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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640121010100320Y/2022-00061 文  号 生成日期 2022-03-11
发布机构 永宁县李俊镇人民政府 责任部门 李俊镇人民政府 关 键 字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是否有效 有效

李俊镇安委会2022年度第一次全体(扩大)会议工作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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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银川市安委会2022年第一次全体(扩大)会议各项工作部署,李俊镇安委会于2022年1月25日召开2022年度第一次全体(扩大)会议,传达上级会议精神,部署落实具体工作,以下是工作落实情况:

一、狠抓道路交通领域安全防范。一是各村(社区)及时关注天气预报预测,在2022年春节前后降雪天气时在微信及时发布预警监测信息,降雪后第一时间组织人员清扫道路积雪,撒盐融化冰雪,减少道路交通隐患。二是加强出行车辆监管,综合执法(应急管理)办公室和各村(社区)在春节值班期间进行巡查,发现违规载人、黑车载人现象及时劝阻,不听劝阻的已联系交管部门严肃处理。三是严肃查处酒后驾车和农用车非法载客行为,重点排查春节及其他节日期间走亲串友出入车辆,发现酒驾车辆及时举报处理。

二、狠抓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防范。会后,综合执法(应急管理)办公室对辖区8家烟花爆竹、天然气、加油站及危险化学品企业的经营、储存、使用和废弃处置以及安全生产全员培训教育、消防设施配备、隐患问题整改、企业应急救援预案的建立执行等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共查处各类安全隐患7处,现场整改6处,限期整改1处。对辖区20家港菜基地企业开展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大检查,重点从消防安全、农机安全、环境卫生、食品安全、疫情防控五个方面,对工作区域配电布线、灭火器具、疏散通道、农机状态,对餐厨区域卫生维护、消毒消杀,台账建立等方面进行逐一排查,全面消除各类安全隐患,确保企业顺利复工复产前安全。

三、狠抓烟花爆竹安全防范。综合执法(应急管理)办公室在春节、元宵节日前后对全镇烟花爆竹零售点进行检查,加大力度排查国家明令禁止生产的烟花爆竹产品及未张贴流向标识码等烟花爆竹产品的行为,对辖区内各经营主体进行不得从事非法经营劝导,严格落实重点区域禁燃烟花爆竹警示标志设置工作,向广大烟花爆竹销售业主发放《烟花爆竹守法经营告知书》,宣传《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消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四、狠抓城镇燃气领域安全防范。综合执法(应急管理)办公室根据《李俊镇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方案》和《李俊镇深入开展燃气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深入开展燃气领域、集中治理。按照《李俊镇关于落实餐饮等生产经营单位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的通知》要求,逐村(社区)排查摸底全镇经营、使用燃气(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等)的生产经营单位,包括燃气经营企业的仓储场所、带有经营性质的所有餐饮场所以及企业、学校、机关单位食堂等从事餐饮服务活动的场所报警装置安装情况,现已健全管理台账。同时与金坤燃气公司和广汇燃气公司联合全面普查摸清燃气管道基本信息和安全状况,以及报警器安装情况。排查出使用燃气的餐饮企业数量11个,安装燃气报警器餐饮企业数量10个;使用燃气的居民户数7621户,安装燃气报警器居民户数2户。

五、狠抓消防等其他领域安全防范。一是调整更新镇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切实落实消防安全工作党政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的要求。召开第一季度安全生产、消防安全、防灾减灾救灾工作部署会,逢重要时间点同时抓好安排部署。二是日常开展消防安全检查,进一步完善消防网格,开展2022年春节前消防安全知识讲座、防灾减灾救灾知识培训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专题讲座共3次,提升镇村干部、网格员、物业人员消防工作业务能力。三是全面排查各中心村、各企业等人员密集场所消防设备配备,督促物业和企业负责人及时更换过期灭火器,补充未配备到位器材,加强消防救援物资保障。四是继续积极开展消防应急演练,树立群众火灾防控观念,提高全民消防防控意识。五是严格落实冰面管理责任制,加强河流、湖泊等水域安全管理,设立冰面安全警示牌,强化防溺水安全教育,遏制事故发生。同时,在镇村微信群及时发布降雪、冰冻、寒潮、雾霾等预警监测信息,做好极端天气预警信息报送工作。

李俊镇人民政府

2022年3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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