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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640121010100320Y/2022-00008 文  号 李政发〔2022〕7号 生成日期 2022-01-24
发布机构 永宁县李俊镇人民政府 责任部门 李俊镇人民政府 关 键 字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是否有效 有效

关于印发《李俊镇安全生产、消防安全、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网格化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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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社区:

为进一步做好全镇安全生产、消防安全、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保障全镇社会安全形势稳定,经镇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在全镇实施安全生产、消防安全、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网格化管理,现将具体方案印发给你们,请严格按照要求抓好落实。

李俊镇人民政府

2022121

(此件公开发布)


李俊镇安全生产、消防安全、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网格化管理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发展环境,不断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切实解决我镇安全生产消防安全、防灾减灾救灾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消防安全、防灾减灾救灾责任体系,理顺安全生产体制机制,强化依法监管依法治安意识,改善安全生产基层基础条件,全面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有效预防和遏制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此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深刻理解其核心要义、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实践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条不可逾越的底线红线,把安全生产消防安全、防灾减灾救灾贯穿李俊镇城乡规划布局、设计、建设、管理和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全过程。

二、工作目标

将属地作为单元网格,在单元网格之间建立监督和管理相互交叉、有机结合、相互弥补的形式,使各网格之间能有效进行信息交流资源共享通过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体系,形成涵盖各方面监管内容的立体网格,达到网中有格、格中有人、人人有责,实现安全生产监管的立体化、全面化、层次化

三、网格划分

(一)镇级网格划分

长:赵赋力

副网格长:

网格成员:

张自军 负责联系指导李俊村、魏团村网格

徐建军 负责联系指导古光村、金塔村、李俊社区网格

刘 刚 负责联系指导许桥村、丰登村网格

杨 阳 负责联系指导友爱村、侯寨村网格

乔玉杰 负责联系指导雷台村、东方村网格

何兴花 负责联系指导王团村、团结村网格

潘 菲 负责联系指导宁化村、西邵村网格

刘宝林 负责联系指导玉泉营农场社区网格

李幸福 负责联系指导李庄村网格

(二)村(社区)及辖区内园区、企业管理网格划分

村(社区)支部书记任网格长,主管副职任副网格长,村(社区)小队长(楼长)任网格成员,详见附件。

四、主要任务

镇级网格责任人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管三必须”工作要求,根据各自分工和负责的业务范畴,统筹抓好主管行业内安全生产、消防安全、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指导所联系村(社区)网格开展好责任区域内安全生产、消防安全、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任务。

村(社区)级网格责任人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深刻认识开展安全网格化管理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增强做好安全生产、消防安全、防灾减灾救灾网格化管理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严格落实网格工作任务,加强日常安全监管,及时上报工作信息,使全镇安全生产工作更加规范化、科学化、精细化、长效化。

五、工作要求

各网格责任人要以突出“大安全”为目标,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原则,严格按照既定网格职责开展好网格化安全生产、消防安全、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任务,切实做到工作到人、职责到人、责任到人,立行开展监管盲区和空白点隐患排查整治,对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并分级上报推动隐患消除。网格长、副网格长要经常检查责任区内重点区域安全工作,并指派专人负责跟踪落实各项管理措施,杜绝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附件:村(社区)及辖区园区企业等安全生产、消防安全、防灾减灾救灾网格化管理划分

一、雷台村

网 格 长:强万福 负责雷台中心村管理区域及辖区所有种养殖户、园区、企业

副网格长:张 华 协助网格长落实责任范围内具体工作,督促网格员落实网格管理责任

网格成员:李 兵 负责雷台中心村1.2.3号楼

陶 林 负责雷台中心村4.5.6号楼

闵 雄 负责雷台中心村9.10.13号楼

王 军 负责雷台中心村16.17.18号楼

刘光仁 负责雷台中心村19.24.25号楼

黄 保 负责雷台中心村27.28号楼

李 军 负责雷台中心村35.36号楼

杜学兵 负责雷台中心村37.38号楼

陈占军 负责雷台9队新村

二、东方村

网 格 长:强 波 负责雷台中心村管理区域及东方新园区、东方老园区、东方嘉和源(辖区种养殖户、园区、企业)

副网格长:姚建华 协助网格长落实责任范围内具体工作,督促网格员落实网格管理责任

网格成员:伍 勤 负责雷台中心村20.21.22号楼

李进贵 负责雷台中心村12.14.15号楼

姚 伟 负责雷台中心村23.26.29号楼

姚尚红 负责雷台中心村30.31号楼

方丽娟 负责雷台中心村32.33.34号楼

王阿其 负责雷台中心村7.8.11号楼

三、许桥村

网 格 长:许建华 负责许桥中心村管理区域及温棚园区、悦丰许桥基地、英良许桥基地、兴润泽基地(辖区种养殖户、园区、企业)

