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李俊镇人民政府和宁夏悦丰生态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订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产业发展合作入股分红协议,李俊镇收到扶贫分红资金共55748.14元,分别为9985.64元、25762.5元(60%用于31户建档立卡户和“两类人员”普发,40%用于临时救助、教育补助等其他支出),2万(40%用于31户建档立卡户和“两类人员”普发,60%用于临时救助、教育补助等其他支出),现将第一批分红资金42580元进行公示,公示期5天。
举报单位:李俊镇人民政府
举报电话:0951—8419045
附件:李俊镇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产业发展合作入股分红名单(第一批)
永宁县李俊镇人民政府
2021年1月25日