一片蓝天下茁壮成长,为他们的未来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永宁县教育局

2025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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