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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加强永宁县李俊镇电气火灾防控工作,进一步规范电气防火管理,有效降低电气火灾风险,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电气火灾事故发生,确保永宁县李俊镇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经研究决定从即日起开展电气火灾防范专项整治。具体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电气火灾防范专项整治,进一步规范电器产品的安装、使用及其线路、管路的设计、敷设、维护保养、检测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电气火灾事故发生;督促单位场所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健全完善安全用电管理制度,提高电气火灾防范水平;推动技防措施落实,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广泛普及安全用电常识,提高从业人员电气火灾防范意识。
二、组织机构
根据专项整治工作要求成立了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李淑娟 副组长:李幸福
成员:熊小雄、王立山、何贤明、潘建忠、刘福林、许俨森及各村(居)书记安全生产相关负责人
三、工作进度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7年5月底前)。各单位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电气火灾防范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成立组织机构,建立工作机制,落实责任,细化措施。
(二)自查自纠阶段(2017年6月至2017年10月)。组织发动电器产品及其线路生产、销售和使用单位,建设工程电气设计、施工以及物业服务企业等单位,自行组织检查,排查电器产品及其线路是否符合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规范要求,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
(三)建章立制阶段(2017年10月至2018年1月)。各部门(单位)要按规定将违法违规生产销售电器产品和开展电气设计施工的企业单位纳入信用信息平台和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定期公布违法违规行为,督促企业单位严格执行电气安全有关技术标准,全面推进电气安全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巩固加强综合治理成效。
(四)集中整治阶段(2018年1月至2020年4月)。各各部门(单位)按照综合治理工作要求,依法开展排查整治,充分利用法律、行政、经济、舆论等手段,分阶段集中查处违法生产、销售假冒伪劣电器产品行为,集中销毁假冒伪劣电器产品,集中处理违法责任人,集中督促整改重大电气安全隐患。
四、整治重点
(一)电气线路选型、敷设、保护措施。电气线缆选型应与使用场所环境条件相适应,满足国家工程建设有关消防技术规范要求;电气线路的敷设和保护措施满足国家、行业部门有关技术标准;临时供电线路设计、施工单位及技术人员具备相应资格。
(二)电器产品选型、安装、使用。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设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 50058的规定;照明灯具、配电箱的选型、设置、安装应与使用场所的环境条件相适应,具备相应的防护措施,灯饰所用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应高于B1级;开关、插座的额定电压、额定电流等电气特性参数满足使用要求,防止火花飞溅、防潮等防护措施完好有效;电气设备金属外壳具备可靠的保护接地。
(三)电气保护及防雷防静电措施。空气开关、漏电保护器等电气保护装置的选用、更换符合设计要求、产品质量标准,保护功能完好有效;建筑场所防雷防静电装置设置符合有关规范要求,防雷防静电措施及接地电阻值符合标准。
(四)单位安全用电管理。安全用电管理制度健全,定期组织对电器产品及其线路、管路进行维护保养和检测,定期组织对安全用电管理制度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将安全用电列入日常防火巡查内容,及时整改电气隐患问题;电气线路使用、维护应符合安全要求,电力技术人员、配电房值班人员、电气检修作业人员、相关重点工种人员按规定持证上岗,履行本岗位消防工作职责并定期接受相关业务培训。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领导,高度重视。要进一步明确各村(居)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各单位务必高度重此次电气火灾专项整治工作,加大物力人力财力投入用于老旧线路电器的改造工作,要合理安排工作进度,严密制定具体实施方案,集中掀起电气火灾防范专项整治的强大声势,确保不出现电气火灾安全事故。
(二)明确职责,加强督查。各单位在集中专项整治基础上要进一步明确各相关人员专项整治任务,不定期开展巡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到位。要进一步完善安全隐患排查登记制度,限时督办安全隐患。安委办将不定期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对各单位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将严肃处理。
(三)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各单位要广泛宣传电气火灾防范专项整治的目的和意义,将全体员工发动起来,主动自查自改电气安全隐患。要利用96119举报投诉热线,鼓励群众举报投诉电气安全隐患。各单位要利用电子显示屏及板报等多种形式宣传电气火灾防范专项整治成效和典型案例,营造浓厚氛围。
李俊镇人民政府
2017年6月14日
(此文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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