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学:
根据《银川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9年初中毕业暨高中招生阶段考试“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的通知》(银教发〔2019〕67号)要求,现就做好永宁县2019年初中毕业暨高中阶段招生考试“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素质教育,体现义务教育课程改革的基本理念与要求;逐步完善学生考试评价的方式和体系,科学地检验我县实施素质教育、全面推进课程改革的教育质量;通过综合评价,积极引导和推动全县基础教育健康发展,提高我县中小学办学水平和效益。
二、基本原则
过程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的原则;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与关注学生个体差异和个性特长相结合的原则;评价的多元化原则;真实、诚信、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三、组织机构
永宁县2019年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领导小组
组 长:马立云
副组长:吕乐春 张福军 张学民
成 员:陈 勇 王 波 史 勇 杨晓东 王世德
阮正义 张占武 陈生贵 秦晓旭 何铁壁
哈晓飞 李彦明 高 泽 马飞志 李惠芝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张学民兼任
另设理化生实验、英语口语、运动与健康、信息技术测评组。
四、评定的内容与方法
(一)评定的内容及分值
2019年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包括四个方面,满分为110分,其中:道德品质与公民素养7分;廉洁与修身教育3分;学习能力(含信息技术15分)40分;运动与健康50分;表现与特长10分。各学校要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做好中考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对廉洁与修身教育、道德品质与公民素养等有关学校考核的内容要注重学生在学校教育的整个过程表现,做好考核工作。
(二)评定的办法及要求
1.道德品质与公民素养(7分)
(1)道德品质与公民素养评价由学校组织进行,主要依据每位初中毕业生遵守《中学生守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的表现进行考核。考核按7分和5分两个等次进行,不按比例划分。无严重违纪行为均给7分。
(2)对学生的评价,各校要成立评价领导小组,以班级为单位对学生进行评价。各班级成立由班主任、任课教师、学生代表组成的评定小组,对本班每个学生进行评价。评价采取自评与他评相结合的方式,其顺序为先自评后他评。评价的信息来源从学生对《守则》和《规范》的掌握,三年的日常表现和成长记录三方面入手,既重视实证性材料和数据,也要综合考查学生的平时表现。评定结果学校评价小组要进行审定,结果要向学生通报。
2.廉洁与修身教育(3分)
廉洁与修身教育的评价由学校组织进行,主要依据学校是否组织廉洁与修身教育活动以及学生参加学校组织的廉洁与修身教育活动的情况来确定。学生应具备正确的廉洁与修身教育概念和意识,一般都得3分。但学校未按规定将“廉洁教育”纳入该年级学生的教育内容,或从未对该年级学生进行“廉洁教育”专题活动的、或学生本人从未参加“廉洁教育”专题活动的一律不得赋分。
3.学习能力(40分)
考查分为四项。一是理、化、生实验操作能力10分;二是英语口语人机对话10分;三是信息技术教育15分;四是学生平时学习成绩考查5分。平时学习成绩由学校组织考查,其它考查由永宁县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组统一组织进行测试。
(1)实验操作能力考查(10分)。内容为物理、化学、生物《课程标准》中要求学生学习掌握的基本实验技能。考查采取抽签的办法进行测试。考查前根据银川市有关文件要求,将发放6个实验操作题(物理、化学、生物各两个,具体内容由相关学科教研员根据上级要求确定,各校以相关学科教研员通知的内容为准),各校可组织学生进行练习。学生在测试的当天现场从6个实验题中抽取一个参加考查,在规定的10分钟时间内完成实验,测评人员根据统一的评分标准当场独立打分。
(2)英语口语水平考查(10分)。内容为课文朗读(3分)、根据情境或话题回答问题(3分)、话题简述(4分)。英语口语水平考查采取现场人机对话方式进行。在本校语音室,考生按照准考证号依次进入考场和对应机位,输入准考证号并核对姓名后开始考试,按照题目内容和作答要求进行作答。考试结束后计算机自动上传考试试卷,监考人员导出答案并做好考试数据备份工作,由考试中心统一使用计算机评分并生成考试成绩。
(3)信息技术教育考查(15分)。考核采取上机操作的方式,主要考核学生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打字技能。题型包括判断题(10%)、选择题(30%)和操作题(60%),考试时间为30分钟,考试成绩按比例折算后给学生赋分。
