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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640121010100320Y/2024-00054
  • 永宁县李俊镇人民政府
  • 李俊镇人民政府
  • 有效
  • 2024年12月05日
李俊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李俊镇2024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
时间:2024年12月05日 来源:永宁县李俊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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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中心)、各村(社区)、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李俊镇2024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经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各办公室(中心)、各村(社区)、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抓好落实

  李俊镇人民政府

  2024年3月20日

(此件依申请公开)

李俊镇2024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2024年,李俊镇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国务院自治区、银川永宁县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扎实开展消防安全除患攻坚大整治和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持续加强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不断完善安全生产体系,推动安全生产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变,坚决压降一般生产安全事故总量,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和有影响的事故,切实以高水平安全护航高质量发展。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推动安全发展理念落地生根

1.深化理论武装。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作为镇党委镇政府宣传工作重点之一,纳入工作例会必学内容,纳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着力提高领导干部统筹发展和安全的能力,切实增强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责任单位:镇党建办牵头负责,各办公室(中心)、各村(社区)配合)

2.深入学习培训。一是每年至少举办1期专题培训班,对本辖区党政负责人、镇村干部、行业负责人、企业负责人等进行全员安全培训。二是积极组织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国家、区、市各部门组织的重点行业领域线上或线下专题安全教育培训,推动相关重点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教育培训全覆盖,有关安全监管人员同步跟班参加培训。三是组织燃气餐饮企业主要负责人和镇卫生院消防安全责任人供外蔬菜企业负责人参加集中培训。四是李俊镇安委会其他有关成员单位及各村(社区)要结合实际,组织对未覆盖到的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开展安全教育培训(责任单位:镇综合执法办牵头负责,各办公室(中心)、各村(社区)、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配合)

3.深度宣传推广。一是实施全民安全生产教育行动计划,持续开展安全生产月、119消防宣传月、安全宣传咨询日等活动,广泛宣传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应急避险自救知识。二是深入推进安全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进机关、进交通运输领域、进餐饮场所、进建筑工地、进商贸流通流域、进医疗康养机构、进文体娱乐场所、进宗教活动场所),全面提高全社会安全意识三是通过各种途径发布安全生产知识、介绍安全生产典型经验做法、安全警示宣传片利用流动宣传车、乡村大喇叭、户外电子屏等载体,广泛传播安全提示、预警信息和警示教育片。四是依托各类场馆、公园、广场、长廊等,强化安全风险提醒、警示,在事故易发场所和人员密集场所,全覆盖张贴安全宣传标语、有奖举报公告牌、应急处置措施告知卡等。(责任单位:镇各办公室(中心)牵头负责,各村(社区)、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配合)

二、深化全域风险辨识管控和事故隐患精准治理,一如既往筑牢安全生产基层基础

4.强化全域风险辨识管控。结合辖区生产实际,针对季节特点、企业因素等,每季度召开1次镇安委会全体会议暨当季度安全生产、消防安全、防灾减灾救灾、交通安全工作会议按照谁主管谁牵头、谁为主谁牵头、谁靠近谁牵头的原则,听取各村(社区)安全监管职责落实情况,研究解决辖区存在的监管盲区、责任真空等问题。(责任单位:镇综合执法办牵头负责,各村(社区)、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配合)

5.强化重大风险精准治理。建立镇各领导带头包保较大以上风险和不放心点位的包保责任机制,强化清单管理、限期销号,做到应查尽查、应改尽改。(责任单位:镇综合执法办牵头负责,各办公室(中心)、各村(社区)、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配合)

三、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提升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

6.提升从业人员应急避险能力。指导督促各生产经营单位每年至少组织开展一次疏散逃生演练(高危行业领域每半年至少一次),让全体从业人员熟知逃生通道、安全出口及应急处置要求,推动各生产经营单位形成常态化应急演练机制,提升从业人员疏散逃生避险意识。(责任单位:镇综合执法办牵头负责,各办公室(中心)、各村(社区)、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配合)

7.推动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照《生产经营单位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指导清单》,指导各类企业建立从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到一线员工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开展企业作业管理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专项督查,督促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健全完善特种作业审批制度,强化企业职工敬畏法律、敬畏制度意识,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严格落实安全措施,加强作业过程管理。(责任单位:镇综合执法办牵头负责,各办公室(中心)、各村(社区)、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配合)

