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证书遗失的情况说明
时间:2025年02月13日
来源:永宁县李俊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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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宁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因本单位人员变动频繁,保管不善,不慎遗失,《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本(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6401215541807876,有效期自2018年06月27日至2023年06月27日)不慎遗失。
因证书遗失产生的所有后果由本单位自行承担,并承诺在以后的工作中严格保管,不再发生类似情况。
特此说明。
永宁县李俊镇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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