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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永宁县教育局申请获取主动公开以外的教育政务信息。本机关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
(一)受理机构
受理机构:永宁县教育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办公地址:永宁县杨和南街
咨询电话:0951-8011231,传真号码:0951-8011231
通信地址:永宁县杨和南街永宁县教育局
邮政编码:750100
电子邮箱地址:ynxjyj8011231@163.com
咨询时间为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8:30—12:00;14:30--18:30。
(二)申请方式
申请人向永宁县教育局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应提出书面申请,表明申请内容。申请人可以到永宁县教育局申请获取教育体育政务信息。
永宁县教育局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申请事项。
为了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索引号、信息名称、发布机构、内容概述、信息生成日期、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受理机构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
(三)申请处理
申请处理机构在收到申请并登记后,对于要件完备的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则在收到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下列答复:
1.属于公开范围的,向申请人提供信息或告知申请人可以获得该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3.不属于本机关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该信息的掌握机关及联系方式;
4.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领导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
5.申请公开的政务信息不存在的,告知申请人。
6.同一申请人向受理机构就同一申请事项重复提出申请的,告知申请人不再重复答复。
申请人申请公开与其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应携带本人的有效身份证明;以组织名义提出申请的,还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有效身份证明。
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应当征求第三方的意见,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三、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永宁县教育局不依法履行政务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永宁县教育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永宁县教育局
2023年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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