8.放大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质效。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定期开展回头看,摸清短板弱项、不放心点位、不放心部位、不放心环节,完善底数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定行动计划,一个任务一个任务抓落实,一个节点一个节点抓推进,12月底前,全面达成年度既定攻坚目标。(责任单位:镇综合执法办牵头负责,各办公室(中心)、各村(社区)、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配合)

四、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巩固扩大稳定安全向好态势

9.强化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整治聚焦“九小场所”、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场所、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场所,重点整治违规动火动焊作业和生产经营安全疏散条件不足违规设置防盗网和广告牌消防设施、器材设置不符合要求或未保持完好有效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等突出安全隐患。积极推进“九小场所”专兼职消防安全员配备、管理、培训(责任单位:镇综合执法办牵头负责,各办公室(中心)、各村(社区)、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配合)

10.强化燃气安全整治。持续推进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巩固城镇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成效,健全完善城镇燃气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机制,持续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实现隐患动态“清零”强化瓶装液化气全程可追溯链条管理,严格落实实名制销售、配送服务和入户安检;积极推进餐饮场所“瓶改管”气改电改造行动6月底前,全镇范围内有意愿进行“瓶改管”“气改电”的餐饮场所全部完成“瓶改管”“气改电”转换。深化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彻底消除“问题气、问题瓶、问题阀、问题软管、问题管网、问题环境”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强燃气安全宣传工作,广泛宣传使用聚火防风装置的危害,引导居民拒绝安装、使用聚火防风装置,阻止事故发生。(责任单位:镇经济发展办、镇综合执法办牵头负责,各村(社区)、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配合)

11、强化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整治。紧盯居民小区、高层住宅、自建房、供外蔬菜基地、“九小场所”等区域,重点对电动自行车违规进楼入户、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飞线充电、占用楼道及消防通道、私拉乱接电线充电、居民违规占用自行车棚等问题进行巡查整治,帮助物业单位分析查找管理薄弱环节,督促其压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联合村(社区)消防宣传力量,结合近年来发生的电动自行车火灾典型案例,通过敲门入户、发放资料、张贴通告、消防安全培训等形式,广泛宣传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及充电的危害性,大力普及电动自行车安全使用常识,进一步提升广大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责任单位:镇社会事务办牵头负责,镇综合执法办、各村(社区)、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配合)

12.强化供外蔬菜基地安全管理。对供港蔬菜生产基地安全生产隐开展常态化、长效化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倒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自觉排查整改隐患。对供外蔬菜种植基地临时棚舍进行清理整顿。督促企业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按照消防规范配备灭火器,抓紧抓细抓实火灾防控工作,确保企业消防安全环境持续稳定。督促企业加大环境卫生整治,及时清理各类垃圾;全面排查农机驾驶人员,严禁无证上岗,规范机械操作流程,消除设备安全隐患;加强安全生产培训,提高使用化肥、农药、用电、防火等安全意识。按照食品安全规范要求,对员工食堂进行清理整顿、整改,消除食品卫生安全风险隐患。督促指导供外蔬菜基地配置统一的电动车充电设施,对生产、生活区域内的所有电气线路进行检查整修,确保用电安全。(责任单位:镇综合执法办、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牵头负责,各村(社区)、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配合)

13.强化道路交通整治。紧盯重点人、重点车辆、重点路段、重点违法行为,扎实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意识提升、风险隐患整改、高危违法排查,严厉打击“三超一疲劳”、酒驾醉驾、货车和农用车违法载人等交通非法违规行为,有效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发挥交通安全“两站两员”作用,常态化开展交通安全劝导,筑牢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第一防线。(责任单位:镇综合执法办牵头负责,各村(社区)、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配合)

14.强化森林防灭火安全整治。不断加强全镇森林草原火灾监测预警、风险防范化解、隐患排查治理和巡查防守等日常防治工作。同时强化森林草原执法监督管理,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草原资源违法犯罪行为,做到有案必立、立案必查、违法必究。结合森林防火宣传周宣传月工作,在重点区域重点人群集中宣传,做好日常宣传。(责任单位: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牵头负责,镇综合执法办、各村(社区)、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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