(4)平时学习成绩考查(5分)。各校根据学生三年来每学期的考试成绩平均分折算给分,计算平均分时应不少于六科(含一科考察科目)。平均分80分以上给5分,70分以上给4分,60分以上给3分,60分以下给2分。
4.运动与健康的考查(50分)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体育与健康考查的有关文件要求,由永宁县2019年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测试组统一组织测试,具体工作按永宁县教体局《永宁县2019年初中毕业暨升学体育考试工作的通知》(永教体发〔2019〕45号)执行。
5.表现与特长的评价(10分)
表现与特长的评价由学校统一组织进行,主要依据学生在家庭和学校的实际表现、各级各类竞赛和评比活动的获奖证书进行评价。
评价的方式及分值:学生在家中的表现(2分),由家长评价(学校制定评价标准供家长参考);学生在学校中的表现(4分),由学校评价。凡学生在学校各方面表现比较突出,积极主动地参加班级、学校组织的各种活动(集会、科技、文体、社区、研究性学习、劳动、社会实践等)可获得4分;学生特长评价(2分),由学校评价,学校可通过展示、汇报表演,凡学生在琴棋书画、吹、拉、弹、唱等方面有特长获1-2分,特长突出者获2分;各级各类竞赛和评比活动的获奖情况(2分),由学校依据学生提供的获奖证书来认定,其中获自治区级奖及以上者得2分,市级奖得1.5分,县区级奖得1分,校级奖得0.5分。获奖得分可累加,但总分不突破2分。未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各类评比、竞赛活动不列入评价范围。
6.规定与要求
综合素质评价中,属于学校自主评价的内容(道德品质与公民素养、廉洁与修身教育、平时学习成绩和表现与特长),各学校应依据本《通知》制定本校的评价细则,按步骤实施评价并将评价结果于2019年5月20日前上报教育体育局考试中心高泽副主任处。
有残疾证的学生,丧失体育与健康考查能力或实验操作或语言能力的,按相关政策实际丧失能力的科目测试成绩按满分计算。但必须由考生或家长提前向学校提交残疾证原件及免试申请,学校汇总后在测试当天向考试组织领导提交,根据考生残疾证,一般只将残疾考生实际所丧失能力的科目予以照顾。因病因事不能参加当天体育测试的学生,必须有学校出示的请假条,待身体恢复后于补考当天进行补考,不接受学生个人向教育局请假。
学生提供的获奖证书,学校应检查原件,保存复印件,以备查证。获奖证书的认定截止时间为学校评价工作结束。
各项测评均为一次完成,除运动与健康外,其它项目不再安排补考。
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成绩,纳入学生初中毕业暨高中招生录取的总成绩中,作为学生初中毕业和高中升学录取的重要依据。
各种测试评分标准、细则样表以相关学科给定的标准样表为准,各校可在指定网址下载。
五、保障措施
1.各学校要成立综合素质评价领导小组。认真落实《永宁县教育体育局关于做好2019年初中毕业暨高中招生考试“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的通知》,认真按程序实施操作,组织好本校的学生评价工作,操作过程要有记录,教育行政部门将随时进行抽查。
2.各学校要密切配合永宁县教育局“综合素质评价领导小组”的工作进程,努力营造良好的评价氛围,加大向社会、家长和学生的宣传力度,积极争取社会各界对招生考试改革的理解与支持。
3.各学校要严格按照本《通知》及有关要求,做好考查场地、实验设施、物品等准备工作,理、化、生实验每组确保有8套仪器设备正常运转,英语口语测试每校要准备好语音室,1个备考室以保证考查评价顺利、高效的进行。
4.各学校要建立本校的公示制度、诚信制度与监督制度。学校领导小组要加大监督力度,保证在操作执行中的公开、公正、公平。对家长或学生反映、举报的问题,学校要及时给予答复,认真予以解决并。县教育局设立举报电话(8011231、8017797),对家长与学生举报上来的重大问题进行核查,问题调查属实,将追究有关领导和考务人员的责任,并严肃处理。
5.为了方便测试工作,请县城各中学为从各校抽调的测试
专家(不含教研室及教育局相关部门测试人员)在学校食堂提供工作午餐;望远和闽宁地区的各中学在学校食堂为全体测试专家提供工作午餐。
6.为了保障学生安全,各校在体育测试期间必须聘请医护人员全程在现场,全力做好意外受伤护理工作。
7.交通安排。凡在县城各中学考试,所有参加测试的专家往返交通自行解决;在望远和闽宁地区的测试,所有人员统一乘坐考试中心租用的中巴(租用中巴2辆,实验操作和信息技术测试组乘坐1号中巴,体育测试组乘坐2号中巴,具体日程见附件)。
8.各校的评价工作可根据本《通知》,结合本校的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本《通知》由永宁县2019年初中毕业暨高中招生考试“综合素质评价”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8015941。
附件:1. 永宁县2019年初中毕业暨高中阶段招生考试“综合素质评价”测试人员名单
2.永宁县2019年初中毕业暨高中阶段招生考试“综
合素质评价”(实验操作、信息技术)日程安排
3. 永宁县2019年初中毕业暨高中阶段招生考试“综
合素质评价”(运动与健康)日程安排
4.永宁县2019年初中毕业暨高中阶段招生考试“综
合素质评价”(英语口语))日程安排
永宁县教育体育局
2019年5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