副网格长:李建民 协助网格长落实责任范围内具体工作,督促网格员落实网格管理责任

网格成员:张 海 负责许桥中心村39.40.41号楼

陈 雄 负责许桥中心村35.36.37号楼

贺光东 负责许桥中心村17.18.19号楼

李兴华 负责许桥中心村14.15.16号楼

郑 太 负责许桥中心村11.12.13号楼

许秉杰 负责许桥中心村22.24.26号楼

董玉山 负责许桥中心村28.30.33号楼

许莉霞 负责许桥中心村34.38号楼

四、丰登村

网 格 长:马新立 负责许桥中心村管理区域及悦丰丰登基地、绿鲜源基地、亿德强福合作社(辖区种养殖户、园区、企业)

副网格长:许国东 协助网格长落实责任范围内具体工作,督促网格员落实网格管理责任

网格成员:王秀兰 负责许桥中心村1.2号楼

伍文军 负责许桥中心村32.38号楼

伍金保 负责许桥中心村3.4号楼

曹 安 负责许桥中心村29.31号楼

赵 祥 负责许桥中心村5.6号楼

伍永刚 负责许桥中心村25.27号楼

李玉花 负责许桥中心村7.8号楼

王永侠 负责许桥中心村20.21号楼

孙学山 负责许桥中心村9.10号楼

贾秀芳 负责许桥中心村23号楼

五、王团村

网 格 长:马克选 负责王团中心村管理区域及辖区所有种养殖户、园区、企业

副网格长:耿丽娟 协助网格长落实责任范围内具体工作,督促网格员落实网格管理责任

网格成员:孙学兰 负责王团中心村1.2.3号楼

何自祥 负责王团中心村4.5.6号楼

马永丰 负责王团中心村7.8.9号楼

马占春 负责王团中心村10.11.12号楼

马 珍 负责王团中心村13.14号楼

王连军 负责王团中心村15.16号楼

马 宽 负责王团中心村17.18号楼

王 刚 负责王团中心村19.20号楼

六、团结村

网 格 长:马学平 负责王团中心村管理区域及悦丰团结基地(辖区种养殖户、园区、企业)

副网格长:杨学军 协助网格长落实责任范围内具体工作,督促网格员落实网格管理责任

网格成员:杨志远 负责王团中心村32.33号楼

耿子清 负责王团中心村36.37号楼

马兴海 负责王团中心村25.26.27号楼

哈生祥 负责王团中心村21.22号楼

杨学成 负责王团中心村34.35号楼

杨 忠 负责王团中心村28.29号楼

丁国喜 负责王团中心村23.24号楼

耿子保 负责王团中心村30.31号楼

七、友爱村

网 格 长:范月侠 负责友爱村管理区域及友爱园区、陆昌基地、英良友爱基地、福之口基地、华盛实业(辖区种养殖户、园区、企业)

副网格长:章 其 协助网格长落实责任范围内具体工作,督促网格员落实网格管理责任

网格成员:吕 铎 负责汉唐福邸C17.18号楼

丁 勇 负责汉唐福邸C19号楼和门面房

陈永红 负责汉唐福邸C13.14号楼

白彩侠 负责汉唐福邸C15.16号楼

李占金 负责汉唐福邸C9.10号楼

董进财 负责汉唐福邸C11.12号楼

董光仁 负责汉唐福邸C5.6号楼

黄学平 负责汉唐福邸C7.8号楼

张 斌 负责汉唐福邸C1.2号楼

张全东 负责汉唐福邸C3.4号楼

八、侯寨村

网 格 长:刘春侠 负责侯寨村管理区域及悦丰侯寨基地、八斗基地(辖区种养殖户、园区、企业)

副网格长:郭金海 协助网格长落实责任范围内具体工作,督促网格员落实网格管理责任

网格成员:郭金海 负责永兴家园1.2号楼

刘春侠 负责永兴家园3.4号楼

李志国 负责永兴家园5.6号楼

李少红 负责永兴家园7.8号楼

九、李俊村

网 格 长:赵宏文 负责李俊村管理区域及李俊温棚园区(辖区种养殖户、园区、企业)

副网格长:刘宝成 协助网格长落实责任范围内具体工作,督促网格员落实网格管理责任

网格成员:刘玉兰 负责汉唐福邸B1.2.3号楼

刘宝成 负责汉唐福邸B7.8.9号楼

李 林 负责汉唐福邸B4.5.6号楼

李 强 负责汉唐福邸B10.11.12.13号楼

刘 敏 负责汉唐福邸B14.15.16.17号楼

十、李庄村

网 格 长:甘为平 负责李庄村管理区域及辖区所有种养殖户、园区、企业

副网格长:张全孝 协助网格长落实责任范围内具体工作,督促网格员落实网格管理责任

网格成员:甘为平 负责汉唐福邸A1.2.3.4号楼

张全孝 负责汉唐福邸A5.6.7.8号楼

孙永清 负责汉唐福邸A9.10.11.12.13

许 荣 负责汉唐福邸A14.15.16.17号楼

张 娟 负责汉唐福邸A18.19.20.21号楼

十一、魏团村

网 格 长:张学仁 负责魏团村管理区域及颖筠基地(辖区种养殖户、园区、企业)

