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李俊镇概况
一、主要职能
1、执行政策
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全面落实强农惠农各项政策措施,保障和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促进农村基层政权建设和民主法制建设,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
2、引领农村经济发展
制定并组织实施镇村经济发展规划,科学确定农业结构调整方向,促进农村经济结构的调整和优化;引领组织农民发展现代农业,培育产业化经营的龙头企业,协调、疏通农产品销售渠道,增加农民收入;培育各种形式的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及时提供农业生产前、产中、产后服务,特别是市场信息、先进技术、优良品种、农副产品销售等服务。
3、发展公共事业,服务群众需要
根据镇村建设规划,搞好镇村基础设施建设和服务体系建设;加快推进乡镇公共教育、公共卫生、公共文化等方面的建设,负责组织农村劳务输出、技能培训、就业等工作,开展救灾济困、五保户供养、农民养老、医疗保险制度建设中的相关工作;推进新农村信息化建设。
4、负责农村社会管理,维护农村社会稳定
进一步发展和完善村民自治制度,加强和改进镇党委、政府对村级组织和村民委员会的领导和指导,增强社会自治功能;综合发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的作用,建立健全各种应急机制和矛盾纠纷调解机制,推进依法行政,严格依法履行职责。
二、单位基本情况
我单位行政编制24个,事业编制27个,部门预算单位含李俊镇人民政府办公室、李俊镇计生站和李俊镇民生中心。
第二部分 李俊镇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李俊镇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李俊镇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086.43万元。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086.43万元,支出预算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35.5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98.8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2.83万元、农林水支出382.07万、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78.34万元、城乡社区支出48.76万元。
二、关于李俊镇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本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李俊镇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基本支出940.15万元,比2016年执行数据减651.56万元,下降69 %。其中:
人员经费798.1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141.6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
(二)项目支出情况说明
李俊镇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项目支出146.28万元,其中:
按政府收支科目类、款、项,用途分项说明。如:2130126科目2017年预算34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农村公益类项目工程款;2070109科目群众文化2017年预算10万元,主要用于乡镇文化体育活动方面支出;2010308信访事务预算20万元,主要用于乡镇维稳、信访工作支出;2100717科目2017年预算10.4万元,主要用于计划生育工作宣传经费;2120501科目2017年预算41.76万元,主要用于李俊镇塔区公园及广场管理经费;2010301科目2017年预算15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办公楼取暖费用;2010301科目预算15.12万元,主要用于支付职工食堂伙食补贴。
三、关于李俊镇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李俊镇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20.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19万元,公务接待费1.5万元。
本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与上年相等,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不变;公务接待费不变。
四、关于李俊镇2017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全口径预算的原则,李俊镇2017年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总预算1092.15万元,支出总预算1086.43万元。
收入预算包括:上年结转5.72万元,占0.005%,一般预算公共收入1086.43万元,占99.45%。
支出预算包括:基本支出940.15万元,占86.5%;项目支出146.28万元,占13.5%。
五、关于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7年,李俊镇人民政府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 141.65万元,比2016年预算减少139.6万元,减少49.64%。主要原因为财政缩减预算。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李俊镇2017年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李俊镇占用使用国有资产总体情况为房屋5250平方米,价值673.37万元;土地12000平方米,价值63.2万元;车辆3辆,价值42.38万元;办公家具价值101.92万元;其他资产价值0万元。国有资产分布情况为:
本级部门房屋4300平方米,价值455.69万元;土地 12000平方米,价值63.2万元;车辆3辆,价值42.38万元;办公家具价值101.92万元;其他资产价值0万元。
所属单位房屋950平方米,价值217.68万元;土地0平方米,价值0万元;车辆0辆,价值0万元;办公家具价值0万元;其他资产价值0万元。
(三)其他需要说明事项
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为空表。
七、2017年部门预算名词解释
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编码、名称:按照《2017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类”、“款”、“项”的编码和名称填列
本年收入:是指单位本年度取得的全部收入。
上年结转:是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本年支出:是指单位本年度全部支出。
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是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基本支出:是指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项目支出: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人员经费:是指单位基本支出中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日常公用经费:是指单位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