副网格长:魏建立 协助网格长落实责任范围内具体工作,督促网格员落实网格管理责任

网格成员:黄 岩 负责魏团村1

赵 宏 负责魏团村2

翁光东 负责魏团村3

魏伏全 负责魏团村4

郭正祥 负责魏团村5

陈正银 负责魏团村6

刘殿文 负责魏团村7

冯金华 负责魏团村8

郭生银 负责魏团村9

张春英 负责魏团村10

翁学忠 负责魏团村11

刘殿文 负责魏团村12

十二、金塔村

网 格 长:马自龙 负责金塔村管理区域及福鲜农业合作社(辖区种养殖户、园区、企业)

副网格长:王风平 协助网格长落实责任范围内具体工作,督促网格员落实网格管理责任

网格成员:王治国 负责汉唐福邸E1-5号楼

马文跃 负责汉唐福邸E6-16号楼

马旭东 负责汉唐福邸E17-29号楼

金旭文 负责汉唐福邸E10-14号楼

杨 燕 负责汉唐福邸E30-34号楼

李学林 负责汉唐福邸E21-25号楼

何学凤 负责汉唐福邸E15-20号楼及门面

十三、古光村

网 格 长:白兴军 负责古光村管理区域及正春泽基地、旺福六宝基地、绿安基地、佳运玉园

基地园区、润麦农业科技(宁夏)有限公司(辖区种养殖户、园区、企业

副网格长:刘树田 协助网格长落实责任范围内具体工作,督促网格员落实网格管理责任

网格成员:李 明 负责汉唐福邸D1.2.3号楼

李万云 负责汉唐福邸D4.5.6号楼

李万有 负责汉唐福邸D7.8.9号楼

蒋学会 负责汉唐福邸D10.11.12号楼

白新文 负责汉唐福邸D13.14.15号楼

盛长海 负责汉唐福邸D16.17.18号楼

马金財 负责汉唐福邸D19.20.21号楼

韩国忠 负责汉唐福邸D22.23.24号楼

潘进保 负责汉唐福邸D25.26号楼

胡 敬 负责汉唐福邸D27.28.29号楼

十四、宁化村

网 格 长:吴保仓 负责宁化村管理区域及安丰农机作业公司(辖区种养殖户、园区、企业)

副网格长:邹新成 协助网格长落实责任范围内具体工作,督促网格员落实网格管理责任

网格成员:吴保仓 负责宁化中心村15.17.19.20.26.28号楼

尚文其 负责宁化中心村21.23.29.30号楼

邹新成 负责宁化中心村8.18.33.35号楼

李月萍 负责宁化中心村22.24.31.32号楼

吴学东 负责宁化中心村12.13.14.16号楼

冯 娜 负责宁化中心村25.27.47.48.49.50号楼

十五、西邵村

网 格 长:吴文波 负责西邵村管理区域及建雄基地(辖区种养殖户、园区、企业)

副网格长:吴进军 协助网格长落实责任范围内具体工作,督促网格员落实网格管理责任

网格成员:刘艳玲 负责宁化中心村1.2号楼

朱金河 负责宁化中心村3.4号楼

朱建海 负责宁化中心村5.6.9号楼

朱建江 负责宁化中心村7.10号楼

何金玉 负责宁化中心村11.45号楼

胡金军 负责宁化中心村44.46.49号楼

李生科 负责宁化中心村34.36号楼

朱宝川 负责宁化中心村30.37.38号楼

潘明华 负责宁化中心村39.40号楼

李建忠 负责宁化中心村41.42.43号楼

十六、李俊社区

网 格 长:袁 武 负责镇区内所有管辖区域副网格长:王 芳 协助网格长落实责任范围内具体工作,督促网格员落实网格管理责任

网格成员:王少明 负责李俊商业街、李俊幼儿园、李俊法庭、李俊镇政府

王 芳 负责李俊卫生院、味精厂家属院、原政府家属院、原金塔小学家属院、农贸市场

韩永霞 负责李俊小学家属楼、李俊小学、李俊派出所、李俊市监所、李俊加气站、宝塔酒楼

董亚楠 负责李俊幼儿园、永兴家园

十七、玉泉营农场社区

网 格 长:马建雄 负责玉泉营农场社区所有管辖区域

副网格长:孙凤霞 协助网格长落实责任范围内具体工作,督促网格员落实网格管理责任

网格成员:王玉珍 负责农一队

郭瑾瑾 负责农二队

范天娥 负责农三队

孙凤霞 负责农四队

王艳宁、陈思颖 负责玉泉大街南网格(B区)

王冬梅、时 凡 负责玉泉大街北网格(A区)

各网格长负有管辖范围内安全生产第一责任,副网格长负有工作落实责任。网格第一责任人要督促指导网格成员切实扛起安全重任,履职尽责,全力以赴开展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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